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启动2月3日,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包括巡游出租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2025年。
通过试点,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80%。同时,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力争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等比例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