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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国税公务员(山西税务公务员待遇)

山西省太原市某运输公司逃避追缴欠税,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罚款逾1千万元!

山西省太原市某运输公司逃避追缴欠税,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罚款逾1千万元!

纳税人名称 古交市***运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89379

组织机构代码 729***8937

注册地址 山西省古交市***长途汽车站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耿某某;性别:男;证件号码:140181********1410

案件性质 逃避追缴欠税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欠缴应纳税款551.66万元,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551.6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86.88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西推出2023年第一批2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1月28日,山西第一时间制定《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意见》,围绕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六个方面,推出第一批2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山西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女子实名举报县税务局官员作风腐败#情妇再立功,举报来个鱼死网破

关键是这条新闻,自带流量

有色情,有交易,有公职人员,还开办公司牟利,真是很黄很暴力!

头条热榜

10月11日,山西吕梁女子实名举报吕梁临县国税局官员集体开公司、私生活乱。

举报人雒(音同“骆”)某,29岁,山西吕梁市离石区人。她举报的对象是吕梁市临县税务局副局长乔某峰、还有临县林家坪镇税务分局副局长李某俞,说这两人在国家电商扶贫创业园内开办三家公司,而且生活作风腐败,涉嫌违纪违法。

大概意思就是被雒(音同“骆”)某举报的这几位税务领导,以别人的名义开公司,开了公司还不行,还要以权劫色,结果自己内部出现了矛盾,闹到公安局不行,最后来了个实名举报,鱼死网破……

这事有这么几点,让我挺纳闷的?

第一,一个县税务局,还有下面镇税务分局,这官不大,权力不小,一边要江山,一边还要抱得美人归?

第二,这实名举报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的话,税务副局长成立公司,盈利模式是什么?在别的地区的税务部门,有没有类似以权谋私的腐败?

第三,事实证明,人在做,天在看,贪婪到一定程度,后果,可能根本是你想不到的

,等等官方的调查结果,这事要是查实了?情妇自断手臂,再立新功,奖励一朵小红花!

太原24家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走逃(失联),被移送公安机关

#太原#

#虚开增值税发票#

2021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发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太原市共计有24家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非法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24家公司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虚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追诉。涉案的24家公司当中,虚开税款数额从7万多元至400多万元不等,皆已达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面临刑事责任。如:太原市雅某某信永磁有限公司,在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6份,金额49.41万元,税额7.83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但对于虚开税额较小,属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以下是何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搜集的,太原地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的不起诉案例,以供参考。

#不起诉#

1.1.案例一:凌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并杏检一部刑不诉〔2020〕96号)

11.2.简要案情:凌某某让他人帮助联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5份,价税合计583735.00元,增值税税额共计84816.18元,附加税10177.93元,已全部认证抵扣。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凌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具有初犯、自首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凌某某不起诉。

2.1.案例二: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并杏检二部刑不诉〔2020〕89号)

2.3.简要案情:张某某通过他人,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2份,涉案1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金额合计1233863.71元,税额179279.36 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前税款已补缴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3.1.案例三:孟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2.案号: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清检刑刑不诉〔2020〕2号)

3.3.简要案情:孟某某通过他人,购买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金额512820.51元,税额合计87179.49元,价税合计60万元。

3.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孟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无前科劣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孟某某不起诉。

4.1.案例四: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4.2.案号: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古检刑不诉〔2021〕4号)

4.3.简要案情:池某某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2份,金额为6115559.74元,税额为1039645.26元,价税合计7155205元。

4.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古交市A贸易有限公司在公安机关立案前积极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被不起诉人池某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池某某不起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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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头条#

山西省吕梁市某水泥公司偷税,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和罚款逾7千万!

纳税人名称 山西***水泥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9114112***55374W

组织机构代码 66***5374

注册地址 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

案件性质 偷税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01月0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2347.16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347.1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694.3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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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头条##太原身边事#【山西推出2023年第一批2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1月28日,山西第一时间制定《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意见》,围绕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六个方面,推出第一批2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山西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太原头条##太原身边事#(来源:山西经济日报)监制:田霞     编审:江虹 责编:李琳  汤华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山西省吕梁市某矿业公司偷税,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罚款5.2亿!

纳税人名称 山西***实业集团岚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197H

组织机构代码 751520197

注册地址 山西省吕梁市岚县***

案件性质 偷税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4年05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7570.10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7570.10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35140.21万元的行政处罚。

#女子实名举报县税务局官员作风腐败#

#媒体人周刊#

10月11日,“女子实名举报县国税局官员集体开公司、私生活乱”,举报人雒(luo 音 洛)某,女,29岁,山西吕梁市离石区人,

举报:吕梁市临县税务局副局长乔某某、临县林家坪镇税务分局副局长李某某,称两人在电商扶贫创业园内开办三家公司,生活作风腐败,涉嫌违纪违法。

具体:

1、乔某某、李某某,利用工作便利,批、骗两间商铺,占用扶贫资源,自己开公司。

2、李某某打着顾问名义,违规经商。

3、包养情人。

4、乔某某涉嫌教唆、诱导。

目前,乔某某、李某某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举报的大意是,举报人被蛊惑、共同开公司。后来,公司内部起纠纷。

雒某称,自己与李某某多次发生争执,李某某的妻子郭某在公安局报了案,控告雒某职务侵占。

说明3点:

1、一些基层人员,县、乡镇,官儿不大,烂事儿不少:捣鼓钱、交“知音”、乱性、内斗,互相揭发,一地鸡毛。

2、到如今,一些人仍看不清局面、看不清事儿,瞎混、胡混、鬼混,早晚出事儿。

3、年轻人是随时“掀桌子的一代”。

90后的女举报人,感觉“被骗”,无所顾忌,公开举报,“破罐子破摔,大不了鱼死网破”。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一煤业公司偷税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和罚款逾500万元!

纳税人名称 洪洞县***煤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24***89557E

组织机构代码 065589557

注册地址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高某;性别:男;证件号码:142625********4319

违法期间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案件性质 偷税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342.99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342.99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71.49万元的行政处罚。

#女子实名举报县税务局官员作风腐败##传媒大家说# 这名女子实名举报临县税务局副局长乔某峰、临县林家坪镇税务分局副局长李某俞等人私开公司、作风腐败,举报内容是否属实,还需以有关方面调查为准。这名女子与县税务局官员合开公司,自然对公司的内部情况了如指掌。因经营不善,导致双方矛盾激化。这名女子被告,后取保候审。这才有了该女子挺身举报。除了举报公务员开公司问题以外,该女子还举报了官员的作风问题。由此可见,双方已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名90后女子不但到省税务局进行了举报,而且还在网上发布了此事,可见其态度坚决。从现在的信息看,乔某峰、李某俞被停职接受调查,说明有的举报内容不是空穴来风。究竟问题到什么程度,还需等一等,调查之后自会水落石出。#icon头条热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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