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莉事件”是什么刺痛了众人的神经
事情发酵已经有几天的时间,热度慢慢也降下来了。那来讲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首先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22年10月29日召开的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63场)上,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李少莉佩戴的一副耳钉,疑似法国著名奢侈品牌梵克雅宝,官网售价高达3万元。此外,她的脖子上系的丝巾疑似爱马仕品牌,售价在4000元以上。
如果只是看上述内容,有什么问题吗?3万的耳钉4千的丝巾看着是挺贵的,但也不是什么很高的价格,妆容精致也是女性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着李局好像有些冤啊?打扮得精致一些开了一个发布会被扒出了各种事,工作能力被质疑,连履历都拿出来质疑。
其实我个人感觉不光要看事情本身,还要看具体情况。
一、背景:29日呼和浩特疫情7+71并且还存在疫情变重的初始,同时呼和浩特市疫情也一直在持续,想必参与疫情管控的人员是忙碌的,是心力交瘁的。生活在疫情阴性下的群众是各有各的困难的有焦虑的。这时出现一个打扮的精致的新闻发言人有部分人会感觉我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疫情发布人员到是没有什么影响精致的好像没有一点烟火气一样。所以好像多了一个发泄口。

二、呼市的疫情工作做的到底是什么样?有没有让老百姓满意。因为不是呼市人,不知道具体措施。但是从后续11月6日的跳楼是件,还有在李局的报告中措施。算是疫情管控比较严格的了。是否是因为群众对于疫情的管控多少事抱有情绪的,自然会格外对代表政府对外发言的发言人格外的看中。
三、专业能力问题,手指点稿逐字逐句念读的发言方式是否欠妥。这个问题网上很多人说是不是医疗专业口出身云云。这一点上个人感觉,不管是不是相关专业出身,但是既然作为疫情发布会的发言人,就是代表呼市的公务人员及政府对群众发布消息。是作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纽带跟桥梁来进行的沟通的,如果说是被提问到非常专业的问题,在回答中手指点稿逐字逐句念读还有情可谅。但是提前写好的稿子,常规性的叙事还需要点读。是否都不能说是专业能力有问题,而是心中就没有对发布会这个事有敬畏不看重呢?或者说本来不是专业口出身但是承担这个责任是为了刷存在捞取政治资本跟政治资历呢?

四、关于公务员穿着好像在《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中第八条规定,具体为:公务员应该是“举止端庄,仪表整洁”的,且符合公务员着装五应原则:应时、应景、应事、应己、应制。手指点稿逐字逐句念读应该谈不上端庄,但是整洁没有问题。不过按照五应原则是否有做到应时、应景、应事呢?
1、应时
应时是指着装要考虑所处的节气和时间,不能为了美丽而不分季节、胡乱穿衣。
2、应事
应事具体而言即着装一定与所办的公务和事情相适应具体而言即着装一定与所办的公务和事情相适应。
3、应景
应景是要求公务人员在着装时必须考虑到自己将代表的身份,以及即将出现或主要活动的地点,使服装尽量与身份和工作保持鹭港一致。
4、应己
应己则是要求在选择着装时要因人而异,使所穿服装与自己的身份条件相适应。

5、应制
应制指的是要遵守单位着装的有关规定,并使之制度化、系列化。切不可我行我素,自以为是,使自己的着装给工作或交往带来不便。
马失前蹄!兢兢业业工作了一辈子的李局因为一副耳钉受人非议,太不值得!
耳钉和丝巾就像一块萝卜,一扯,里面的泥都扯出来了。所有问题直指人们口中所谓的“不正当收入,以及职业升迁过程。”
目前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她还牵连了家人,首先查的是她的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来源,只要有说不清的一点,她就是个麻烦。
其实,广大网友真不不应先入为主、不应戴有色眼镜看人、更不应该墙倒众人推!
纺织女工怎么啦?纺织女工就不能当领导?这是什么逻辑?吴桂贤、郝建秀都是纺织女工出身!领导干部犯不犯错误,与她的自身修养有关,与她的出身并无直接关系。

中国有很多用知识改变命运的事例,不足为奇,不能无端诬陷别人,幸福生活是拼搏出来的,爱美更是女人的天性。
其实,能取得李少莉这样工作成绩的公务员可以称得上是凤毛麟角,非常敬佩!
李少莉副局长的人生经历从16岁出来打工,纺织厂工人一路打拼到副局长,由中专到大学本科不断提升学历,很励志的故事,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在工作上,身先士卒、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生病了还去工作差点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因此获得了全国先进工作者、人民好公仆等荣誉称号,这是对她最好的褒奖!
但有一点,李局作为公职人员应该知晓《行为规范》和“八规、六禁、四风”。疫情发布会,又不是娱乐圈发布会,真不该戴什么30000元的耳钉,4000块的丝巾,如今的李局估计是肠子都悔青了吧。
为什么有这么多人“网暴”,可能是仇富的人太多了吧,为什么不能等待调查结果呢!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相信公道来自调查。网友的质疑是正常,但副局长的爱美打扮是私人自己应有权力,工作那么多年这几万元物品应该能买得起,何况老公儿子都有收入。不要过份解读,也不能指责网友,届时纪委查查一切都清楚了。
#呼和浩特市李少莉戴3万元耳钉# #八卦手册# #我也上微头条#
美国宪法可以通过修正案正式修改,那么是否也可以因习俗、实践和司法判决而改变?
并非所有的宪法改革都会对权力分配产生同样的影响,有些修改是补充性的,只是完善或澄清了宪法的某一特定条款,而另一些修改是修正性的,真正改变了制度的基本设计。
修订过程的难度保证了宪法的进化,多数人要求保护国家和部门利益的民主变革,修正案程序通过赋予各州对修正案是否应该通过的最终决定权来加强联邦制。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自1791年以来,美国增加的大多数修正案都削弱了各州的权力。在没有授权修正案的情况下,进行的最具深远意义的宪法改革之一,是通过公司原则将《权利法案》国有化。
修正案程序承认美国人民和各州修改宪法甚至政府形式的主权,多年来提出的修正案中有很大一部分试图使立法宪法化,但修正权有许多固有的局限性。
纵观美国宪法历史,每一代人解释和应用的宪法几乎从未间断地发生着变化,美国如今的宪法在许多方面与1787年的宪法不同。
如果仅仅阅读文件本身,而不咨询最高法院的意见、历史书、法律论文和其他辅助工具,不仅会使美国学生对1787年宪法的含义理解出现偏差,而且在许多方面也对如今宪法的含义有误解。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宪法要改变?它难道没有为公职人员的规定行为守则吗?难道它不代表美国人民的“永久意志”吗?

这些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但答复需要作一些阐述。政治社会在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不是一成不变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社会必须改变。
缓慢的变化是保存社会的手段,就像人体的细胞一样。如果社会发生变化,其宪法也必须改变,以免它作为过时的东西被搁置一旁。
美国宪法的制定者明白这一点,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将修正案写入宪法,其中规定了修改宪法应遵循的程序。
然而,对《宪法》的正式修正只是修改方法之一。宪法也能通过非正式的方式发生变化,这是政治实践、新技术和其他力量变化的结果。
这种性质的修改大多是补充性的,而不是修订性的,可以看作是对《宪法》某一特定条款的补充或完善,而不是对结构本身的修改。
因此,由于政治经验,总统选举人不再像制宪者想象的那样发挥作用,但在其他方面,选举团仍然按预期运作。虽然《宪法》对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职资格没有规定,但按照惯例,法院所有被任命的成员都是律师。

同样,制宪者也没有预料《宪法》没有对政党作出规定。然而,自美国成立之初,政党就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中发挥了根本性的作用。
事实上,政党是如此重要,可以说它们是美国宪法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是通过政党制度,政治权力才得以组织、行使和选举。然而,《宪法》没有修改就容纳了政党,总统内阁也是如此。
同样,第一修正案的作者也没有预见到电影、广播或电视的传播,他们只知道口头交流和印刷文字。
然而,将言论和新闻自由权扩大到无线电新闻广播并没有改变自由的含义,也没有要求修改第一修正案,它只是改变了修正案的范围,言论自由的原则保持不变。
国会通过的立法也具有补充《宪法》并赋予其条款更多含义的基本性质。美国人已经注意到1789年《司法法》的重要性,该法案实际上已成为美国政治制度的永久组成部分。

宪法授权国会决定,如果总统和副总统都因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辞职而无法任职,那么谁应担任总统?
根据1947年的《总统继任法》,国会规定,如果出现这种意外情况,第一顺位是众议院议长,然后是参议院临时议长,然后是内阁首脑,应按此顺序担任总统。
此外,《宪法》没有任何规定下级军官的确切选择方式,第二条第2款仅规定,他们可由总统单独任命,也可由法院或各部门首长任命。
然而,在1883年,国会通过了《彭德尔顿法案》,该法案规定建立一个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并根据竞争性考试雇用数千名联邦雇员,公务员制度制度仍然存在,并影响着联邦政府的运作方式,不需要任何修改。
参考文献:
《伟大的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与法治》
《审判中的最高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