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曹武食药监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曹武镇幺发购物广场前涉嫌销售假药。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对其进行现场查处,没收假药4个品种85盒,价值3000余元,拆除其售假摊点。
当事人李某某,系湖北省天门市卢市镇人,从事流动地摊销售药品业务。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不能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师证等有效证件;当事人销售的药品经过现场比对,认定为假冒伪劣药品,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扣押。
执法人员同时提醒围观群众,购买药品切莫贪图便宜,应选择医疗机构和正规药店,谨防上当受骗;使用后的药品外包装不要随意丢弃,给不法分子留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