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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家公务员局(郑州市公务网)

【如何解决停车难问题?郑州市七部门出招】 4月21日,郑州市7个部门相聚郑州市政府第三会议室,对省政协委员张朝祥提出的“关于加强规划彻底解决郑州市停车难”这一提案座谈讨论。

【如何解决停车难问题?郑州市七部门出招】

4月21日,郑州市7个部门相聚郑州市政府第三会议室,对省政协委员张朝祥提出的“关于加强规划彻底解决郑州市停车难”这一提案座谈讨论。

规划:郑州市主城区规划945处停车场

郑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参加座谈的负责人表示,规划部门于2019年完成了《郑州都市区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7-2030)》。本次规划范围为郑州市主城区(绕城高速、万三公路、S312围合区域),面积约1100平方公里,规划目标年为近期2021年,远期2030年。

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个范围内规划了945处停车场,其中三环沿线规划了58处停车场、四环沿线规划了73处停车场。

该负责人表示,从源头上看,规划部门的确做了一些规划,但是要落实在配建上。

城建:规划的停车场难以建设落地

郑州市内五区以及四个开发区的公共停车场建设,由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同时负责督导、指导各个区的具体建设工作。根据2020年各个区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划部门的规划,在实际操作层面来说,多数规划停车场无法落地。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参会人员反馈,各个区在建设中发现,规划的建设停车场的用地还有其他建筑等多种原因,导致规划不能落地,造成规划的停车场无法建成。

单位是在规划部门看来,各个停车场需要结合城区的既有项目建设,而不是对空地进行规划,因此需要见缝插针规划停车场。

2021年,郑州市计划在市区建设公共停车泊位5万个以上,考虑到规划选址、审批程序、预计天气、扬尘管控等客观因素,实际建设时间非常有限。

在紧张的资源中,如何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城建部门表示,他们正在探索投建青少年公园地下立体停车场、康宁街绿地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等公共停车场。通过建设公共立体停车位,为公共停车位做“增量”。

交管:设置夜间停车位,初步缓解夜间“停车难”

欣喜的是,2018年到2020年,交警部门数字显示,郑州市的停车位不断增加。

2020年,郑州市新增全时段道路停车泊位8617个,截至2020年底市区共有审批备案的各类道路停车泊位74814个。

2020年3月底开始,交警部门对城区890个路段近11万个车位做到了逐路逐个实地察工作,对符合设置要求的3万余个夜间限时免费泊位完备了审批手续。

目前郑州市在准停时段内泊位利用率基本保持在95%以上,已经初步缓解了市民在夜间“停车难”的问题。

城管:推进智慧停车和停车资源共享

郑州市城管局参会人员表示,城管部门已经制定了《关于促进市区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将组织开展错时共享停车试点。

目前已经在二七区在京莎广场、二七万达、万象城和政务服务中心试点共享车位,采取日间、夜间、包月、时段四种收费模式。此外,在高新区的公园茂商圈也进行了试点共享停车。

2021年,在郑州停车,车主可以将实现“无感支付”、“柔性执法”、“先缴费后离场”。

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开放停车泊位

公共车位不够用,机关事业单位的车位凑?

从市民角度出发,这点似乎市可行的,但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呢?

郑州市事管局的参会人员表示,机关单位的停车泊位对外开放面临的困难。

机关事业单位大多数处在主城区,又是老旧办公区,占地面积小,集中办公单位多,停车位资源极为紧缺。特别公务用车改革后,私家车急剧增加,“车多位少”的矛盾尤其显著。

以郑州市某行政中心为例,现有机关单位36家,工作人员3000多人,共有车位1147个,现有车辆3264台,车位比为3:1。

该行政中心每天进入流量为3300台次/日,工作日时车辆停放都处于饱和状态,再加上群众办事车辆、公务活动和参加会议的车辆,停车始终处于“一位难寻”的状态。

但是,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停车泊位,当前郑州市对外开放停车泊位的有巩义市和登封市。

对“只售不租车位”的物业,可处5万到10万元罚款

与办公相类似的还有住宅,郑州市房管局参会人员表示,根据《民法典》第2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且空置的规划车库、车位,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房管局参会人员表示,住房保障部门鼓励企业保持一定比例的车位进行出租,合理确定地下车位租售价格,尽量满足业主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城市停车难,政府各部门在努力工作缓解。但是,为什么会出现“政府越努力市民停车越难”的局面呢?是因为停车位不够?是因为停车费太贵?是车辆增长太快?详情》》网页链接

每次看完郑州的新闻发布会我都觉得很多官员脱离实际很久了,你们的发言和记者的提问完全是商量好的“有问必答”,记者问的问题很巧妙的和坐着的新闻发言人的岗位职责完美匹配,记者不了解老百姓关心的突出的矛盾问题,发言人对着稿子要么答非所问,要么把原则性问题再念一遍,这样的一唱一和有啥意义呢;

老百姓现在不像之前那样没进过世面,老百姓的素质也不差不像之前那么好忽悠了,因此我们的公务人员应该持续学习和实际走在一起可能会少挨骂!

基层管理肯定不是仅仅掌握一些主义那么简单,还需要管理技能!

我坚信郑州经历了了一次次的大考,这些基层管理者和管理干部一定会比之前更强,更会应对问题,解决问题!期望郑州变好!

按照郑州市纪委监察委通报,郑州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献彬等人“擅自”将1317人的健康码由绿码更改为红码,据此,给予冯献彬等人党政纪处分。

但在我看来,冯献彬等人擅自更改1317人的健康码为红码的行为,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罪。

按照《刑法》第397条及司法解释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对照上述规定,冯献彬等人滥用职权的行为,显然符合立案追究第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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