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不可能,毕竟距离太远,将来最有操作的就是降级,按人口数量来分析改为县及,下属单位一律降一级,市内区域划分合并!这样公务员就会减少一半能使财政盈利
行政体制一点点建议:
一,尽可能取消县级市。县就是县,全国只保留经济百强县级市。
二,实行省直管县,取消地级市管辖县的制度。
三,现有的比较大的设区地级市,可继续称市,但只辖市政府原管辖比较集中的区行政范围,而且直接管辖到街道、镇,取消现在所辖的区一级。市可作为省内的区域经济副中心城市。
同级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由省级派出,将全省划分几个管理十多个市县的大区域,负责原地级市级别的法院,检察,纪委监委工作,对省委负责。
四,将全国现有的乡镇一级再合并,县一级也要合并。有的县和乡面积和人口太小太少了,随着现代交通和通信信息的发展,可以扩大县和乡镇的辖区范围,这样可以减少很多公务员和国家财政供养机构及职位岗位,可极大的减少财政压力。
钱穆:“官”“吏”之别始自元朝成于明朝,对基层政治为害甚大
对于中国传统政治体系中的官、吏之别,很多人都觉得模棱两可。钱穆在其《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对此有过较为清晰的梳理。
中国传统政治有官、吏之分,最先“吏”是指的管理一般业务的,类似于事务官。在两汉时代,每一机关的长官独称“官”,属官皆称“吏”,官、吏的出身,并无大区别,宰相由吏属出身,是件寻常事。唐代的吏和官,已分得远了,然而两者间还是没有判然的划分。
官吏判然相分的弊病起源于元代,元代政府长官,都用的是蒙古人,蒙古人不懂政事,而且不识中国字,于是便得仰赖于书记与文案。中国读书人没有了出路,便混进各衙门当书记与文案,那便是官与吏流品泾渭之所分的源头。
明成祖时,规定胥吏不能当御史,这就是规定曾任公务员的不能做监察官,后来又规定胥吏不准考进士,这样一来,便限制了胥吏的出身,官和吏就显然分开两途,于是在中国政治上的“流品”观念里,胥吏被人看不起。
胥吏没有出身,结果只叫考生或秀才之中无出路的来当胥吏。胥吏流品虽低,对当时政治影响却很大,所谓“绍兴师爷”,也不是清代才有,早在元明时代就有了。胥吏是传统的专门家、职业政治家,又擅有专门知识,但当时的官场又看不起这类人。在上面流动的叫清流,在下面沉淀的叫浊流。只要一行作吏,沉淀入浊流,就爬也爬不上,再也翻不了身。
另一方面,这些人也自认流品卑污,因此不知自好,遂尽量的舞弊作恶。明、清两代的地方行政官,大都是管官的,不是管事的;事都交给师爷,由胥吏去办。这些师爷,各衙门都有,上下相混,四面八方相勾结。而管官的官却从科举出身,哪里懂得这些事。一切文书薄籍,例案掌故,却全经胥吏手。他们便利用自己的资历和专门的技能束缚他们的长官,长官虽贤明,却也无奈他们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