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卸任时台湾欠债将超8兆元!中国国民党团轰债留子孙】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岛内8月25日通过2023年度台当局总预算案。中国国民党“立院”党团今日(1日)开记者会炮轰蔡英文当局“最会乱花钱”。中国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表示,蔡英文当局大量编列特别预算,规避“预算法”相关规定,蔡英文任期结束时,台湾总债务会超过8兆元(新台币,下同),财政迅速败坏。
曾铭宗指出,蔡英文当局上台之后,每年都编列特别预算,如2017年就编列“前瞻基础建设第1期”“流域综合治理计划第3期”2项特别预算、2018年编列“前瞻基础建设第2期”、2019年编列“新式战机采购”、2020年编列“防疫纾困振兴”、2021年编列“前瞻基础建设第3期”、2022年编列“海空战力提升计划”,总数高达2兆1870亿元。
曾铭宗表示,台湾财政快速败坏,债留后代子孙。他指出,截至今年7月底,一年以上债务余额达6兆3994亿元,尚有举债额度2兆2千亿元,但减除特别预算1兆2870亿元,举债额度只剩下9130亿元。曾铭宗进一步指出,9130亿元还必须扣除总预算1360亿元,且台防务主管部门正在研拟“潜舰自造”特别预算3000亿元,届时只剩下4394亿元,“蔡英文任期结束时,总债务会超过8兆元。”

曾铭宗警告,蔡英文当局举债额度仅剩下4394亿元,万一台湾发生重大灾难、防务紧急需要时,根本没有钱救灾、购买军事装备。
中国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李德维表示,蔡英文6年任期编列四次重大特别预算,包含“前瞻基础建设”、“新式战机采购”、“防疫与纾困振兴”、“海空战力提升”等,但不是钱多事情就办得好,举例来说,台卫生福利主管部门“前瞻第三期”预算分配实现数只有23.88%,“这代表蔡当局编了一大堆预算、特别预算,结果公务部门执行不出去”。
李德维指出,历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任内台湾债务统计显示,李登辉1.37兆元、陈水扁3.8兆元(增加2.43兆元)、马英九5.2兆元(增加1.4兆元),而蔡英文上台才6年,台湾欠债已达6.6兆元(增加1.4兆元以上),未来还有2年任期,势必会突破增加2兆元以上,这么会花钱的领导人,民众不禁要问,你把钱花到哪里去了?

“蓝委”费鸿泰指出,根据台财政部门统计显示,到了今年6月底,每位台湾民众(包含刚出生的婴儿)背负26.6万元债务,这样的当局,台湾财政状况会好吗?(中国台湾网)
“救还是不救?路政车辆发生车祸,路过司机在救与不救之间产生了分歧,只因这起事故,是由路政在高速公路拦车引发的。”
事情发生在2017年,一辆路政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几名路政人员被困在车内。这时周围原本想要进行救援的司机,因为一句话产生了分歧。
“他们是上高速拦截大货车的,别救他们!”这句话点燃了周围司机的负面情绪,不少人表示赶紧走,别多管闲事。
面对司机的冷漠,被困人员显得格外的凄惨。也有不少司机虽然对他们的行为表示不满,但仍在积极想办法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
对于此事,网友的看法也不相同。有人表示:生命至上,无论什么原因引发的事故,救人都是必须的

也有网友表示:拍黄瓜都要证了,你如果没有救援证,小心救了人被罚款。千万别做烂好人,前段时间起火的雷克萨斯,救人的好心人还被网暴,当心就不好被讹,还被网暴。
那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1、有没有救援的义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据此规定,其他过往车辆驾驶人和过往行人只有协助义务。但事故车辆的驾驶人是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其不积极救助,其他人也就不存在协助的问题,因为事故车辆驾驶人最了解事故情况,也最了解车内人员情况。

因此,如果你只是路过的行人,在造成车祸发生的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帮助的前提下,救与不救只关乎于心,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没有义务。
2、有没有救援的能力:在进行车祸救援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当时的情况,以及个人是否具备救援的能力。
就比如前段时间雷克萨斯起火那个事故,如果不是好心的群众及时将两名受伤乘客拉出车外,那么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还可能增加。
但是,如果像视频中的情况这样,不建议贸然对被困人员施救。一方面是施救必须有破拆的设备,而在破拆过程中,如果不专业会造成二次伤害。
二是,高速车祸往往比较严重,有些外边看起来没有伤痕,但不敢保证内脏没有受伤,如果轻易挪动伤者,可能会加剧内脏出血或者引发其他问题。
3、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个“好人法”的用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但实际情况却是媒体报道越来越多的讹诈事件,就连扶过马路都能扶出事来,这也让想救人的人有了顾虑。
见死不救当然不符合传统美德,但贸然施救如有闪失也可能会陷入纠纷。最好是拍好视频,记录救援过程,根据实际情况,对病人的伤情、病情采取有效的控制,等待医护人员到达。
4、路政能不能上高速拦车:根据《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所以说,路政上高速拦车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另外别说上高速拦车了,就算不是高速,拦车也要分情况。
根据《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条,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确需拦车的,应当以确保安全为原则。

首先要根据公路条件和交通状况,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拦车,避免引发交通堵塞。
其次,在距检查地点至少200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示标志,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而且在遇到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采取脚踏车辆踏板、强行攀扒车辆等方式,强行责令驾驶人停车。
万一遇到驾车逃跑的,除可能对公路设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
所以说,追大货车追到高速上还发生了交通事故,这一切的起因只能说是自己没有遵守法律法规,也没有遵守工作规范。
事情过去多年,但依然在提醒我们,任何时候任何人,都要遵法、守法。
大家对于此事怎么看,遇到这种情况就还是不救呢?#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打卡挑战局# #我要上头条#

萧县一村支部书记骗取补偿款23.4万 一审获缓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利用协助征收之机,萧县某村支部书记将属于萧县水利局的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登记在自己名下,骗取补偿款23.4万元。日前,萧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代言彬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代言彬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三万四千元予以追缴(已退缴至萧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份,被告人代言彬在协助萧县××征收“老岱河”的过程中,将属于萧县水利局的土地(自萧县火葬场西墙至老岱河岸以东,南至所里界,北至火葬场门口)及地上附属物登记在自己名下,骗取征地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34000元。
被告人代言彬于2021年3月6日被萧县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2018年6月20日,被告人代言彬将赃款人民币234000元退缴至萧县房屋征收办公室。2021年3月6日,萧县监察委员会对本案立案侦查。2021年4月26日,被告人代言彬预交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代言彬作为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萧县××从事土地征收的过程中,是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公共财物计人民币234000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代言彬被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主动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遂,作出上述判决。
“他的法力比我高,一定能为你驱除病魔!”事发3年后,湛江这起奇葩强奸案为何仍被公诉?2017年7月,金某从广州返回湛江。到家之后,母亲彭某认为其身体不好,需要“神婆”医治。到了“神婆”洪某那里,洪某感叹自身法力不足,遂推荐吕某为金某医治。

吕某接见完金某后,告诉其需要在酒店做法事。7月31日,吕某将金某带至酒店,做法事期间,吕某告诉金某除了病魔,身内尚有色魔需要驱除。这种色魔的驱除需要与吕某发生关系才能成功。金某信以为真,与吕某发生了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吕某作案时处于缓刑期间。2017年8月,吕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2020年11月18日,吕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来源:中国青年网)
本案的发生甚是荒唐,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病急乱投医。但本案发生于2017年7月31日,吕某却于2020年11月18日被刑拘,我猜测可能是金某的疾病没有被治好,然后金某将事情告诉了家人,家人报警所致。
相隔那么长时间,相应的物证已经无法还原,为什么吕某还是被刑拘,被提起公诉呢?我认为,本案吕某很可能在侦查阶段作出了有罪供述,承认自己以驱除色魔为由与金某发生关系。拿到吕某的有罪供述后,结合吕某的开房记录、受害人金某的陈述,完全能够确定吕某实施强奸行为的事实。

但如果吕某不承认自己与金某发生性关系,那公安机关估计很难立案,因为现场如双方体内的痕迹、所穿衣物的痕迹等物证估计早就消灭殆尽了,留下的只有各自的陈述及其他佐证做法事的证据。而根据这些证据,是无法认定吕某与金某发生关系的。
本案金某作为受害人非常值得同情,但其作为成年人却执意相信吕某的把戏,真是可悲!
本案还有一个法律问题值得注意,吕某虽然是在缓刑考验期内触犯强奸罪,但却在缓刑考验期届满后被发现,那吕某妨害公务罪会怎么处理呢?
我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根据本条规定,出现新罪,法院应该撤销吕某的缓刑,将强奸罪与妨害公务罪合并处罚。吕某缓刑考验期已经届满,撤销在实际上是不可能了。但根据本条的规定,吕某应该会以强奸罪和妨害公务罪合并处罚。但起诉书中只是说是从重处罚情节,量刑建议为4年。与本条规定有所冲突,我们还是看看后续法院的判决吧!
对于金某的遭遇,你怎么看?了解生活,学习法律,感谢关注@法律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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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湛江爆料##湛江一男子以驱除色魔为由强奸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