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头条#最新通告:自2022年7月1日0时起至8月31日24时止。秦皇岛海域内禁止任何私人出海装置出海。
私人出海装置:是指长度小于5米,摩托艇、快艇、充气船艇及遥控船模等装置。公务、军用及依法取得合法手续的船艇除外。
以后都去坐大游艇吧,寻仙号、王子号之类!
#秦皇岛#
#秦皇岛头条#
刚才看到秦皇大街上执勤的警察穿上了防护服,真的觉得很有必要!
最早核酸采集人员穿防护服,后来志愿者也穿上了,唯独路上执勤的公职人员以及供保人员不穿!这很不合理,执行公务以及供保人员同样具有很大危险性,如果不能做到有效防护,如何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现在警察执行公务穿上了防护服,不知那些供保人员什么时候也能够穿上?!
#秦皇岛头条#你对下面这件事怎么看?
最近看到很多街道都出现了很多公务人员拿着扫把在大街上清扫垃圾,捡烟头的事情。
首先个人对这件事表示赞扬!因为美化了我们的城市,街道的垃圾也变得少了。
其次我感觉应该杜绝形式主义,三三两两有说有笑的边走边聊,然后摆出清扫的动作拿手机拍照片上传的工作群里,有什么意义?
事情是好事情,美化环境我们大家人人有责,可是做事没做好就会成为笑话。
【河北一村支书疑在救火过程中被捅死】大家好,我是死者的妹妹,我哥哥邱超是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镇任各庄村村支书,10月7日早上5.48分左右,还在睡梦中的他接到村民打来的电话,称村民邱宝顺把自家的房子点着了,哥哥接到电话马上穿衣服到达了现场,看火势情况立即拨打119电话,119到现场以后,村民邱保顺不让救,妨碍公务,我立即拨打110电话,一边打电话一边看火情,这时候邱宝顺从腰后面拿出杀猪刀扎在我哥的腹部,接着又来一刀,脑袋又来了几刀,我哥当天就死了。经法医鉴定,我哥是锐性外力作用于右腹部致肝脏破裂、腹主动脉及下腔静脉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凶手和我哥邱超两人并没有私人恩怨,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会下此狠手。
我们家庭并不富裕,去年我们的父亲患食道癌几乎花了家里的所有积蓄,我哥借钱给父亲看病,但是病情恶化还是去世了。父亲之前在村里干了3届村书记,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邱超2021年3月换届选举竞选村书记,自上任以来为村里干了很多好事,村里没有路灯,邱超自己掏钱给村里面安了路灯,村委会没有电费,是自己捐钱给村里交电费并鼓舞其他村委捐钱,疫情期间主动接送老百姓接种疫苗,都是自己的车,今年十一期间自己花钱给每家每户发桃子……这个事情发生,老百姓都落泪了,自报奋勇给我们家属写了请愿书,全村老百姓都给签字了。
我们家我哥没了,还没成家呢,多少钱能换来一条人命啊,我们家只求给我哥一个名誉,我哥是因工殉职,才36岁,希望相关部门重视,帮帮我们,我们真的很无助,我们只希望相关部门能给我哥哥一个荣誉。
河北一村支书疑在救火过程中被捅死,家属称死者与嫌犯无恩怨
近日,在河北秦皇岛,发生一起让人愤怒的命案。35岁男子邱超是任各村的村支书,在村民眼里是一个实干型村干部,为村里的事尽心尽力,然而,却被村民邱某顺莫名捅杀,生命定格在了35岁。
据知情人称,案发前,邱超接到村民电话,说是村民邱某顺不知何故,把自己家点着火了,遂立刻赶往现场,并第一时间拨打了119火警,但在消防人员救火时,却遭到邱某顺阻挠。见状,邱超拿起电话就要拨打110,却被旁边阻挠救火的邱某顺发现,邱某顺二话不说,提刀就捅了邱超腹部两下,还在其头部砍了两刀。案发后,邱超因失血过多死亡,邱某顺被消防人员控制,现已被抓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澎湃新闻)
真是太遗憾了,难得一位年轻的村干部,就这样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令人痛惜。据称,邱某顺和邱超素无恩怨,那么,邱某顺多半纯粹是为了阻挠救火,遂起杀心。但无论如何,邱某顺不应该伤及无辜,更无权剥夺他人生命,必须依法严惩。
那么,本次事件中,邱某顺可能涉嫌哪些罪名?是否会被判处死刑呢?以及邱超因公殉职,能获得哪些法律救济呢?
从法律角度,邱某顺虽然只是点着了自己家,但一般村里邻里之间房子都是相连的,距离不会远,很容易被波及。一旦查实邱某顺点火行为,火势可能蔓延到其他邻居房子或其他财产,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则邱某顺构成放火罪。
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行为,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邱某顺放火行为被及时发现,村支书邱超也是第一时间拨打了消防电话,虽有阻挠,很大可能没有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的重大损失,大概率是按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至于邱某顺时候阻挠救火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但具有事后不可罚性,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邱某顺不仅纵火,更为了阻挠村支书报警,临时起意,把村支书杀害,从案件起因、双方关系、砍杀部位等进行判断,应该具有杀人“故意”,导致村支书邱超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据《刑法》第232条规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无特殊情形,邱某顺会被判处死刑。
作为受害人邱超,是为了帮助村民救火而身亡,因公殉职,应当进行表彰,如可以追加为全国优秀村支书等,还可以申请烈士评定及相应的抚恤金等。
同时,受害人邱超因公殉职,其家属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继而主张工伤赔偿。当然,受害人家属也可以附带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邱某顺以其财产为限赔偿损失。
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呢?#秦皇岛头条##河北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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