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头条# 扩散|近日,天津市公安局在官网上发布通告——自4月30日24:00起,公安和平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停止办理外省市户口迁入的受理事项,群众可就近到所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通告中明确指出:“为进一步落实《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十项措施》,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户口”!
不集中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外省市户口迁入可就近到所属派出所办理!不知道办理的时效性能不能保障!重温一下这个《十项措施》——
1⃣️降低准入条件“放宽办”。优先解决存量人口,进一步放宽外省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户条件,将申请人在津居住年限调整至3年。
2⃣️调整返津政策“优化办”。对因上学、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户口迁往外省市的原我市户籍人员,凡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已返津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本人回津落户,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3⃣️规范操作流程“公开办”。完善调整户口登记管理有关操作规范,编制户口受理标准化目录,对群众办理户口菜单进行全面“瘦身”,并通过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下放业务事权“就近办”。将市内户口迁移、年满18周岁居民变更姓名等分局事权业务下放至派出所办理,将部分动态户口项目变更下放至社区警务室办理,为群众就近办理户口事项提供便利。
5⃣️简化核准权限“马上办”。将国外出生落户、非婚生子女出生落户、“外省市三投靠落户”等18项需要申报核准户口事项简化为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6⃣️压缩核准时限“加快办”。缩短户口申报核准周期,将市局、分局、派出所户口核准时限由15个、10个、5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10个、5个、3个工作日,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7⃣️取消复印材料“直接办”。
8⃣️创新业务模式“网上办”。
9⃣️拓展服务载体“随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