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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收入排前三是法官、检察官、警察吗?大学生做检察官更好?
有人说公务员收入排前三名的是法官、检察官、警察?从职业角度来看,法官、检察官、警察该选哪个最有利?
法官、检察官、警察这三个职业都属于官方所称的政法干警,是国家专政机关的主力军,手握着至关重要的执法司法权,有很多相似之处,也很难分个优劣高下。但作为曾在政法机关工作多年的老人,如果要我选择,我首选还是当检察官。好处至少有三点。
其一,看工资待遇,检察官与法官持平,但比警察略高。
司改之后,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由省统管,全省法检两院公务员按照省直标准发工资。同时,要求从优兑现司改后法检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根据多个省份的政策,从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规范性津补贴在内的工资待遇来看,员额制法官、检察官要比政法系统外的同级别公务员高25%至45%,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要比政法系统外的同级别公务员高15%至25%。按照这个增资幅度,检察官与同级别法官的工资收入基本相同,但总数算下来,比同级别警察收入更高却是普遍现象。
目前,人民警察比政法系统外同级别公务员多了警衔津贴、加班补助和执勤津贴,每月总收入要多1300元至2500元左右,但与同级别检察官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据我所知,不少省份基层检察官的绩效考核奖都是按省直标准发放,而公安警察则是按当地标准发放,仅这块差距都不小。
其二,看权力大小,检察官手握的实权虽不如法官和警察那么明显,但也不可小觑。
公检法作为政法机关中的“铁三角”,既相互配合,也相互制约。但检察院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对公安和法院办案能同时进行制约和施加影响。相比之下,法院与公安之间在工作上基本无什么交际,相互制约更谈不上。
公安警察在办案中要受限于检察官,刑拘涉嫌犯罪人员后,要报检察院批捕才能作数,检察官若认定此人不构成犯罪,公安警察只能放人。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若认为证据不足,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还可依法独立做出不以起诉决定,或另定罪名起诉。
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虽然得由法官来判,但法院执行的是不诉不理原则,对于涉嫌犯罪的,检察院不诉,法院也无可奈何。反倒是检察官提起有罪公诉后,法官若判决无罪释放,检察院还可抗诉,法院也不敢轻视检察院的意见。从司法实践来看,检察官提起公诉时,一般会出具涉嫌罪名和量刑建议,法官是不能加罪加刑的。
机构改革后,检察官对司法人员涉嫌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14个罪名还拥有自侦权,依然可以监督和侦办法官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法官的震慑力可想而知。
由此可见,检察官的权力并不比法官和警察小,只是手握的实权不同而已,却难分高下。
其三,看工作强度,检察官的工作量和辛苦程度普遍要比法官和警察小。
当然,从现状来看,公检法都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法官、检察官、警察都是比较辛苦的职业。但三者作比较的话,法官和警察又要更繁忙、更辛苦一些。
警察自不待言,安保执勤、侦查犯罪、执法办案等,既有迎风冒雨的辛劳,又有直面穷凶极恶歹徒的危险,事多量大,工作不规律,危险系数高。由公安移送检察院的案件只是刑事类案件,而很多治安类案件已由公安机关做出处理了,所以经过这个关口过滤后,就决定了检察院受理的案件数会少很多。
法官位于“执法司法链”顶端,除了承接检察院公诉的案件,还要受理民事和行政类案件,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官人数并不比检察官多,所以每年到了最后两个月,法官们白天连轴转开庭、晚上加班写判决书就成了家常便饭,就为了赶在诉讼期限内结案清案。就普遍情况来说,法官加班加点比检察官多是大家公认的,检察官相对而言还是要轻松一些。
19世纪末,泛日耳曼主义是知识分子和作家的成就,他们向大学生推送自己的想法,很快,很多毕业生加入了他们,并作为高等教育领域的教师(在德国著名的体育馆和同级别的教育机构)、律师、法官、公务员和外交官开始工作,他们有充分的机会为泛日耳曼主义服务。
一段时间以来,其他阶层都在抵制新思想,他们不想要战争和征服,只想和平相处。正如民族主义者观察到的那样,泛日耳曼主义都是一些自私的人,渴望享受生活。
流行的理论认为容克军官、大企业、金融以及中产阶级是德国民族主义的发起者,但这与事实相反,所有团体起初都强烈反对泛日耳曼主义。但他们的抵抗是徒劳的,因为它缺乏意识形态的支持。
德国不再有任何自由主义作家,因此,民族主义作家和教授很容易征服年轻人的想法,直到世纪末,德国人几乎一致赞同泛日耳曼主义。
多年来,商人和银行家一直是泛日耳曼主义最坚定的反对者,他们比民族主义者更熟悉外国情况,知道法国和英国并不软弱,征服世界将是非常困难的。
德国商人不想战争危及他们的对外贸易和投资,他们不相信装甲巡洋舰可以完成商业运输,并给他们带来更高的利润,他们害怕出现更多的军备预算。
德国商人想要的是增加销售额,而不是战利品。但民族主义者很容易让这些富豪反对者保持沉默,所有重要的职位很快就落入了充满民族主义思想的人手中,在德国,企业家受到官场的摆布,官员享有决定每个公司生存问题的自由裁量权,他们可以自由地毁掉任何企业家。
德国官员不仅有权压制这些反对者,甚至有权迫使他们为民族主义的政党资金捐款。在商人的行业协会中,辛迪加(执行官)是至高无上的,他们以前是泛德大学教师的学生,并试图在民族主义激进主义中超越对方。
因此,辛迪加成员们试图取悦政府官员,并通过成功调解代表成员的利益来促进自己的职业生涯。
正如马克思主义者所坚持的那样,德国民族主义并不是“军备工业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
在1870年代,除了克虏伯工厂外,德国只拥有较小的、利润不高的军备工厂。但没有丝毫证据表明他们补贴了民族主义自由撰稿人,他们与大学教师的宣传没有任何关系。
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投入军火工程的资金与其说是德国军备的原因,不如说是一种结果。 每个商人都赞成导致销售额增加的趋势。
德国国民收入的很大一部分用于军费开支,相应地减少了个人消费者的国民收入。随着军备增加军火厂的销售额,它们减少了其他行业的销售。
马克思主义者并不认为民族主义者受到了军火资本的贿赂,而是民族主义者“无意识地”支持了军火资本的利益。但这意味着,他们同样“不自觉地”损害了大多数德国企业家的利益。
自二十世纪初以来,几乎所有德国资本家和企业家都是民族主义者。但是,所有其他阶层、群体和阶级也是如此。这是民族主义教育的结果,这是拉加德、彼得斯、朗贝恩、特雷奇克、施莫勒、休斯顿·斯图尔特·张伯伦和瑙曼等作家的成就。
柏林宫廷、容克家族和贵族军官从一开始就同情泛日耳曼思想,这是不正确的。霍亨索伦家族及其家臣寻求普鲁士在德国的霸权,并提高德国在欧洲的威望,他们已经实现了这些目标,并且感到很满意。
他们急于维护德国种姓制度,以及拥有王朝和贵族的特权,这对他们来说比争夺世界统治权更重要,他们对建立强大的海军或殖民扩张并不热心,可俾斯麦还是不情愿地屈服于殖民计划。
但宫廷和贵族无法抵抗知识分子支持的民众运动,他们早已失去了对公众舆论的所有影响。贵族从自由主义的失败中获得了优势,但是他们自己对埃塔主义思想的兴起没有任何贡献,他们只是从心态的变化中获利,并且认为民族主义思想很危险。
泛日耳曼主义对旧普鲁士及其机构、保守党、德国军队、委任军官和贵族充满了赞美。但容克不喜欢民族主义心态中的这点,在他们看来,这种心态是民主和革命,他们认为民族主义的平民对外交、军事问题的干涉是一种无礼,在容克人眼中,这两个领域是君主的专属领域。
虽然民族主义者对政府国内政策的支持使容克人感到高兴,但他们认为泛日耳曼人对“高级政治”有自己的看法是一种反叛,宫廷和贵族怀疑平民会在权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和他们持平。
但所有这些疑虑都仅限于老一辈人,仅限于那些在新帝国建立之前的人。威廉二世和同时代人都是民族主义者,正在崛起的一代无法保护自己免受新思想影响,学校正在教他们民族主义,他们正能以民族主义者的身份进入政治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