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从市水产局获悉,从现在起,我市一江十二库正式进入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禁渔期至6月30日12时结束。今年禁渔的一江十二库包括汉江荆门段;漳河水库;京山县的高关、惠亭、吴岭水库;东宝区的仙居河、象河、岩垱、建泉、黑龙泉水库;掇刀区的新埠河段、龙泉水库、樊桥水库。
由于多数鱼类在繁殖季节都集群活动,且行动迟钝,容易捕捉,以往鱼类繁殖季节是淡水捕捞的旺季。为了保护鱼类资源,使鱼群不受干扰地生长和繁殖,必须实行渔业控制,保证一定规模的繁殖群体参与繁殖活动,保障种群的补充和繁荣。
据了解,2002年长江流域首次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2003年,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湖北段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市汉江荆门段,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实行禁渔期制度。目前我市一江十二库已在推行此项制度。
我市自2003年实施春季禁渔以来,不仅保证了草鱼、鲢鱼、鲤鱼等主要经济鱼类的正常产卵及仔鱼的孵化生长,减轻了幼鱼被捕杀的程度,还使花鲢等一些严重衰退的优质鱼种数量有了不同程度的回升。同时,禁渔期后,捕获的鱼个大,平均单网产量明显提高。
从现在起,我市一江十二库正式进入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禁渔期间,我市将全力开展“清江”行动,确保“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市水产局规定禁渔区在禁渔期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6月底之前,我市将坚决查处违法捕捞行为,对屡教不改或抗拒执法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