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和检察院几个人一起,说起自己当年考检察官的事,他们说你没进来是好事。
九十年代,我在一所乡镇初中教语文。当时教师工资由乡镇发放,不仅不能足额,还严重拖欠,要不就发国库券,教师人心思走。
当时全市法院和检察院都通过公开招考形式为市县补充人员,报名的基本上全是教师。
我报的是本县检察院,笔试、面试通过,笔录还是全市第二名,结果,体检被刷下来。
前几天,在一个朋友的宴席上,坐了几个检察院的,当年负责考试组织的工作人员已成副检察长,几个当年录取的,都己是反贪局长、正科检察员。
话题就说到当年的招考上,几个人都说“你没来对了”。他们说,检察官压力大,待遇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好。
其实,检察官应该比教师待遇好:一是社会地位高些,交往面大的多,二是公务员,享受自责奖和车补。三是有警衔津贴。还发服装。总体比教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