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头条# 正义永远不会缺席!沈阳打黑除恶新动向
近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蹇某等1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一案在于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1998年11月,被告人蹇某在沈阳市和平区投资开设宾馆从事组织卖淫、色情陪侍等违法犯罪活动,经营至2008年,聚敛了大量财富。
2010年5月,蹇某与他人合伙共同出资成立某文化俱乐部,通过一次聚众斗殴事件掌握了该俱乐部的经营、人事和财务权,确立蹇某在俱乐部的控制地位。
蹇某控制该俱乐部后,以该俱乐部为依托,制定规约、招募并培养人员,组织层级分明,人员相对稳定,形成了以蹇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朱某、闫某某、李某某为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被告人徐某等四人为积极参加者,以高某某等八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及经营活动攫取暴利,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进行地域控制,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极为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