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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滁州公务员职位表(安徽滁州市公务员职位表)

褒禅山,变成名山。这个功劳该归于谁? 褒禅山,在安徽含山县境内。 从南京自驾过去,120多公里车程,出城、上路,要两个来小时。

褒禅山,变成名山。这个功劳该归于谁?

褒禅山,在安徽含山县境内。

从南京自驾过去,120多公里车程,出城、上路,要两个来小时。

褒禅山,古称华山,在含山县城东北7.5公里处。因唐朝高僧慧褒禅师在这里修行,死后又葬于这里,其弟子就把山名改为了褒禅山。山上,林木葱茏。山间,有华阳洞,洞深约1600米,分前洞、后洞、天洞、地洞,洞中有河,河上行舟,洞洞相连相通,足有100多个景点。

北宋政治家、思想家王安石,34岁的时候,辞去官场职务,在回家归途中游览褒禅山。3个月后,他以追忆的形式,写下《游褒禅山记》,成为名篇佳作,一篇好的游记,让这座山出了名。

《游褒禅山记》不光写见闻,因事论理,夹叙夹议。写景,细腻生动;议论,点睛深邃,读完顿生欲望,褒禅山越来越吸引人慕名踏至……

古往今来,一个山,一个楼,名人来过,再写出名篇、佳句,用现在话说,迅速成为网红打卡地。

安徽滁州的琅琊山,欧阳修去了,写下《醉翁亭记》,“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酒不醉人,美景醉了人,能不吸引人嘛。湖南的岳阳楼,在重修的时候,专门请了范仲淹为这个楼写“记”,360来个字,字字珠玑,内容博大,哲理精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感天动地,流传千古。

2021滁州市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天长市职位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滁州头条#

公元1162年,辛弃疾拿着赵构封耿京为节度使的圣旨一路北归。没想到,耿京被叛徒张安国刺杀,义军被迫投降金国。随后,辛弃疾一气之下带领50骑兵直入金国大营,生擒张安国。并带领将士们归宋,但却只得到了一个江阴判官的低级官职。

辛弃疾出生于厦门历城区,这里早已成为金国的领地。他的祖父辛赞被迫成为了金国的官员。但祖父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回归大宋,少年时期的辛弃疾经常听祖父讲起大宋的风采,让小小年纪的他也开始对大宋产生一种憧憬。

公元1161年,完颜亮举兵攻入南方,北方空虚。21岁的辛弃疾率2千民族投奔了山东大区最大的义军耿京。随后,耿京封他为“掌书记”,这是文官里最高的官。

但是,经他劝说才投降的义端和尚居然偷偷地偷了耿京的帅印投降了金兵。随后,辛弃疾向耿京立下军令状,立马带兵直入金国大营,直接砍下义端和尚的头颅并抢回了帅印。从此,耿京就更加信任辛弃疾,把他当成是自己的军师。

不久,完颜亮被杀,金兵只能北撤,北方各个地区的义军纷纷瓦解。此时,辛弃疾劝说耿京归顺南宋,耿京经过深思熟虑后答应了。

公元1162年,辛弃疾终于见到了南宋皇帝赵构,并拿到了封耿京为节度使的圣旨。正在他拿着圣旨往北赶时,却收到消息:耿京被叛徒张安国所杀,还带领着义军投降了金国,而张安国也成为了山东东巨野知州。

得知消息后的辛弃疾立马带领50骑兵进入金国大营,生擒张安国,并号召士兵们归顺大宋。

就这样,辛弃疾带着一万军队投奔了南宋,可是,赵构却只封了一个江阴签判的低级职位给他。辛弃疾和士兵们大为吃惊,但是圣旨以下,也只能接受。

如果是其他人,可能就会心中不满,但是辛弃疾并不在乎职位,他只想把一腔热血倾注在抗金的大业上。

可是南宋的朝廷却是主和派,所以不管辛弃疾写了多少封抗金奏折都是石沉大海。理想无法实现,辛弃疾并没有像贾谊这样自暴自弃,而是把所有的热血都放在诗词上。

在这个时期,辛弃疾创作出很多诗词,例如《清玉案》《粉蝶儿》。就在辛弃疾以为自己只能从文时,宋孝宗突然启用他,任他为滁州知州。

滁州是边陲重镇,在经历天灾和人祸后,早已经民不聊生。但滁州经过辛弃疾的一番整顿展现出久违的繁荣,后来,又被提拔为湖南安抚史。在这里,辛弃疾训练出一支金兵所忌惮的飞虎军。

在创建飞虎军时,人工和材料远远不够,但是人们却主动帮助辛弃疾。但就是因为辛弃疾做的事情太好了,碍了主和派的路,大臣们开始状告他,辛弃疾的军队只能叫停。

当辛弃疾却把朝廷的圣旨藏起来继续让士兵训练,短短一个月内便训练成一支让金国忌惮的飞虎军。

这样一来,主和派的大臣就更加不满了,他们在皇帝面前诬告辛弃疾搜刮百姓,不然哪有这么快呢?结果,辛弃疾被罢官18年,同时期,陆游也作为主战派被罢官20年。之后,辛弃疾隐居在江西上饶,又开始了写诗的生活。

虽然后来辛弃疾也再次得到重用,但是却因为遭到其他人的妒忌,辛弃疾再次被贬。虽然辛弃疾一直得不到重用,但是他却没有自我放弃,在不被重视的日子里,他以作诗为主,以至于写出了一首又一首朗朗上口的好诗。

他在职场上找不到价值,但是却在诗词上面找到了自我价值。他是中国历史上,以以武起事,以文为业,成为著名诗词作家的,他是第一人。

参考资料《宋史》《名人故事传》

#二十四史名家精讲##我要上 头条# #历史# #人物#

滁州来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干部职务任免通知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来安县人民政府发布消息:5月11日,来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路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路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路阳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永贵同志任县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

李泽海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潘立厚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周江勇被提起公诉# 近日,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周江勇利用职务便利,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省委决定:毕明福任滁州学院党委书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滁州学院官网4月12日消息,日前,省委决定,毕明福同志任滁州学院党委委员、常委、书记;陈润同志不再担任滁州学院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公元1390年,朱元璋要把77岁的李善长满门抄斩。李善长想最后一搏,拿出朱元璋给他的免死金牌。

他以为朱元璋会念旧情,谁知,朱元璋冷笑一声:“你好好看看金牌上写的是什么?”李善长看完,吓得脸色都变了。

免死金牌背后,赫然刻着五个大字:“除谋反大逆”。巧了,李善长的罪名就是谋反,这块免死金牌不但救不了李善长的性命,反而成了李善长的“催命符”。

朱元璋睚眦必报,最恨有人威胁他。李善长垂死挣扎,拿免死金牌说事,在朱元璋看来,这就是在骂他无情无义,拿从前的情谊威胁他。

自知必死无疑的李善长瘫倒在地,嘴里一直念叨:“狡兔死,良狗烹,这是报应啊!”朱元璋没有理会李善长,干净利落处理了李善长全家。一代开国元勋身首异处,祸及全家,不得善终。

酷爱读书的李善长精通百家经典,乡里人请他卜算事情,十次里有八九次是准的。等到朱元璋来了滁州,李善长主动前往投靠。

朱元璋找来当地人询问,听了李善长的事迹后,起了惜才的心思,于是把李善长收入麾下,让他掌管文书。

李善长在朱元璋身边掌管文书,文书内容枯燥无味,但是李善长并不觉得这是一项无意义的工作。通过整理文书,李善长很快熟悉了各种政务,渐渐得到朱元璋的重用。

朱元璋看到李善长很能干,想要重用李善长。于是让人召见李善长,给他出了一道考题。

朱元璋仔细打量着李善长,问道:“你来说说,这天下如今要如何平定?”

李善长不慌不忙,从容不迫地说:“如今如果有人能学到汉高祖的作风,这天下就不会继续乱下去。”

朱元璋喝了一口茶,追问:“如果我要效仿汉高祖,你有什么高见?”

李善长知道朱元璋是个有野心的人,听了这话也不畏惧,直视朱元璋的双眼,说了四个字:“知人善用。”

这与朱元璋的想法不谋而合,朱元璋重赏了李善长,打算把李善长调去更重要的岗位。

李善长通过了朱元璋的考核,逐渐获得朱元璋的重用,开始参与内部议事。遇上大事,朱元璋会主动询问李善长的意见,李善长在朱元璋阵营的地位也水涨船高。

红巾军领袖听说了李善长的名声,打算让李善长加入自己的阵营,强硬要求朱元璋把人交出来。李善长立刻求见朱元璋,说:“既然答应辅助主公,就一定不会背叛。”

李善长写了一封信,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这件事之后,朱元璋更加信任李善长。

在朱元璋打天下时,李善长是他身边重要的谋士。李善长是全才,虽然朱元璋身边有大名鼎鼎的刘伯温,可是李善长也毫不逊色。

在朱元璋出征时,李善长留守大营,遇上敌军偷袭,他巧妙用计谋歼灭敌军。朱元璋在前方打仗,李善长就在后方安抚百姓,帮朱元璋收拢人心,稳定大后方,让朱元璋没有后顾之忧。

明朝建立之后,李善长是当之无愧的开国元勋。朱元璋打定主意要继续重李善长,出巡时甚至把政务都交给李善长处理。李善长在朝堂上一时风头无二,成为朱元璋之下的第一人。

公元1370年,朱元璋把跟自己打天下的大臣召集起来,说:“你们都是陪我打天下的兄弟,给再多的奖赏都抵不上你们的功劳。”于是,朱元璋大肆封赏功臣。

这次封赏中,李善长得到了一个特殊的赏赐——“免死金牌”。面对这块免死金牌,李善长找了一个锦盒,小心翼翼把它放进去,觉得自己多年的付出有了回报,子孙后代的尊荣有了保障。

公元1376年,朱元璋把自己的女儿临安公主嫁给了李善长的儿子。朱元璋很满意这个安排,对李善长说:“从今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啦,不要见外。”李善长喜形于色,笑着说:“谢主隆恩。”

一时间,街头巷尾都在议论李善长家娶公主的事情。婚礼的排场很大,满朝文武都来给李善长道喜。

公元1380年,宰相胡惟庸因为谋反大罪,被朱元璋灭族。这个案子牵扯进许多人,许多开国元勋因为这件事被朱元璋问罪,甚至流放。

唯独李善长是朝堂的常青树,躲过了这次风波,在朝堂上屹立不倒,仍然受到朱元璋的重用。。

风向的转变在公元1390年,李善长的亲戚触犯了律法,多次为亲戚求情的李善长触怒了朱元璋。朱元璋下令,要求底下人严格办了这个案子。

这是件小事,李善长没想到会牵扯到他的身上。屈打成招之下,那人供出来李善长曾经和反贼胡惟庸勾结,意图造反。

这下子,李善长慌了手脚,连忙拿着免死金牌找朱元璋请罪。

免死金牌救不了李善长,除了临安公主一脉得到赦免,李家被满门抄斩。李善长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看到了胡惟庸的下场却不反思。

在朱元璋眼里,李善长有没有谋反不重要。朱元璋觉得功臣以后会威胁朱家后代的皇权,因此一直在按部就班地处理功臣。

李善长想要全身而退,就必须放弃到手的权势,可惜李善长没有认清局面,反而贪恋权势,没有当机立断远离朝堂纠纷,难怪不得善终。

参考资料:

[1] 《明史·卷一百二十七·列传第十五》.国学网

[2] 《爝火录·卷六》.国学大师

洪武21年,63岁的汤和请辞。朱元璋问他要什么赏赐,汤和答:“我要100名女人”。话音刚落,朝中大臣爆出阵阵笑声。朱元璋却非常高兴:“赏!”

 

汤和和朱元璋是邻居,小时候就玩在一起。后来汤和加入郭子兴义军,因为敢闯敢拼,很快被提拔为千户(千户是中国古代武官名,每千户所统兵1120人)。过上好日子后,他并没有忘记儿时好友,赶紧邀请朱元璋一起参加义军。

 

当时,朱元璋已出家当和尚。可是,和尚也是有上顿没下顿。因此,看到汤和说:“跟着义军,只要拼命就有饭吃、有肉吃。”,朱元璋有点心动。

 

加上,此时朱元璋刚好被人举报了。于是他果断投奔了汤和,成为郭子兴队伍中的一名马夫。

 

汤和职位比朱元璋高,但他对朱元璋始终以兄弟相称,没有官阶观念。因为,他看得出朱元璋必有所为。

 

果然,如他所料。朱元璋的马夫生涯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很快,他的骁勇善战便被郭子兴看中,被破格提拔为镇抚,官阶比汤和高了几级。

 

当时,其他将领对朱元璋都嗤之以鼻。只有汤和替他开心,一直追随他左右。有谁对朱元璋有意见,汤和也总会第一时间跳出来维护他。两人之间的友谊因此越来越深。

 

此后,朱元璋在应天府自封吴王,汤和随朱元璋出征大洪山,占领滁州,之后又随军稳定集庆,为朱元璋统一天下作了不少贡献。

 

元朝覆灭后,汤和继续跟随朱元璋与残余势力作战。他的英勇表现让朱元璋非常赏识,直接被提拔为统军元帅。

 

不过,汤和虽然很英勇,但他也有一个致命缺点:爱喝酒,而且一喝醉就胡言乱语。这也导致了他和朱元璋开始产生隔阂。

 

至正二十五年,朱元璋与张士诚争霸,汤和被安排驻扎在常州。当时,张士诚的势力范围就在他的营寨西边。

 

一天,汤和喝醉了,就信口开河:“我在大明边境,想向东看就向东看,想向西看就向西看。”

 

这句“胡话”很快就传到朱元璋的耳中。朱元璋生性多疑,不禁想:“往西边,不就是想投靠张士诚吗?这臭小子难道是想背叛我?“

 

他在心中默默记下这件事。

 

打下江山后,朱元璋开始秋后算账,拿这件事来说汤和,在百官面前当众羞辱和指责他。

 

汤和跟随朱元璋征南闯北,战功赫赫,为朱元璋立下不少汗马功劳。而且,他跟随朱元璋最早,按道理,至少也要被封个国公。但朱元璋只给他封了一个侯爵。

 

汤和也知道,朱元璋这是在有意压制他。此刻他开始明白,朱元璋早已不是儿时那个挚友。自此,汤河再也不敢贪杯,而是小心翼翼,不乱说话,不争功劳,更不埋怨。

 

后来,汤和继续效忠朱元璋,又立下了不少丰功伟绩。朱元璋这才册封他为“信国公”。当时,大家都为他感到高兴,但只有汤和自己知道:以后的言行应更为谨慎。伴君如伴虎,一言一行如有闪失,都会朝不保夕。

 

汤和的低调行事,果然让他保全了性命。

 

在太子朱标去世之后,朱元璋开始性情大变。一批又一批的老臣都受到了牵连,胡惟庸、李善长、徐达、蓝玉等,以及他们的后代,无一幸免。朱元璋几乎将整个明朝的老臣子全部斩杀。

 

汤和看着一个个和他曾经征战沙场的战友被清除,心里很清楚朱元璋早晚会对自己下手。于是他才想告老还乡,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这才有了故事开头那个情节:汤和只想要100个女人。

 

汤和要的这个赏赐,虽然让朝中大臣耻笑,但却让朱元璋大为欣赏。因为,这正说明汤和没有争权夺利的野心。于是,他立马答应了汤和的请求,还赏赐给他许多金银珠宝、田地等。

  

而汤和为了彻底打消朱元璋的疑虑,回到家乡后,更是遣散了家中妻妾、家丁随从等100多人。他甚至把这些年所得的赏赐和财产都捐给了周围的村民。自己一个人悠闲自在地养养花,种种草。朝中的事情,他更是一概置之不理。

 

两年后,汤和上朝面圣,突然得了急症说不来话。朱元璋知道后亲自到国公府看望,安排人送他回到家乡养病。后来他的病情加重,朱元璋再次探望。

 

看着床上危在旦夕的昔日发小,看着这个一直跟着他南征北战的兄弟,朱元璋潸然泪下。

 

虽然他几次冷落和针对汤和,但汤和始终披肝沥胆,绝无二心。朱元璋不禁怅然若失。

 

洪武28年8月,汤和最终病逝。朱元璋十分悲痛,罢朝三日以示哀悼,并下诏追封汤和为“东瓯王”,谥号襄武。

 

作为明朝的开国大臣,其他的绝大部分都被朱元璋所杀,汤和却不仅能全身而退,后来还被朱元璋追封为“东瓯王”,这是为什么呢?

 

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汤和和朱元璋是发小,感情本来就比较深。

 

但更重要的,是汤和一直以来都对朱元璋十分尊敬,且懂朱元璋。朱元璋需要他,他就为他卖命;朱元璋猜忌他,他就谨言慎行;朱元璋不需要他,他就主动请辞,不再贪恋权利。

 

这才是他能得以善终的主要原因。

 

你们觉得呢?

【台海说法:非机动车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当非机动车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如何认定?本文就此问题整理了相关裁判规则及法律法规,供读者参阅。

 

裁判规则

 

 

1.电动自行车车主违规加装遮阳伞碰伤路人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李某诉陶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伞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加装遮阳伞改变了车体重心与平衡点,破坏了车体的稳定性,还容易导致驾驶人视线受阻,增加车与车之间、与行人之间的碰擦风险。电动车主违规加装遮阳伞碰伤路人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2年8月16日第3版

 

2.侵权人驾驶非机动车辆未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剐蹭到受害人致使其受伤,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栗某诉杨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侵权人驾驶非机动车辆未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剐蹭到受害人致使其受伤,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受害人在散步的过程中,与他人成排并行,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对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故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审理法院】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2年2月10日第3版

 

3.未满16周岁的行为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追尾人力三轮车,造成受害人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行为人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唐某诉陆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满16周岁的行为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追尾受害人的人力三轮车,造成受害人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行为人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审理法院】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年11月5日第3版

 

4.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认证用户与实际用车人不一致,实际用车人因自身驾驶过错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阿婆诉董某、保险公司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道路交通事故致公民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侵权人应当予以赔偿。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认证用户与实际用车人不一致,实际用车人因自身驾驶过错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审理法院】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年9月1日第3版

 

5.未满16周岁的行为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逆行,将受害人撞成重伤,受害人的各项损失应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许某诉殷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无民事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满16周岁的行为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逆行,将受害人撞成重伤,交警部门认定行为人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为人系未成年人,对受害人的各项损失应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审理法院】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年7月13日第3版

 

6.侵权人事发时既非工作时间,也非工作地点,交通事故中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不应认定为职务行为,应由侵权人对其造成的侵权损害后果承担责任——白某与郑某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一方受伤,交警部门认定侵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事发时既非工作时间,也非工作地点,侵权人上班路线的选择、时间控制亦不受雇主的管理和支配,故交通事故中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不应认定为职务行为,应由侵权人对其造成的侵权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案号】(2022)沪02民终6406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 2022-10-01

 

7.非机动车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法院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责任比例,在核实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的基础上,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刘某与郭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非机动车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方受伤,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在无充分证据足以推翻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情形下,法院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责任比例,在核实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的基础上,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

 

【案号】(2022)京民申2322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 2022-08-03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法信、山东高法

【#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江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江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周江勇利用担任浙江省鄞县副县长,象山县县长、县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市长、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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