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康震老师对《石壕吏》的解读,康老师认为石壕吏是国家公务员,行为是合法的。突发奇想,这套逻辑,放在国民党抓壮丁上面也一样适用啊,那如果是抓壮丁打我军呢?又该如何解释呢?
康老师认为国家和民族遇到危难的时候每个人都要挺身而出,这点我十分认同。但安史之乱不是外族入侵。如果只是少数人在争夺权力,这些无辜的百姓也有义务去站队甚至付出三个儿子的代价吗?而且什么是叛乱,什么是起义,怎样的政权是合法的,一介布衣如何能分辨清楚。不能要求一个普通人站在历史的高度判断。再比如说军阀混战的时候谁是所谓的国家公务员?甚至民族的界限都是随着历史不断变化的,现在我们的一些少数民族历史上是有过战争的,比如反清复明究竟是爱国行为还是反动行为呢?什么是国家什么是民族仔细想想是挺复杂的事情。
罗素在《人为何争斗》中认为,国家的权力有三种来源,一是部落式的情感,即个人要忠于君主,可以来源于民族或宗教。二是来源于人的恐惧,对内害怕犯罪和无政府状态,对外害怕被侵略、掠夺、奴役。三是带有宗教性质的爱国主义。第三种的爱国主义更强调对国家的认同,而民族国家这种现代国家概念是在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才逐渐形成的西方概念。而石壕吏写于唐肃宗乾元元年(758)。中国古代国即天下,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爱国本质就是忠君,这和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有本质区别。我觉得杜甫的忧国忧民更多的是前二种,即儒家思想里的忠君和仁爱,以及害怕社会的混乱,企盼国家的安定,对战争的厌恶,而不是积极地想要挺身而出投入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