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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增量”也增效

4月8日,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在东宝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东宝区委统战部副部长王红燕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坐在庭审现场的审判席上,参与案件审理。 我来自其他岗位,可以从不同角度看案件,将民间观点引入司法,和职业法官的专业知识优势互补。王红燕这样

  4月8日,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在东宝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东宝区委统战部副部长王红燕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坐在庭审现场的审判席上,参与案件审理。

  “我来自其他岗位,可以从不同角度看案件,将‘民间观点’引入司法,和职业法官的专业知识优势互补。”王红燕这样看待自己的角色,她觉得,人民陪审员为法官、当事人提供多视角的沟通平台。2011年担任人民陪审员至今,她陪审了过百件案件。

  人民陪审员,社会上俗称“无袍法官”、“编外法官”。2013年5月,较高人民法院启动人民陪审员 “倍增计划”,确立了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2013年7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 《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通知》,计划到2014年底,人民陪审员达到300人的总体目标。

  2013年9月,掇刀区人民法院启动了人民陪审员选任数量“倍增计划”,根据本区案件数量及特点、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等因素,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重点在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社区居民等群体中选取人民陪审员,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新任命。借力“倍增计划”,掇刀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从2012年的10名,增加到现有的40名。

  目前,我市已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达310人,比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实施前增加了202人,实现了人民陪审员与基层法院法官1∶1的目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占审结的普通程序案件的90.3%。

  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并非单纯一个数字的翻倍。人民陪审员素质的提高,扩大群众参与司法民主的范围和深度,才是实施这个计划的初衷。

  如何让人民陪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掇刀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李卿告诉记者,该院制定了《掇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判工作应有的权利义务、纪律要求,对人民陪审员实施绩效管理,年终统一进行考核。

  1月28日,一场培训会在掇刀区人民法院举行,参会的正是该院40名人民陪审员。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对法律业务的掌握程度不尽相同,掇刀区人民法院通过理论授课与实务培训相结合、法官辅导讲座与观摩陪审示范相结合的方式,多样化地开展岗前和任期内的培训工作,并通过配备《人民法庭实用手册》、发放“五个严禁”廉政卡等,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合议庭法官引导人民陪审员从情与法的层面充分表达意见,极力寻找情与法的融合点、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对案件评判的共鸣点,使人民陪审员不再成为“摆设”、“陪衬”。

  实践中,不同法院的做法虽不尽相同,但其出发点都是为了保证人民陪审员行使陪审权利。

  东宝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开庭前,承办法官要及时向人民陪审员通报起诉、答辩、证据等情况,使人民陪审员提前熟悉案情,查找相关法律,实现陪、审的有效对接;庭审过程中,给予人民陪审员充分的发问,避免“陪而不审”;案件评议中,保证人民陪审员独立发表意见,防止“陪而不议”。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既做到参审抽取的随机性,又突出专业陪审的专业性。

  “过去对法律知识掌握有限,参与案件陪审时很少发表意见。”王红燕回忆,在实际庭审过程中,跟着审判长的询问思路多听多想,渐渐地,她也能在庭审中提出自己的见解。

  在我市各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快速扩大及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专业知识与法律知识的相结合,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陪审效果的形式化及陪审专业户现象。以东宝区人民法院为例,该院60名人民陪审员中,包括了4名区人大代表、7名区政协委员。这其中,教师3名、会计1名、记者1名、区镇干部20名、村社区干部21名、村民(居民)8名、企业家6名。从职业分布上看,基层干部、普通居民、社区工作者占据了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各基层法院还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掌握专业知识、当事人在感情上比较认同、易于接受其劝导和解释等优势,引导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合议、诉前调节、诉中调节、公开听证、案件评查、信访接待等环节,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记者 邓琳 通讯员 李胡兵 王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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