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中低流985)去年年底开始进行了编制内干部档案审核(前几年晋升的副教授和全体教授为对象),这次另加要求提交高考成绩登记表,毕业分配档案之列证明(本科、硕士、博士阶段)…
当年9月份拿到入学通知书,便迁户口,转粮油关系,报到日期是12月份,有2个多月的空仓期,大队也没让我闲着,做外调员,比如某人要入党,某人要当兵,需要社会关系的档案资料,便指派我和另外一个当兵回来的一起去查档作记录,作为政审的一部分,见过国民党党证,委任状等平时看不到的原件,看档案记录,然后摘入一部分回来,你摘入的内容,就有可能影响此人的发展进景,这个就是政审的厉害之处了,还要召开贫下中农座谈会会,例出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座谈会内容等,记录下来,作为文件,放入对象的档案中。放进去的东西一般不能拿出来,存档在公社公安员那里,还要经过公安员的审核。(待续)
今天收到组织人事科工作人员的微信,我档案材料里还缺几项内容,无非就是缺什么聘任表了,入党材料里的时间有不符的情况了等等,想到还要去已经离开了十几年的原工作单位查找,开证明,头都大了。现在组织部门定期都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每次审核都能提出问题,对档案材料管理越来越规范了。
希望有关部门对档案认真审查一下,确实有的人一天工作都沒上,退休了照拿退休金。
秒懂社保知识2023年养老金统一按年龄分配,达到50领4000,满60领6000可以吗?
【伪造拆迁档案,骗取拆迁补偿款...安徽泗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拆迁事务六所原所长王红卫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日前,经宿州市监察委员会批准,泗县纪委监委对泗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拆迁事务六所原所长王红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红卫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公款送礼;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房屋被征收人办理分户、更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套取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伪造拆迁档案,骗取拆迁补偿款,涉嫌贪污犯罪。
王红卫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红卫开除党籍处分,由泗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安徽#
“这档案里的嫖娼记录我没有做过,为什么不能删除?”宁夏固原,一男子最近办事要调档,竟然发现了一个大秘密,档案里个人履历多了一项嫖娼的违法记录,要求删除无果后,一纸诉状,将公安局告上法院。
(案件来源:固原市中院)
固原市的男子刘某最近新换了一个工作,因入职需要资格审查,就去派出所开取无犯罪记录,这一去才知道,得到的答案是不能开,原因就是有犯罪记录,民警告诉刘某,系统里有其一条嫖娼的违法记录。
刘某自己也纳闷,本本分分几十年,哪来的违法记录呢?于是刘某便来到了对其处罚的公安局,要求民警把该条违法记录清楚,但是被拒绝,刘某一怒之下,将该局起诉到了法院。
公安机关应诉后,解释称,事发在几年前,公安民警在一个出租屋内,查处的一起卖淫嫖娼案,当时刘某和一个失足女子进行了非法交易,但是还未进行就被查处,没收了50元违法所得,还对刘某处以200元罚款。
相关证据有,当时的出警记录表、二人的询问笔录,罚款的票据存根等,几项证据可以印证民警的出警巡查、案件经过、违法事实和处罚决定。
而刘某一听很是生气,反驳说,事情根本不是这样。真实的情况是,当时自己去建材市场购买材料,到一店里准备买东西,恰好女店主请其帮忙修理了一下店里的水管。随后被不明身份人员以巡查为由,将二人带回了警局。
刘某也出示了相关理由和证据:
1.公安人员当时未穿着制服,系违规执法;
2.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显示是传唤刘某至派出所,而自己明明是被带到派出所的;
3.处罚决定和案卷一直没有送达到刘某手中;
4.警方提供的询问笔录是伪造的,因为自己压根儿没有嫖娼;
5.询问笔录的刘某签名也是伪造的,况且卷宗里的签名还是打印的,不合规;
6.自己缴纳的罚款是1300元,有银行的转账记录为证,而处罚决定书上却记录的是200元。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处罚要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本案中,经鉴定,公安机关出示的询问笔录,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刘某签名,均不是原告本人字迹;且刘某出示的支付记录显示金额和行政罚款金额不一致,而公安机关不能说明原因。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事实不清,重要证据存在瑕疵,不予采信,且存在程序违法。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处罚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程序、滥用职权、处罚明显不当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应配合刘某清除其违法记录。
本案以刘某的胜诉而结束,但是刘某并没有开心起来,耗时耗力又耽误工作,心中还不免有些疑问,相信跟很多网友的疑问一样,大家可以在留言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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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如何保管到日照市人才开发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日照市人才开发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接收一是市直机关或市属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人员的人事档案;二是已在市人才开发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办理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员工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就是死档,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日照市人才开发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是不会接收拿在自己手里的档案的!
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保管到日照市人才开发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正确方法,首先需携带相关存档申请材料到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座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45号-B5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将存档申请材料、人事档案交由工作人员审核,当场对符合存档形式的受理,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档案材料齐全的即时接收你的人事档案;对档案材料缺少的,告知存档人在限期内补充相关材料,如缺少关键材料(用于核定存档人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可要求申请人做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正材料后予以接收,或可退回原管理机构补正材料。
另外,日照市人才开发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也支持通过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日照市),在网上办理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档案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