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正式上线,为深入践行检察司法为民理念,有
效克服当前疫情因素,更好的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泾川县检察院已全面启动互联网律
师阅卷方式。律师只需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或“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微信小程序,注册
并按照提示手册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在阅卷系统
审核批准后,即可以通过互联网查阅代理案件的电子卷宗,开展阅卷工作,减少代理成
本,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实现“足不出户,就能阅卷”。
为保障互联网阅卷规范、高效运行,泾川县检察院及时组织案管、技术及业务部门干警,
认真学习了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规定》,明确了互联网阅卷
要求、案件范围、审核流程、职责分工等,同时多措并举加强律师互联网阅卷流程的宣传
与讲解,积极鼓励、指导律师线上阅卷。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涉未成年人等不纳
入互联网阅卷范围的案件,除继续采取原有现场阅卷方式外,还将进一步加强技术保障,
积极通过异地检察机关相互协助等方式,为律师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异地阅卷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将律师互联网阅卷情况纳入检律协商范、
围,定期通报网上阅卷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网上阅卷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升案管条线服
务律师的工作水平,切实构建便民高效的网上服务平台,促进司法公正。
#兰州头条#【2021年兰州市中考城市四区评卷工作已于今天结束!!!】据悉2021年我市的中考评卷从6月28日开始,截至7月3日下午,评卷工作已圆满结束,接下来将对评卷工作进行进一步勘误、成绩合并和校对。中考成绩及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将在7月8日公布。所有考生的成绩可以通过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查询,也可以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相关渠道电话查询,还可以通过兰州爱城市预约查询。
“高考才几分钟,试卷就出现在网上!”根据教育部通报,并非高考泄题,而是考生作弊。经过调查,甘肃一考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开考后拍摄试卷发至QQ群寻求解答未果。
另外,广东某考生为了引起关注,考前在QQ空间发布无关帖子占位,考后再用试卷内容替换原有内容,帖子时间仍显示开考前。
还有,安徽某考生自称“考前押中语文全国乙卷试题”,同样是考后恶意编辑的“占坑帖”。
目前,相关地方教育考试机构已对涉事考点撤换监考人员,加强监考力量,并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对违规考生和失职失责人员严肃处理。
高考这么重大的考试都敢作弊,一点也不考虑其中的后果,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1、有人疑惑甘肃考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拍摄试卷涉嫌犯罪吗?
答案是否定的,刑法规定的组织考试作弊罪处理组织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处理的是提供答案和试卷者;代替考试罪处理的是替代者。
对这种本人考试作弊行为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高考被认定为作弊的,当场考试成绩无效,并可以禁止一至三年参加高考。
所以说,甘肃考生虽未被追究刑责,但也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
2、广东、安徽考生虽然没有作弊,但发布虚假信息,引发网友热议,如果情节被认定为恶劣的话,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也会受到警方处理,所以说这种行为非常不可取。
3、从目前报道来看,甘肃考场的监考老师虽未涉嫌作弊,但没有尽到监考职责,根据上述规定:考试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卷等工作过程中,作弊严重的,应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最后,高考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考试,但非唯一考试,与其作弊,不如之前努力学习,因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旦被抓,代价非常大。
#教育部:高考没有泄题 有考生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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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犯错
我省将于6月23日公布高考成绩
随着今天高考外语科目考试结束,我省绝大多数考生的高考就此落下帷幕。6月9日上午,我省部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将进行加试民族语言文字考试。之后,今年高考考试环节全部结束,随即进入评卷阶段。
据了解,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各科目实行网上评卷。高考评卷分别在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三个评卷点进行。按照时间安排,6月10日开始试评, 6月22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未解密考生成绩的情况下,分析各项数据,科学测算,拟定各批次各科类分数线。于6月23日提请省招委会审定后公布今年高考成绩和各批次控制分数线。
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免费查询,网址:网页链接。通过注册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辅助咨询服务平台免费查询(6月9日上线运行);选择拨打移动 12580 信息服务中心、电信 168 声讯台、联通 1161148 查分热线进行查询。
今年,我省高考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20时至27日20时;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5日20时至7日14时。高考录取工作将于7月5日开始,8月19日结束。
#普法行动# #跟我学法# 在甘肃某中院代理一起贩毒案二审,2021年11月下旬会见、阅卷,提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12月中旬与法官电话沟通,表示让等待,若开庭会提前通知辩护人。此后再无消息,今天联系进展,书记员表示诧异,说12月底已经结案了呀。我说我没有收到裁定也没有接到电话通知,书记员啊了一声,歉意的说可能遗漏,会抓紧给我寄一份裁定。她说案件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最高检法治信息化工程第二调研组调研甘肃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
6月15日至18日,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法治信息化工程第二调研组组长钟福雄一行4人,来到甘肃省就检察信息化建设现状、智能化办公办案创新实践和智慧检务新需求等方面进行调研,调研期间广泛征求甘肃检察机关对法治信息化工程设计的意见建议。
6月15日下午,调研组在甘肃省检察院召开调研座谈会,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波主持,省检察院办公室、第一到第十检察部、案管办、计财处、宣教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干警代表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处全体人员参加座谈并交流发言。会上,检察技术信息处负责人向调研组全面汇报了甘肃省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基础与人员结构现状、2019年以来信息化建设成效、2021年信息化建设目标、法治信息化工程调研工作建议及请求最高检支持解决的具体问题。
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法治信息化
工程第二调研组组长 钟福雄
钟福雄对甘肃省检察院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部署运行、电子检务工程总体验收、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移动办公办案体验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对“强基础、重应用、稳提升”的信息化发展理念表示赞同。他指出,甘肃省院历届党组一贯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多年来不断加大投入,检察技术信息部门主动作为,机关各部门齐心协力,信息化工作落实坚决、步伐扎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新理念、新技术迎接全国检察信息化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
结合汇报材料和座谈会交流,钟福雄对甘肃检察信息化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
加强统筹协调。检察信息化建设需要各级院党组的支持,同时技术信息、计财、案管、办公室等各部门要站在全省发展的角度统筹协调,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大格局,以减少前期建设和后期运维成本。
紧抓任务不放。今年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很重,要盯紧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运行维护工作,做好问题反馈和故障排查,保证在全国各级院同步上线前后不出问题;同时要加强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互联网律师阅卷、信访2.0系统部署以及全省公开听证室建设等工作;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防护,结合最高检下半年针对检察工作网即将开展的网络安全专项检查,提前做好自查自纠和相关整改工作。
强化保障力量。目前甘肃检察信息化运维力量相对薄弱,信息化人才流失严重,新生力量不足,面对日益繁重且不断多样化的信息化建设和保障任务,薄弱的保障力量势必会造成运维速度缓慢、技术支撑和保障质量下降。下一步要多渠道、多层面加强保障力量,以满足各类信息化系统运行的新需要。
积极贡献甘肃智慧。一直以来,甘肃对全国检察信息化建设曾作出非常重要的贡献,结合本次调研任务,希望甘肃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思考,提出好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作为,继续贡献甘肃检察智慧。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杨波
甘肃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处处长 张恒
杨波表示,感谢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和钟福雄副主任多年来对甘肃的深情关注和大力支持。针对本次座谈交流和接下来在全省调研的情况反馈,省检察院技术信息部门要向院党组作专题汇报并逐一研究落实。
6月16日至18日,调研组一行先后赴天水市检察院、麦积区检察院、秦州区检察院以及定西市检察院、陇西县检察院、安定区检察院展开调研。
基层调研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调研组现场核查检察业务应用
系统2.0平台运行维护情况
据悉,调研期间,调研组在甘肃共收集意见建议110余条,同时查看了甘肃省电子检务工程总体验收资料,并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平台运行维护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