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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大队考公务员(经侦大队怎么考)

太恶劣了。9月17日,绥中县刑侦大队警察和其他同事在G102检查站执勤。下午4点多,一辆白色轿车进入检查站。辅警宋某对车后备箱进行检查,突然,当宋某检查完以后,车内人员曹某就走下车对着宋某就是一拳,宋某当时就

太恶劣了。9月17日,绥中县刑侦大队警察和其他同事在G102检查站执勤。下午4点多,一辆白色轿车进入检查站。辅警宋某对车后备箱进行检查,突然,当宋某检查完以后,车内人员曹某就走下车对着宋某就是一拳,宋某当时就被打蒙了,走路不稳了。后来其他警察将曹某制服,将其带到派出所处理。曹某之前喝了不少酒,驾驶员是他同事正准备送其回家。

 宋某作为一名辅警但他勤勤恳恳工作,也值得他人的尊重。当时他例行检查他人的车辆,却被该车上乘客殴打,他内心非常受伤。目前打人者曹某被警方通报说被刑拘了。

曹某的行为该如何被定性呢?他当时趁着曹某不注意殴打他,随后他就被其他警察制服了,他不能算故意伤害罪。因为宋某并没有受到轻伤以上程度的伤势。他也不算袭警罪。刑法第277条规定,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构成袭警罪。该罪名的认定要具有暴力行为。曹某当时打了宋某一拳,但从他的殴打程度来看,尚未构成严重程度。而袭警罪中的暴力,侧重于攻击,力度大,与警察对抗。有的人会咬伤民警或是抓伤警察,也不能算袭警罪。

尽管曹某不是正式警察,如果当时曹某对他打击力度够大,也可能构成袭警罪。袭警罪的保护客体不仅仅限于正式的警察同时还包括辅警。因为辅警在正式警察指导下开展工作,是警察执法行为的附属。通常情况下,袭警罪的行为人犯罪时候具有突然性,偶发性,如果将辅警排除在外,则不利于保护他们正当权利。

警察根据当时的监控,刑拘了曹某。那么他就涉嫌妨碍公务罪了。当时警察在值班,他们的工作就是检查来往车辆,而曹某看见宋某在工作,就对他不满意,不服从,从而殴打了他,就算妨碍警察正常工作了。

那么宋某作为辅警,他能检查车辆吗?《公安部辅警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必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下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相关后果由其任职机关承担。宋某当时在检查车辆的后备箱,并没有做出贴罚单或罚款、扣留的行政处罚,是例行常规工作,而且当时也有正式民警在场,他的行为未超过法律规定范围,是正常工作内容,所以当司机和其他人无故殴打宋某就构成犯罪了。

#你好守护者联盟# 袭警零容忍!抓!

8月20日凌晨1时许,武都区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在东江新区三号路巡逻时发现郭某及其同行人员与某KTV服务员因消费结账发生纠纷引起争执,巡逻民警进行劝阻处置时,郭某借助酒劲拒不听从民警劝解,并朝执勤民警面部猛击一拳,随即在民警强制对其带离现场时,郭某仍拒不配合并强烈反抗,致使现场民警面部、手部不同程度受伤。刑侦大队接报后立即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并在法制室、东江派出所、姚寨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客观全面的收集到案件证据,最终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只要你在东胜存活一天,抬(杀)不死你的话,就是我的错!”此前,东胜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杜某电话威胁他人的录音曝光。近日,东胜区纪委对杜某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公安部门对其作出停职处理。

2019年10月4日 ,杜某休假时与人聚餐喝酒,期间,杨某某兄向杜某提及其弟案情,并希望予以关照,杜某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杨某某兄更两次挥拳打到杜某。因担心杜某报警,杨某某兄遂致电杜某沟通,双方电话中又发生言语争执,就出现了开头杜某言语威胁的一幕。

对于杜某严辞拒绝杨某某兄的请托照顾应给予肯定。如果杜某答应了杨某某兄的请托,可能将会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等刑事罪,那就不仅仅是违纪违法的问题了。

但是一事归一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杜某口头威胁的行为因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并不涉及刑事罪,但仍然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如果杜某因为和杨某某兄发生争执,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故意在其弟的案件中作干扰,致使公共财产或其弟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也可能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

此外,杜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言语威胁杨某某兄,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8条规定,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至于杨某某兄因杜某拒绝其请托,挥拳殴打杜某,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希望在相关部门的深入调查下可以尽快查清事实。

#鄂尔多斯头条# #刑侦队长发死亡威胁 警方通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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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头条#【邢台隆尧县公安局成功处置一起袭警案件】2021年5月19日16时,隆尧县公安局交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饮酒驾车的男子,在查处现场进一步调查中,该名男子暴力阻碍民警执行公务。随后,该名男子在派出所再次袭击民警,对办案民警实施抱摔、殴打等暴力行为。

经查,犯罪嫌疑人贾某某,38岁,因涉嫌危险驾驶、袭警等犯罪行为被隆尧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

在面对依法履行公务的民警执法时,请先予以配合,如有问题可以事后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如果使用暴力妨害公务或者袭击民警,面对法律制裁将悔之莫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灵山县公安局关于公开警示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

       灵山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21年5月31日发布了《灵山县打击治理缅北涉诈涉赌涉毒暨非法出入境犯罪“十三个一律”惩戒公告》, 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我县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都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回到了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滞留缅北人员违法犯罪事实,结合全县劝返工作实际,我局特对34名仍滞留缅北拒不回国人员予以公开警示,勒令在今年9月15日前回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一律将其本人列为失信人员,限制坐动车、坐飞机、住宾馆等高消费行为;对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网银予以冻结反制,并取消相关业务资质。暂停名下所有的手机卡、银行卡等业务,对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将由政府出具建议函建议运营商暂时封号。

      二、对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涉赃违建,一律予以拆除。

      三、冻结户籍,以上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全部依法冻结户籍,停止办理身份证、护照、边境通行证、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且暂停办理其直系亲属的护照、边境通行证等证件。 

      四、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五、对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一律取消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助),暂停一切政策补助和资质审批。

      在此,我局再次重申,所有滞留缅北人员必须回国、回灵,如不及时返回国内,不但祸及自己,还将对家人、子女的参军、升学、就业、信用等多方面造成长久、严重负面影响。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前,凡主动回国并到灵山县公安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灵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或户籍地派出所报到者,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于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灵山县公安局

2021年8月24日

百色一男子当街殴打辅警!涉嫌袭警罪被批捕

今年3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正式施行“袭警罪”

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罪名最高刑期7年!

“袭警罪”刚实施不久

高压之下竟还有人以身试法

7月6日,田东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对驾驶报废摩托车逃避检查过程中殴打执勤辅警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冰依法批准逮捕。田东县公安局于7月7日执行逮捕,该案系袭警罪入刑以来,田东首例涉嫌袭警罪嫌疑人被批捕案件。

6月10日,田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思林派出联合警力和思林镇政府干部在该路段两旁依法开展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期间黄某冰(男,现住思林镇思林村上林堡)驾驶一辆黑色两轮男式摩托车来到该路段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因黄某冰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且驾驶的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期。

为了逃避处罚,黄某冰停下摩托车后,弃车逃跑。辅警上前拦截,被其用力推开倒地受伤。辅警爬起后忍痛继续追赶,辅警凌永值见状也跑上前阻拦,叫黄某冰停下。没想到黄某冰不但不听,直接向辅警身上踢了一脚,随后又挥拳打向凌永值的胸部,继续逃跑,最终被民警和辅警合力抓住。黄某冰被抓后,仍不停地奋力反抗,导致辅警的手掌等部位多处受伤。

事件发生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查处。6月25日,田东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袭警罪的黄某冰刑事拘留,黄某冰对逃避检查过程中殴打执勤辅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提醒:

知法守法,主动配合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检查,是法治社会中公民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若驾、乘车辆遇公安交警检查,应积极配合,切忌强行冲卡,暴力抗法。否则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或袭警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驾、乘人员文明出行、合法出行。

来源 || 田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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