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公务员记过记录档案吗(公务员记入档案的处分有哪些)

真给面子//@沉语感悟:【限期离开三亚】 在旅游地方打架除治安处罚,还要在个人信誉档案记过,限期离开旅游地方,五年内不得在到此一游。

真给面子//@沉语感悟:【限期离开三亚】在旅游地方打架除治安处罚,还要在个人信誉档案记过,限期离开旅游地方,五年内不得在到此一游。情节严重的还要在乘坐高铁、飞机上予以限制,有劳保扣劳保,干个体加税,上班的扣工资,让打架人寸步难行,犹如老鼠过街,处处喊打。

中国城市建设观察《城市建设》杂志社旗下账号

三亚警方通报免税店斗殴:插队引发冲突,11人被拘留15天。

00:17

揭露大学里的5种“灰色交易”,希望大学生不要碰,负面影响很大

1、替人上课

大学生逃课也是一种常见现象,有些老师比较注重课堂氛围,经常会进行点名,每学期的课堂答到情况会被计入平时分,情节严重者该科目会出现挂科。

因此在大学里有一个赚钱商机,那就是帮这些逃课的人上课,去教室充当人头,老师点名的时候需要替人答到。

这样的学生在不是自己专业课要坐大约2个小时,其实还是非常浪费时间的,而且有的时候为了赚钱,自己的专业课不去上,却跑到别的教室去替人上课,对自己的学习很不利。

2、替人考试‍‍

“替考”这种交易在大学中是明令禁止的,然而由于学生中复杂的关系网,这种交易却屡禁不止。

如果有学生做替考被学校揪出来,少不了成绩作废,该科目记成挂科,而且替考生和被替考生都会被记过,并且随着档案记录会一直跟着自己。

这种带人替考的行为风险远远高于收益,一旦被发现对以后的人生会带来污点。

3、找人替宿

虽然大学校园是开放的,但是有些学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也有的学校是管理制度严格,每晚都要查宿舍。

很多大学生为了追求所谓的自由,就花钱找人来替宿,花钱来换得自己在外面一夜逍遥。

时间久了会养成学生逃学缺勤的坏习惯,让自己变得更加颓废,最后耽误了自己的学业。

4、代写论文

在大四的时候,准毕业生们不但要准备找工作或者考研,还要撰写自己的毕业论文。对于一些专业基础不扎实的学生,写出一篇合格的毕业论文难于登天。

在这种背景下就滋生出了“代写论文”这一大学中的“灰色交易”,但是论文还需要答辩,如果不是自己写得很容易在老师面前露馅。

而且现在各类的查重工具十分方便,如果学生依旧花钱请人写论文的话,有很大概率面临毕不了业的危险。

5、出卖身份信息

为什么近些年一直在大学里提倡防诈骗呢?很大原因就是大学生贪小便宜的心理会被别人利用。

比如他人让学生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某个app,之后把注册的信息带走,作为补偿给学生百十块钱,很多人听了会心动,其实这里边就存在很大的陷阱。

想每天了解有关艺考资讯、艺考志愿、艺术考研等信息,可以关注我!

有任何关于艺考和志愿填报方面的问题,可以给我留言或私信,看到必回!

更多干货内容,就在下一期。精彩内容,不要错过!

关注站哥说艺考,让考生不走弯路!

要想做到依法依纪准确处分,需要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实认定和大量的依据查找以及层级效力问题,只有准确对应了,才能起到应有警示教育效果,防止留后遗症。对于边界模糊的,在兜底条款也无法适用的情况下,要有更多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三)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四)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

第五十三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

三、关于发布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问题

(五) 行政机关在制作政府信息时,要明确该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六) 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七) 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公开。

(八) 已经移交档案馆及档案工作机构的政府信息的管理,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肠子都悔青了吧!有的人已止步官场!“红码”影响后半生。

河南赋红码事件涉及人员,冯献彬等5人已被处理。

1、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献彬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冯献彬,所有职务都没有了,即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都没了,以后他就是普通科员了。再提拔基本不可能了,毕竟年龄在那,已经50多岁了。

2、团市委书记张琳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张琳琳,降级处分,还是会继续当领导,也可以说是降职使用。等处分影响期过去,有能力的话,还是照样会被提拔。

3、陈冲同志政务记大过处分。

陈冲,职务还在。

4、杨耀环、赵勇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杨耀阳环、赵勇2人职务还在。

冯献彬、张琳琳等5人受到的处分情况,一律会记入个人档案。

他们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年度考核,都不能评为优秀。

降级、降职的在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不知道他们受到的处分会不会影响到子女??

“我旷课一天,你就在学校师生大会上把我点名通报了,导致我重度抑郁,必须赔偿我医疗费和精神损失抚慰金!”江西吉安,小辉今年15岁,在当地一所学校就读九年级。一个星期五,小辉未来学校,也没有向班主任请假,这可把班主任气坏了。

班主任认为小辉不请假属于无故旷课,并且基于他先前在校的种种不良表现,于是班主任向学校提交了书面报告。一个月后,学校以小辉违反校规,对小辉进行记过处分,并在处分的第二天召开了全校师生大会。大会上,对小辉等3人点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将处分的布告在学校内进行张贴宣布。

3天后,小辉找到学校校长,说明了旷课原因,并希望撤销处分,校长当场表示中考后,小辉写了申请,由班主任签字,校长签字即可撤销。中考前夕,学校经研究决定,为了不影响小辉等3人升学,将撤销记过处分,不记入学籍档案。决定作出几天后,学校放假了,该决定没有在学校公示,班主任也没有告知小辉。

中考结束后,转眼到了第二年年初,小辉和家长找到学校,要求校长写份书面证明,证明内容大致意思是撤销对小辉记过处分,准许他按时毕业,并且不计入个人档案。同时,校长也写了道歉信,因考虑不周全,工作上造成失误,特向小辉书面道歉。

在第二年的10月份,小辉经过医院诊断,患“双相情感障碍”,并入院治疗,支付了医药费16800元。后续也陆续向其他医院就医。

一年半以后,小辉起诉学校,要求学校及员工公开道歉,并承担小辉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35000元,同时要求学校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及律师费8千。

【@胡萝卜说法】

一个九年级的学生,不去上课也不请假,显然做的不对。但是,学校因为学生旷课一天,在全校通报批评,做的也是过分。

1.学校有权对学生进行处分吗?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有权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根据该规定,可见学校是有权对学生进行处分的。

2.学校处分的尺度或者范围有哪些规定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应遵循不得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而且《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都规定了,中小学生旷课,学校处分未成年人学生的,学校应听取学生本人及父母监护人的陈述、申辩。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必须要遵守。

这就是说,在处分学校之前,一定要联系家长,并听取家长的意见。但是本案的学校在处分决定作出之前,并没有听取小辉和其家长的任何陈述、申辩,直接作出了处分决定,所以处分的程序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合法。

而且,学校撤销处分决定后,应该及时告知小辉,但是学校没有告知小辉及家长,也没有在学校公告撤销决定。

3.小辉在事后曾找到校长说明了旷课原因,并希望撤销记过,然而学校作出撤销决定后,并没有将这一决定告知小辉,而且在学校师生大会宣读处分时,多次提到品行不端正、不知悔改、影响恶劣等词汇,这些都对小辉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压力。

每个孩子的生活环境不同,抗压能力不同,虽然其他同被处分的2个同学没有出现精神疾病,但是并不代表小辉的患病与学校的做法没有直接关联。

学校的初衷可能是好的,希望小辉改正缺点和不足,进行一定的警示和教育,可能不存在侵犯的主观故意,但是其在全校师生通报的行为及其措辞,已经无形中给小辉施加了压力,没有顾及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定,加之小辉听到处分后的焦虑心情,其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受了一定程度的创伤。所以,学校处分小辉的行为,在程序上、实体上均存在过错,构成了对小辉人格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学校在校园公示栏内张贴道歉信7天,并公开向小辉赔礼道歉,同时支付给小辉精神损害抚慰金5千元。

对于学生因旷课被学校通报批评这件事,你是怎么看的呢?

关注@胡萝卜说法,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律师来帮忙# #吉安头条# #江西头条#

情况属实副校长免职安徽阜阳一名初中学生被多名同学殴打的视频在网上传播。今天,事发地颍上县发布通报称,相关视频反映属实,公安机关对12人依法作出处罚,其中对14岁的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其余11人依法不予处罚,已对其监护人进行训诫,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梁某某等三名主要参与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其他九名学生记过处分,并组织心理咨询师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对被殴打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同时,校长李某被处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校长王某记过处分,免去其副校长职务,给予涉事班级班主任郑某记过处分等。看了看视频图片,被打者和打人者都是女生,下手竟然能这么狠,真是让人难以想象。而事发原因,看之前的相关报道,打人者和被打者都是一个班的学生,因为上体育课时,被打者和其他学生发生矛盾,下课以后遭到多名学生殴打。这么大规模的校园欺凌事件,学校竟然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让打人视频得以在网上传播,很难说学校没有任何过错。现在这12名打人者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其中年龄最大的陈某甚至被处以拘留十天的处罚。这个处罚在殴打他人里面算是比较重的了,因为一般的殴打他人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而陈某未满16周岁,属于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年龄,正常不会达到拘留十天的地步。现在之所以对他处十日拘留,是因为他属于结伙殴打他人,而且被打者未满14周岁。这两种情形都属于殴打他人中的特殊情形,应当处处十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现在只对他处拘留十日,应该已经属于从轻过的了。更有实际意义的处罚是留校察看和记过的处分,这个应该是要记入档案的。

除了这些处罚以外,被打学生在这件事里受到了严重的心理伤害,也可以向这些打人者的父母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与此同时,在这个事件里,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根据民法典第1200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赔偿的再多,这种伤害对孩子的打击恐怕都不是短时间能够过去的,甚至可能伴随孩子的一生。所以,希望相关学校能够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在教好学生学习的同时,也要做好孩子们的心理辅导工作,做好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给孩子们带来一生挥之不去的伤害。

当然,本案中由于涉及到未成年人,尤其是被打女孩也是在14岁上下,处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样的视频就不要随意再进行传播了,否则可能会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校园暴力的问题一直是牵动各方的大问题,如何将这种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是摆在学校,家长甚至是社会面前的一道难题。坚决抵制校园暴力,希望家长,学校和社会三方合作起来,防范校园暴力,还孩子们一份安心的成长环境。你对这个结果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面对网络舆情,黑龙江职业学院不能默不作声,应该及时快速回应。

客观讲,过去十几年来,大部分学生家长,对职业学院,职校,本身就存在误解,认为职校就不是好好学习的地方,孩子到了职校,更容易学坏。

而职校和职业学院经过最近五年的发展,已经有效地摆脱了这个既定的坏印象。

可是,因为黑龙江职业学院的这次网络舆情事件,可能导致职校和职业技术学院们过去5年来的努力,虽然不可能说是毁于一旦,但显然,会遭受巨大的负面影响。

黑龙江职业学院应该正面回应这三个问题,并进行有效快速的整改。

1、对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会几名女学生会人员尤如社会混混般的查寝行头和言行,进行严肃批评,劝退出学生会,取消未来两年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评选资格,引以为戒。

2、对同样的几名男学生会人员类似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并劝退出学生会,取消未来两年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评选资格,引以为戒。

3、对涉事的杨哲老师,以“莫须有“的理由,给一个努力的学生挂课的行为,并且两人对话当中杨哲老师大量不当且有违师德的言论,进行核实,如果核实,则取消杨哲老师未来三年一切升迁和评职称,并停其代课一学期,让其深刻反思,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其记过处分,书面记入档案。

否则,不足以消除黑龙江职业学院此次造成的网络舆情事件,对职校和职业技术学院的负面影响。

PS:我准备发此篇文章时,搜到黑龙江职业学院9月1日通过官网发布通报称:该视频发生在2020年10月9日,当时二级学院已对6名涉事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全院开始整改。

好样的,黑龙江职业学院,那么,另外几名男学生会员和杨哲老师这两年事情,继续深查并公开说明。 #本地达人计划# #黑龙江职业学院# #黑龙江职业学校学生会# #黑龙江一高校学生会干部嚣张查寝# #黑龙江# #黑龙江头条#

学生校外遭遇同学暴力,副校长被免职,打人学生记过处分!前几日网上流传出一段令人愤怒的校园暴力视频:一群初中生围殴一名男同学。

视频之初,一名女生连续的扇一名男生耳光,男生跪地认错被要求站起来继续打耳光,四周一圈男女学生围观、看着女生打人哄笑、拍视频。最后男孩被打的不敢起身周围一圈学生一起围着男孩踢踹。

事后查明,事发9月7日晚,安徽亳州,涉事学生都是亳州十六中学生,事发地点在校外。

视频流出后当地政府、公安、教育等部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打人者均到案。最后因为打人者和被打者都是未成年人,对主要打人者学校予以记过处分,其他参与者给予警告。

而对该校校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分管副校长和教导主任给予免职,班主任给予记过处分。

@法律有道

频频的校园暴力视频,看的让人揪心,我们首先痛恨和愤怒于打人学生的残暴和冷血,其次我们又第一时间思考的是:这些学生是怎么啦,为什么会如此没有人性?

第一个问题:如何法律定性暴力事件,以及如何处罚。

视频直观反映的是暴力殴打他人、伤害他人,所以首先可能涉及的就是故意殴打伤害违法。

从视频看,虽然打耳光,拳打脚踢很恶劣,但可能并没有对被害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伤害。故而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那么如果认定殴打伤害,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处理:殴打伤害他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有结伙殴打他人等恶劣情节,处10日到15日拘留。

但深层看,这些打人者可能不是处于伤害身体的故意,更多的是没事找事,逞强好胜,滋事生非,以殴打他人取乐和显摆。这种情况就涉嫌寻衅滋事。

并且本案的随意殴打、辱骂他人的情节事实上是十分恶劣严重的,正常来评价,应该达到了刑事犯罪的程度,涉嫌寻衅滋事罪。

《刑法》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可问题是,这些打人者构成犯罪,却不能处罚。因为他们可能都不满不十六周岁,而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十六周岁。

故而无法处以刑事处罚,学校仅给予一些记过之类的处分。

第二个问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源,及处分学校领导老师有无根据和作用。

关于为什么现在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原因无外乎几个:

一是教育不到位,家庭家庭宠溺、监管教育缺位,学校教育重成绩轻品德;二是法制意识不足,当前我们对于未成年人从小学到初中,法律教育十分不足;三是惩戒不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后果成本很低,导致了部分孩子无视法律,甚至故意违反法律。

对于未成年人校园暴力,学校领导老师对此当然具有重要责任,说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是有缺失的。对于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当然应该承担责任。对学校领导老师的处罚,是对其履职不力的后果,处罚是督促学校领导老师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举措。

第三个问题:仅仅学校给予记过处分,能否达到惩治教育的目的。

很显然,我们认为对于如此恶劣的学生,仅仅学校给个记过警告处分,甚至档案都不会留下痕迹,起不到什么惩戒教育效果,他们甚至对此毫无感觉。

虽然对于未成年人,我们坚持教育为主,但新形势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的态势,一定的、可行的惩戒措施,才具有震慑作用:

比如考虑他们虽然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如果达到了十四周岁的治安处罚年龄,完全可以考虑予以对应的治安拘留等处罚。

再比如落实好“专门矫治”措施,《刑法》十七条规定了: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像本案这样恶劣的学生,仅靠家长管教,没有多大作用,如果家长能够有效管教,他们也不至于变成如此模样。所以,我们认为非常必要实施专门矫治,有惩戒,有震慑,才有尊法畏法守法的自觉。

最后,未成年人是未来是希望,我们在痛心未成年人法纪意识淡泊、人性缺失的同时,要重点思考如何通过教育、惩戒等手段,应对新形势下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关注@法律有道 一起析案说法。#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头条创作挑战赛#

#女生遭多人煽打 12名涉事学生被罚#建议全国学校开学第1课,就是进行法律纪律作风等法纪品德教育,收集整理编辑现实中的案例,讲给学生们听,明明白白告诉学生们,校园暴力害人害己!

新安晚报消息:4月3日,颍上县“学生被多名同学煽打”,公安机关对涉暴的七年级学生梁某某(14周岁)处罚行政拘留10日,对其他未满14周岁的11人,对其监护人进行训诫责令严加管教。古城镇中心学校对这些打人学生予以留校察看和记过处分,对被殴打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幸好有网络视频取证,让打人的学生都得到了相应的处分。但显然,这样的处罚并不能引起打人学生的重视!因为他们没有感到实质性的“肉痛”。如果让每个打人学生的家里罚款1万元,赔偿被打学生。相信打人的学生及其家长,才能真正的长记性!

学校群体性暴力屡禁不止。这两年来,正是因为网络的发达,屡屡爆出几名男生或者是几名女生殴打一人的现象。让人看了痛恨不已,也给被打者及其家庭带来深深的痛苦。甚至出现过有被打者父亲持刀杀死打人孩子的悲剧,不能不引起社会的思考。

作为社会大众,尤其家中有中学小学阶段孩子的父母,应该关注一下自己的孩子品行问题。如发现自家孩子情绪上变化太大,一定要问问孩子在学校受没受到过欺负,学校有没有特别挑头刺毛的学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学校也不能只把精力全部放在教学上。家长把学生交给学校,是让他(她)来接受教育的,不是让他(她)来承受被凌侮的!学校必须要建立学生品行档案,对各个年级各个班级比较突出的学生,在与家长做好交流沟通的同时,安排好人员进行关注。

作为国家的法律,对于14岁未成年人的责任划定,也该做出了一些改变了。尤其针对校园霸凌这一块,必须要加大对学生及其家长的处罚力度!既然刑法处罚不了,利用经济处罚手段制裁。

既然说了大家都不听,那么就让有暴力倾向的孩子及其家长,实打实的掏真金白银,家长们也能够多关注一点自家孩子的品行问题。

杜绝校园暴力,远离群体霸凌。这是一个社会性问题,离开了家长的关注与法律的严惩,只靠学校是解决不了的!

头条热榜

老师会因为什么真心讨厌一个学生?我姑妈是本地前五某所重点高中的老师,是科任老师不是班主任,但是过年回老家的时候她给我们说了一件事

她任教三十年,第一次遇见这么讨人厌的同学

叫他小h吧,他成绩不错,在普通班也是佼佼者,家境在班里也算是中上等水平

疫情初爆发的时候小h正值高三,学校让高三同学早于高二高一学生返校,但是也比原计划推迟了个把月才开学,他姐姐是医护人员,在那年年初支援武汉去了,父母又忙于当地防疫管控经常不回家(不是当官的,就是普通的公务人员),他就自己在家成了家中霸主

他打着一起学习的名义将一男同学约到家里,实则一起打游戏,后发生矛盾,这个男生将同学暴打一顿,拖进房间里拿烟头烫他,还拍了不雅照威胁男同学说不许将这件事说出去

男同学回家后惊吓过度出现了头晕呕吐发烧的症状,当时疫情最严重的时候,男同学马上就去隔离了,隔离期间调查行程轨迹发现除了在家就只去过小h家里

当时去小h家里调查的时候小h以为事情暴露,恼怒将男同学的不雅照发至班级群里(没有老师在的那种群),然后男同学知道了,羞愤不已,哭喊着要去死,其母知道事情原委后愤怒联系班主任,要对方给他们家一个交代

班主任知道后还蛮震惊的,因为小h平日里在学校的表现就是一个普通的好学生的样子,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就打电话给小h父母询问情况

小h父母也很不可思议,只能说小h太能装了,在所有人眼里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怎么会对同学做出这种事情

小h父母带着班主任回到家里,询问小h事情经过,小h不觉得自己有错,说谁让同学老是抢他的人头…

他死不悔改,甚至开始摆烂,出言侮辱他同学和同学的妈妈,小h妈妈扇了他一巴掌,他一生气就跑出外面,2天多没有回家,后来他父母赔了一大笔钱给同学家里,还各种赔礼道歉,姿态放得很低,同学一家才勉强原谅,不过还是想要小h的认错道歉

小h知道后跑去同学家砸东西,让他们把钱还回来,不然就再把他们儿子打一顿

同学妈妈又惊又惧,如果不是班主任和小h的爸爸赶来了,同学妈妈都要报警了

后来学校给他记过处分了,班主任在老师办公室讲起这件事都是心有余悸的,因为当时的小h表现出来的样子很狰狞,不像是一个高中生的样子

本来我姑妈觉得这同学蛮讨厌的,但是没有说很真心讨厌,就是觉得这个同学性子坏做事过分

后来有次我姑妈上课的时候,他突然把桌子一掀,说不想读了,反正都被记过了,档案也要跟着他去大学,不会有学校要他的

我姑妈这时候还是很有耐心的,和他说先坐下来不要打扰到其他同学学习,有什么下课了和老师谈谈

他就很不屑,说跟你一个中年妇女有什么好谈的,你不会对我有意思想动手动脚吧?有几个同学笑出声了,搞得我姑妈又尴尬又愤怒,忍着怒气上完课后就去找班主任说了

班主任后来敲打了一下笑出声的同学,又联系了小h的父母,父母过来又是道歉又是保证的(为啥不像男同学一样还赔礼是因为老师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学生家长的东西),然后刚想压着小h来办公室跟老师道歉,一去教室发现小h把另一个同学揍了…起因是被揍的同学和同桌说x老师(我姑妈)这么生气,会不会叫小h家长啊,毕竟之前他还把xx打了…

小h觉得这个人多嘴多事,就把人家给揍了一顿

距离这件事发生到现在也两三年了,听说后来小h没有读书了,跑去广东浪去了

在毕业之前他也对好些老师出言不逊,甚至还说了很多侮辱性的话

父母勤勤恳恳工作为人民,姐姐冒着生命危险去抗疫,却摊上了这么个玩意,心里不知道有多难过吧,是会后悔没有教好孩子还是后悔没有看好孩子呢?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255701/
1
上一篇女公务员抽烟(女公务员吸烟)
下一篇 地方干部和公务员(公务员和国家干部)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