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就业】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8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区现在广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8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
(二)其他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招聘对象说明:“2020年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9年12月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幼儿园职位需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及特教学校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职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青少年宫教师的人员需具有教师资格证)。2020年毕业生(不包括2018年、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下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4.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或符合职位表的要求;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如报考只限2020年毕业生身份的职位,其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其中之一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及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等材料。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如不能显示所报职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关内容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或体现专业方向的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初定2019年12月2日上午9:00至12月4日下午17:00。
2.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3.网上报名完成的报考人员于12月11日上午9点后通过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7人公告
因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广州市增城区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同时建立我区2020年度临聘教师候选库。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1.小学教师90人(其中:语文34人,数学22人,英语9人,美术4人,音乐4人,体育8人,科学5人,计算机4人)。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人。
3.幼儿园教师4人。
4.区电大护理学专业教师1人。
(二)招聘对象: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中城区小学教师和电大专业教师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各职位学历、学位条件和其他条件见职位表。城区指荔城、荔湖、增江三个街道,其他镇街指相同学科职位中未列出的剩余镇街范围。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见职位表。非2020年毕业生须在报名之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条件)。非2020年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层次(种类)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2020年毕业生须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种类)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4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4日后出生)。
5.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应聘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研究生学历的,本科段专业或研究生段专业任一段符合专业条件的均可报考;研究生学历如果是“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的,按对应的学科职位报考。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必须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3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之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网页链接)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请及时留意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本人不按时到现场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至4月20日(星期一)。报名通道于4月20日下午15:00时关闭。
(三)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地点分别在华南师范大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和增城区社区教育学院(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侨中路3号),报考人员自行选择地点参加报名确认,不要同时在两处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因疫情原因待定,请留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告。
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66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2020-2021学年度公办教职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办教职员661名,其中区直高中、星辉学校共10名,职业学校5名,初中、小学646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一)应届毕业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境)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两类:
1.2020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境)应届毕业生。
2.广东省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如下:
(1)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具备派遣资格的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我区临时聘用专任教师报考小学、初中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或报考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科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否则不得报考。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境)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联办出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
校医岗位、留学回国(境)人员不受此成绩条件限制。
2020上半年江门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85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关于印发台山市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教字〔2018〕86号)的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台山市第一中学等8所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报考人员可登录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台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台山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网站(市教育局 - 台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年龄须年满18周岁。《岗位表》中所要求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4月11日至2002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不限”等。“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21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须于报名首日(即2020年4月10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聘对象。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岗位已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的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不能以第二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教育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四)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时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3.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本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0日。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或2020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报考。
5.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