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前年满十八岁成年人,当兵是一件很光荣的事,一人当兵全家光荣,是年轻人应该该尽的义务。
记得我高中毕业那年,民兵连长就通知我我去验兵了,吃完早饭就跟着民兵连长去体检,中午没体检完,下午还有两项要继续检查,那时没有粮票在城里是找不到地方吃饭的,民兵连长来时就通知带饭,中午玉米煎饼老咸菜,我一口气吃三个大煎饼,几缸子水下肚,下午接着体检,体检结果医生说我肝大,我被淘汰了,我感觉可能大煎饼作怪,让我失去入伍机会。
来年我找到民兵连长,对他说二叔我还想去当兵,民兵连长是我本家,破例又让我去了,那天中午我没敢吃饭,体检完全合格,部队干部家访,我父亲不高兴,代理不搭,我家姊妹七个我是老大,是家里赚工分主力军,最后村里另一个人被录取了,那时推荐上大学,大学梦没实现,去部队锻炼机会也失去了,我很苦恼。
那时去当兵我没有多少想法,感觉自己成年了就应该去参军,这是我应该尽得义务,金钱社会一切都变了,城市人把当兵当成镀金,一晃四五十过去了,我也老了,我得梦想儿子替我完成了,去部队服役二年回到农村靠打工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