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扬州交警公务员考试(扬州公安考试)

我支持法院的判决。其实交警可以查看车辆的行驶轨迹,根据实实在在的证据来判断是不是酒驾。

我支持法院的判决。其实交警可以查看车辆的行驶轨迹,根据实实在在的证据来判断是不是酒驾。

【代价惨重!#驾校教练酒驾被罚5年不得重考驾照#】10月4号凌晨,江苏扬州交警在路面开展酒驾整治时,发现一辆驾校教练车的驾驶人吴某某身上有酒气,经呼气检测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44mg/100ml,涉嫌酒驾。吴某某表示,自己下午喝了啤酒,以为晚上没事了,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最终,吴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荔枝新闻

道路出行早提醒福春运

2023年1月17日 星期二 -5℃~5℃ 晴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7日7时

【高速路况】

目前,S49新扬高速陈集、刘集、蜀冈收费站往安徽

方向入口关闭;S28启扬高速扬州西收费站往启东方向入口关闭。其他高速公路通行正常。【市区路况】

早高峰易缓行路段为:

南通西路 渡江南路至汶河南路 东向西 07:30-09:00

盐阜东路 个园至妇幼医院 东向西 07:40-08:40

瘦西湖路 隋炀路至扬菱路 南向北 07:30-08:50

晚高峰易缓行路段为:

盐阜东路 个园至妇幼医院 东向西 17:10-18:00

文昌西路 新城河路至邗江北路 东向西 17:20-18:00

扬子江南路·智谷科技至开发西路 南向北 17:10-18:20

【安全行车提醒】

驾驶人应谨慎评估自身健康状况,若身体出现不适,一定要暂缓驾车出行。驾车时要集中精力,不超速行驶,不分心驾驶,不接打手机、捡拾物品。

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指挥控制中心

#老扬州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10月5人终生禁驾

2022年10月,扬州市有5人因严重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

2022年10月,又有142人因醉驾被扬州公安交警查获,一起来看看他们都是谁。

小编简评:人命关天,非儿戏!

【交警处理一起“载高超规 醉酒驾驶”的交通案件】

近日,江苏扬州开展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以来,交警支队民警驾驶警车巡逻时,发现一辆外地号牌的轻型仓栅式货车有载物高度超过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将其拦停,随后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检查,该车驾驶员陶某以寻找驾驶证为由,迅速到副驾驶位置戴上口罩后,慢吞吞的出示证件。民警感觉形迹可疑,老远就闻到陶某身上有股酒气,民警遂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陶某涉嫌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民警又将其带至卫生院提取血样做进一步检测。警方表示:“安全文明驾驶”永远是驾驶员心中的准绳,也是一份责任。

道路出行早提醒慧春运

2023年1月16日 星期一 -6℃~2℃ 多云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6日7时

【高速路况】

目前,S49新扬高速陈集、刘集、蜀冈收费站往安徽方向入口关闭;S28启扬高速扬州西收费站往启东方向入口关闭。其他高速公路通行正常。【市区路况】

早高峰易缓行路段为:

万福西路 史可法路至瘦西湖路 东向西 07:30-09:00

盐阜东路 个园至妇幼医院 东向西 07:40-08:40

晚高峰易缓行路段为:

盐阜东路 个园至妇幼医院 东向西 17:10-18:00

文昌西路 新城河路至邗江北路 东向西 17:20-18:00

扬子江南路·智谷科技至开发西路 南向北 17:10-18:20【安全行车提醒】

冬季天气多变,出行前请及时关注天气预报,提前规划行车路线。行车途中注意稳驾慢行,保持安全车距,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高速公路严禁违停,如需休息,请到服务区休整。

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指挥控制中心

【难逃法眼!#男子驾照被吊销买假证上路被拘#】#明水检察说法# 近日,扬州交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驾驶人柏某某出示的驾驶证做工粗糙,字体不符,查询后认定系伪造。柏某某称,其原来的驾驶证3年前因醉酒驾驶被吊销,找朋友办了个“新证”,没想到被交警识破。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将收缴柏某某使用的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对其处以罚款4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网页链接

#司机协助3人藏车内离开扬州未遂#近日,江苏扬州。公安交警支队民警在启扬高速扬州西收费站疫情查控点,对扬州某运输公司牌照为苏K81XXX的重型厢式货车进行出城检查时,发现该车上除司机赵某外,还有刘某文、张某云、张某鹏等3人藏身货厢内。进一步检查发现,除司机持有通行证,能提供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绿色)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外,其余3人均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赵某等4人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赵某、刘某文、张某云、张某鹏作出行政处罚。(来源:北青网)

7月31日晚,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明确指出:全面从严从紧从实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对主城区按下了“暂停键”。其中,除了对各类城市交通出口进行严格管控,对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小区实施封闭管理之外,主城区内所有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以及道路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临时停运,服务类场所除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外临时关停。

赵某等4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必须接受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③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④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疫情防控关系千家万户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绝不能当做儿戏,市民务必积极认真配合政府要求。赵某、刘某文、张某云、张某鹏等顶风作案、明知故犯,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他们的违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完全就是他们的咎由自取!

#扬州头条# 对于“司机协助3人藏车内离开扬州未遂”这个事,你怎么看?我是@自在人生wub ,分享教育和生活常识,欢迎您的关注和支持。

【#3男子藏身货车欲离扬州主城区被罚#】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警方通报:2021年8月6日,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对赵某(男,44岁,江苏邳州人)、刘某文(男,37岁,黑龙江人)、张某云(男,40岁,江苏宿迁人)、张某鹏(男,34岁,黑龙江人)等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作出行政处罚。

现查明,8月5日16时许,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启扬高速扬州西收费站疫情查控点,对扬州某运输公司牌照为苏K81XXX的重型厢式货车进行出城检查时,发现该车上除司机赵某外,还有刘某文、张某云、张某鹏等3人藏身货厢内。进一步检查发现,除司机持有通行证,能提供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绿色)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外,其余3人均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根据扬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赵某在明知刘某文、张某云、张某鹏等人未取得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情况下,仍将上述3人藏身货厢内,欲带离扬州主城区。赵某等4人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赵某、刘某文、张某云、张某鹏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开展防控工作,对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近日在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事故处理窗口,在窗口办公的交通警察发现有一名独自驾车前来处理事故男子身上酒气浓重,而且男子看上去还有点神情恍惚。

交警询问该名男子:“你刚才坐车来的还是开车来的?”

男子回答:“我是开车来的。”

交警又问:“我看你身上确实有股酒味。”

男子回答:“是我身上的”,

交警:“你身上的啊?等会请你吹个气”

男子回答:“吹气就吹气嘛,我又没有喝酒,没酒驾。”

交警随后拿出酒精测试仪叫男子吹气做酒驾测试,酒精测试仪显示36mg/100mL。

交警随即问男子:“啊,没喝酒啊?”

男子解释说:“我是昨天晚上喝的,而且是晚上10点多喝的。”

虽然男子是隔夜喝的酒,只要驾驶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的,同样算是酒驾,该男子达到了36mg/100ml,仍然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果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交警根本不会管是否是隔夜酒。

驾驶员如果在夜里喝酒会导致第二天体内酒精没有代谢干净,因为每个人的酒精代谢时间有长短,如果此时酒后第二天开车仍然属于饮酒驾车或酒后驾车,而且还会出现醉酒驾车情况,所以我们要严格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真可谓糊涂司机送上门,隔夜酒驾交警队“报到。”

#扬州头条#

#冬日生活打卡季#

#媒体人周刊#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254436/
1
上一篇2015广东公务员专业(2016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
下一篇 公务员省考在哪里考(公务员省考什么时候报名)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