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 IT 产业发展了几十年,我们只是发展了互联网产业,移动支付呀,电子商务啊,另外娱乐资讯软件在国际上现在是NO.1! 大家都在想办法快速圈钱就可以了!
可真正的行业关键应用软件却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这说明了我们这几十年的发展还是追求的是急功近利!一切的发展都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最重要的大型行业应用软件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
其实我们的 IT 环境还差的很远呢,离开了国外的创造新技术,我们算是被架空了!根本没钱也没实力去干创造性的东西,而国外软件依然在稳步发展,想想也无奈!国内 IT 行业很多40岁的人就被裁员了,更说明我们这个行业不要技术积累嘛,都在做壳子就行了。
现实我们国内连个劳动F都执行不好,前两天我去海淀仲裁法院,好多人都准备仲裁工资,社保啥的,很心酸!没有一个好的劳动环境,有哪个行业可以健康发展嘛,有谁愿意踏踏实实做基础科研项目呢?当公务员岂不是更好?据说国外顶尖的科研机构和硅谷有很多华人在从事研发,他们的技术能不发展吗? #我要上 头条# #头条# #我要上微头条#

银行信用卡中心频繁拨打手机号码的行为显然与张某的安宁生活被侵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北京海淀:信用卡中心频繁拨打欠款人之父电话“催债” 法院判决某银行及信用卡中心侵犯隐私权
“真是不可思议!”北京,海淀区。49岁的失足女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然向28岁的男子提供性服务。因触犯刑律,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来源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49岁的女子柴某某,黑龙江大庆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年纪又大,京城居,大不易,柴某某选择了最原始的交易——出卖皮肉。2017年的时候,因为卖淫而被北京昌平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4天。
众多的研究表明,行政处罚并不足以对失足女产生足够的威慑,毕竟被抓的概率较小,而违法的收获较大,而且行政处罚并不能解决她的生计问题,所以出来之后,柴某某仍然从事皮肉生意。
由于年纪大,柴某某在市场上处于不利的位置,所以并没有挑选顾客的资本,而且一般对顾客的要求也不会拒绝,当然前提条件时筹码足够,所以有时因为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柴某某被传染上了严重的尖锐湿疣。
简单科普一下,所谓尖锐湿疣,是由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引起的以疣状病变为主的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行为传染,治疗比较困难,而且容易复发,是《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几类性病之一。

柴某某感染上尖锐湿疣之后,虽然也到医院去检查治疗,但是由于该病的特点,根除比较困难,所以一直没有治好。
虽然柴某某明知自己患有容易传染的性病,但是她仍然没有停止从事皮肉生意,一次在昌平区某出租房内,与28岁的男子韩某从事性交易时被当场查获。
卖淫嫖娼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查获当事人后,一般公安机关都会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柴某某本来是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但是在体检时发现其患有严重尖锐湿疣,其行为的性质因此发生改变。
《刑法》第360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构成该罪,并不要求造成对方感染,只要当事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然卖淫嫖娼的,就构成此罪。

该案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柴某某明知自己患有尖锐湿疣的严重性病仍进行卖淫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传播性病罪,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柴某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因此,法院以柴某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头条创作挑战赛##律师来帮忙##我和宪法40年#
文隽九一年开镜拍《告别紫禁城》,最开心筹备时到访北京所有古迹一次,增长见闻。 「开工最后一日,开车由海淀区北影回到住的亮马河,拍完了要离开,这里脚下每一寸都有历史,我一定要想办法继续在这土地上发展创作。之后我谂了一条桥,那部戏叫《大路》,搵姜文演北京公安,去内蒙古草原捉万梓良到深圳法院审判,由北至南走一次,睇景很开心,戏就一般,多谢纪宝哥投资,最重要和姜文建立了友谊。」

九三年头,姜文当时女友刘晓庆致电文隽说有事要谈。 「她想支持姜文做导演,他想拍一部文革背景的戏,香港没有电影公司支持,于是我找纪宝哥,三分一找台湾投资者,刘晓庆找云南烟商投资三分一,合共一百万美金,我做监制,那部戏叫做《阳光灿烂的日子》。灾难是无人可以控制姜文,超支百分之一百,最后我要扑多一百万美金,才可以去威尼斯影展,在东京现像所赎回底片,中间我要多谢嘉禾蔡永昌、Winnie Tsang预付发行费。今时今日,回想俾人fax追钱,但因为我和姜文的交往,让人发现他有惊世才华,我很珍惜这段经历,到现在大陆很多人很尊重我,文隽老师是令姜文可以拍第一部戏的伯乐。」
他后来回港做了两年电台,晚上节目《成人知己》,时常客串做演员,有一次王晶找他演戏,送他回家时叫他不要在电台骂他的戏,建议合作,开始了和晶哥的缘份。

「我提议拍《古惑仔》,拍了两集,晶哥、我和刘伟强成立最佳拍档公司,一连串漫画改编的戏,《百分百感觉》、《中华英雄》等,晶哥带我和刘伟强去见白龙王师父,他说:『你们三个人很好,不过七年缘份。』结果九五年到○二年,我们分家。」
文隽亦做过经理人,最出名当然是舒淇刚由台湾来港发展那几年。 「我去台湾倾舒淇时,最佳拍档跟她签了三部片约,很快拍完,她当时叫我帮她,晶哥亦没有开口叫她做晶女郎,我觉得舒淇和一般女明星不同,当时她有个幕后男朋友,我陪她去内地拍一套戏《山顶上的钟声》,我跟她坐飞机,问她看什么书,是萧红的《呼兰河传》,很特别,相信受她当时男朋友影响,她的个性不在意出名,不在乎镁光灯,舒淇最好让她睡觉,不要烦她。」
那五、六年,他和前妻罗嘉慧的经理人公司旗下还有陈晓东和杨恭如。 「五年之后,『大小姐』(舒淇)说:『老窦,我想自立门户。』我说『快啲!』秘书助手俾晒渠,我始终喜欢写剧本,大家好来好去。」

郑伊健不喜欢演《古惑仔》,文隽又怎样说服他拍? 「次次都要凼,这是他个性可贵之处,他从来唔care:『我是巨星接班人?我红?』最重要让他做自己喜欢的事,渠最钟意去日本。珊珊每次都都有帮手凼伊健,刘伟强导演有魅力,最关键一点,每次都说这一集古惑仔你退出江湖,他最钟意金盆洗手。」
之后文隽跟晶哥去中国星,返了一年多稳定的工。 「拍了《我爱777》,那时我都不知林郑月娥是777,不能用007,舒淇、谭耀文主演,还有《极速传说》、《决战紫禁之巅》。」
后来他和王晶成立一间公司,拍了《山鸡故事》,最重要是到内地拍了一部低成本制作《我的兄弟姊妹》,梁咏琪主演,崔健演父亲,竟然成了○一年票房亚军。 「这是于冬博纳发行的第二部戏,是他们的第一桶金,于冬到今时今日都跟我很要好,令他站稳阵脚。」

他九一年第一次到内地拍戏,○三年决定北上,北漂三十年,见证大陆电影起飞。他在内地拍过惊栗片,最重要一部《人在囧途》,开展「囧」片系列,令徐峥、王宝强爆红,这部戏由文隽监制和飞纸仔写剧本。
传媒界都认识文隽的前妻罗嘉慧,她曾是商台公关,后来是陈晓东经理人,文隽和她的婚姻维持到○三年左右,两人育有一子。 「我很尊重这段婚姻,我和罗嘉慧属于好来好去,为了儿子间中联络。儿子Herman长大了,我问他理不理解我们分开的原因,亦出国读书,令伤害尽量减低。男人多心,我不能推卸责任。」他之后再婚,太太在动漫公司工作,两人在广州认识,他再添两个女,现在分别十六岁和十三岁,大女在英国读书,细女在泰国读国际学校,文隽是好爸爸,访问前开车送女儿到机场,送了女儿再来做访问。
文隽这位出色编剧,讲故事技巧一流,他说的都是亲身经历,不是道听途说,可信性100%,最可贵的是他不喜得罪人,说话厚道。

刚踏入2023年,他说3字尾的年份,要纪念陈百强、张国荣、梅艳芳、李小龙和其他演艺创作名人,YouTube channel「文隽讲呢啲讲嗰啲」将会有很多口述历史要分享,还有独家珍藏照片,他很老友的已故艺人钟保罗,离世后发生过一些怪事,文隽将会有诡异故事讲。
海淀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周某某诉朱某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朱军胜诉。
朱军
#朱军时隔四年回归央视#[赞][赞]朱军今日晒出与央视大楼。的合影,并发文称:“新年到计时,去台里上班的路上”,疑似已经回归央视上班。据悉,2018年有网友爆料称朱军性骚扰一名女实习生,随后当事双方对簿法院。2021年9月,北京市海淀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周某某(弦子)诉朱某(朱军)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进行性骚扰的主张,故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周某某的诉讼请求。2022年8月,朱军案二审开庭,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实施了性骚扰行为,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周某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奸笑]你怎么看[呲牙]

复盘一下朱军被弦子诉性骚扰案!
二审判决,朱军胜诉。法律上朱军赢了,生活事业上,其实朱军早已输的一塌糊涂。这且不说,复盘一下其中的道道。
收藏家马未都icon曾说过:历史没有真相,只残存一个道理。社会是锅粥,过了坎还有沟。
这两句话用到朱军被诉性骚扰案中非常恰当。虽然朱军赢了案件,但是也有不少人说,判决的用词是“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军实施了性骚扰的行为”,而不是“朱军无性骚扰的行为”。
这说明了啥?说明法律也并没有查清真相,而只是对证据的有无做了判定。
如今看来,真相永远是一个朱军知弦子知,存在于他们两人之间的事实,我们外人永远无从得知。
既然这个轰动一时的案件没有真相,那么有没有警。戒后人的道理呢?
1人怕出名猪怕壮,出头的椽子icon先烂,树大招风。这些老话真的有道理,做为一个名人无论男女,一定要洁身自好。当然,如果实在做不到洁身自好,那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2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百金之子不骑衡。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些还是老话,意思就是说,有身份地。位的人,不去做危险的事。
朱军面临的是性骚扰的案件,这事在过去就是作风问题,所以一般的机关办公室,你去看,所有的男问题,所以一般的机关办公室,你去看,所有的男性领导干部,遇到女性下属或者访客进办公室谈事的时候,总是会把门半开着。
这是为什么呢?这就是一种保护措施。门半开着,路过的人就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形,也就不会产生无端的怀疑。这也属于自证清白。
其实这件案子里面还真有一个比较蹊跷的点儿,那就是,如果朱军真的是弦子诉状中的性骚扰者,那么,依常理推断就不应该只有弦子一个受害者,而应该是还有其他受害者。
可是遇到朱军,却只有弦子一个人站出来了,而央视每年有那么多的女性实习生,却并没有第二个站出来

【开庭公告】诉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人民政府强拆违法一案,由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张伟律师代理,将于2021年8月30日9:30,在北京市在海淀法院东1-5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北京头条##北京资讯##北京#
【“借名”所购房屋被查封,借名人诉请排除强制执行被判驳】
2018年,李女士为规避购房限购政策,借用弟弟李先生的名字购买了一套新房。房屋系李女士出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买受人”处的签名系李女士借用李先生的名字签署并按手印。购房后,李女士一家实际居住在房屋内,并交纳了日常水电燃气等一系列费用。但该房屋只办理了预售合同备案,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020年,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李先生对宏远公司负有借款债务的连带清偿义务,判决李先生向宏远公司偿还款项。因李先生未履行上述判决,宏远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了预售登记在李先生名下的前述房屋。

2021年,李女士提出执行异议,认为其系房屋的实际权利人,法院作出裁定,驳回李女士的异议请求。李女士不服该裁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以房屋系借用李先生名义购买并登记在李先生名下为由,主张涉案房屋归其所有,并据此主张其有权排除强制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涉案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李女士基于借名购房合同关系直接诉请确权缺乏法律依据。至于李女士对执行标的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问题,即使李女士主张的借名购房属实,李女士与李先生之间成立的也是借名购房合同关系,李女士据此就涉案房屋享有的也仅是请求李先生履行出名人义务的债权,该债权不应优先于宏远公司的债权得到保护,并据此驳回了李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宣判后,李女士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基于借名买房合同,能否直接请求确认享有物权?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借名人以出名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直接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通常不予支持。但要求出名人履行借名买房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如果符合登记条件的,可以予以支持。原因在于,借名人享有的并非排他的物权,而是基于合同约定的债权。在借名买房合同纠纷中,应区分内部法律关系和外部法律关系,借名人基于借名买房合同,即内部法律关系取得债权请求权,但不能对抗权利登记人与他人之间的外部法律关系。
本案中,即便李女士主张借名买房属实,但其基于借名买房产生的也只是债权请求权,并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结果,也不足以对抗宏远公司享有的强制执行的债权,因此,其要求排除对案涉房屋强制执行的诉请不能成立。

#买房#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北京海淀法院
【说法:老有所居,子女不得侵占老人自有住房】
何简西和叶雨是再婚夫妻,何简西与前妻育有一子何小山,叶雨在前一段婚姻中无子女。何简西早年离婚并再婚后,幼子何小山就一直由继母叶雨抚养照料。2003年,按照国家房改政策,何、叶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秋池小区的一套住房,并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随着何小山长大成年,何简西、叶雨与儿子商议,既然秋池小区的房产将来早晚会由何小山继承,不如在办理房产证时直接将该房屋登记到何小山名下,但何、叶夫妻在世期间仍享有该房的居住权。
2016年11月20日,何小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同年12月17日,何、叶夫妻共同写下《房屋继承书面意见》,明确二人“愿将秋池小区的房产由儿子何小山继承;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何简西和叶雨二人仍享有居住权。”2018年10月,何简西病逝。此后叶雨继续在秋池小区居住。可是,就在何简西去世后不久,叶雨却意外收到法院传票!叶雨这才知道,何小山以“排除妨害纠纷”为由将自己起诉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叶雨在一个月内从秋池小区的房屋中搬出、并支付自2018年10月起至判决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每月6000元。

庭审中,何小山主张,其已于2016年11月20日取得了秋池小区房屋的所有权,而何简西和叶雨的《房屋继承书面意见》系于2016年12月17日作出,此时何、叶夫妻二人已无权处分财产,因此《房屋继承书面意见》应属于无效遗嘱;现父亲何简西已去世,自己有权收回房屋。
叶雨则辩称,秋池小区的房产系其与丈夫何简西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16年12月17日,二人在商量后共同写下《房屋继承书面意见》,明确房屋由何小山继承,但过户后何、叶夫妻二人仍有居住权;现何简西已去世,自己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合理合法,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的秋池小区房屋原系何简西与叶雨之夫妻共同财产。何、叶夫妻二人将该房屋过户至何小山名下并出具《房屋继承书面意见》,结合本案的证据可以认定,秋池小区房屋的所有权人何简西和叶雨共同决定,在何、叶二人均离世后,该房屋由儿子何小山继承。从形式上看,只是提前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但何简西和叶雨仍有权在该房屋内继续居住。现何简西去世,但叶雨对该房屋仍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何小山要求叶雨在一个月内从秋池小区的房屋中搬出并支付房屋使用费的诉讼请求无合法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何小山的全部诉请。

法官释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本案中,叶雨和何小山虽为继母子,但何小山自幼受叶雨抚养教育,二人之间具有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秋池小区的房屋原系何简西与叶雨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老年人自有”住房,虽然何、叶夫妻二人已出具《房屋继承书面意见》同意该房屋由何小山继承,但同时表示二人在去世前仍然享有居住权。何小山作为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继母叶雨的住房,不得强迫其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也不得以收取“房屋使用费”的形式变相侵占。

在此提醒,为人子女,应当尊重老年人对于其个人财产的合法权利,为老年人提供稳定、便利、温馨的居住条件。老年人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对其财产进行预先安排,并通过书面形式加以固定,审慎办理产权过户等重要财产处分手续,以保障自身合法权利。当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时,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庭成员侵占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子女,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北京海淀法院
2010年2月3日,一个名叫姚曼的女人,在网上爆料:我是蒋大为的情人兼经纪人,蒋大为将我的90万据为己有,现在还躲着不见我”。蒋大为将姚曼告上了法庭,后来姚曼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蒋大为1947年在天津出生,小的时候家境富裕,在父母的坚持下他学习了艺术,很快他在唱歌上的天赋便显露了出来。
但是蒋大为迷上了画画,学了八年西洋画后,准备报考中央美术学院,可是高考取消后,蒋大为的梦想破灭了。
好在还能凭借唱歌进宣传队,蒋大为又看到了成功的希望。
蒋大为19岁时,天津和平区宣传队招演员,当时的宣传队队长张佩君觉得蒋大为很优秀,就将他招进了宣传队。
两个人在一起工作朝夕相伴,蒋大为和张佩君谈起了恋爱,这一谈就是8年。
张佩君被分配到了内蒙古乌兰浩特插队。蒋大为为了爱情陪着张佩君去了内蒙古。直到1975年,蒋大为被调入中央民族歌舞团担任独唱演员。

进入歌舞团没有多长时间,作词家乔羽带着新歌 《牡丹之歌 》到歌舞团寻找一位合适的男高音来演唱。
蒋大为知道乔羽的名气,他主动毛遂自荐唱《牡丹之歌》。一试唱,蒋大为就用歌声打动了乔羽,这首《牡丹之歌》就成了他的代表作。
蒋大为31岁的时候,女儿蒋怡出生了。他终于迎来了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
1984年,蒋大为在春晚因为一首《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彻底火了,很快他就被提拔成团里最年轻的副团长。
1986年《西游记》开播后,主题曲的演唱者一直都没有确定下来。原本是由李双江演唱,但他的嗓子出了点问题。
《西游记》中担任全剧歌曲作曲任务的许镜清,向杨洁导演推荐了蒋大为,理由是他曾经演唱过乔羽写的歌。
蒋大为因为《敢问路在何方》再次迎来了事业的巅峰。西游记年年重播,这首歌也跟着西游记一起,爆红多年。

张佩君眼看着蒋大为越来越忙,她辞职回家专心照顾家庭。蒋大没有太多时间陪伴孩子的成长,这让他总觉得对女儿蒋怡有亏欠。
1997年,蒋大为到加拿大温哥华演出,在当地待了一段时间后,为了女儿的前途,他想让女儿蒋怡移民加拿大,接受更好的教育。
回国后,蒋大为就开始办移民的事情。因为放心不下女儿,蒋大为决定放弃国内的一切,带着妻子和女儿移民加拿大。1998年6月,蒋大为一家正式在加拿大温哥华定居。不过蒋大为并没有加入加拿大国籍,只是拿了绿卡在那边生活。
到了温哥华以后、蒋大为才发现生活远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家里的开销需要钱,而女儿高昂的学费更是让他头疼。
可是在温哥华哪有什么演出邀请他,蒋大为觉得自己本来想让女儿接受更好教育的目标没有实现。
蒋大为返回北京开始接一些商演挣钱,回国的这些日子他也不断被人挖苦嘲笑,因为大家觉得他是因为在温哥华混不下去,所以才选择回国。

蒋大为觉得自己苦闷极了,妻子张佩君开导他说:“没有谁能够红一辈子。你就是个普通人,不要在乎出场费的多少,不要顾及别人的非议,只要你自己快乐就好。”
2009年11月,蒋大为参加一次酒会时与姚曼相识。姚曼是北京人,曾在温哥华留过学。她说自己人脉广,要给蒋大为介绍演出和商业代言。
两个月后,在她的介绍下,蒋大为参加贵州一场商演,她拿走两万元介绍费,给了蒋大为两万元。
紧接着,姚曼又给蒋大为介绍一款西服代言,但30万代言费全被她拿走了。蒋大为觉得这个女人太贪,从此不再与她合作。
2010年,蒋大为正在出租屋里练唱,姚曼就带着人气势汹汹的撞门而入,还恶狠狠的说道:“你必须给我90万,否则我让你身败名裂。”
蒋大为寡不敌众,无奈之下只得写下了欠姚曼90万的欠条,并写上自己的亲笔签名。

姚曼因为有了欠条更加的猖狂,三天两头的给蒋大为打电话“要钱”,行的正坐得直的蒋大为根本不理会姚曼的无理要求,姚曼这才在网络上诽谤蒋大为。
蒋大为将姚曼告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追究姚曼方的法律责任,消除网上的消极影响。
2010年8月,姚曼以敲诈勒索罪,被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责成她与王某书面向蒋大为公开道歉。
张佩君怕丈夫一人承受不了,自己赶到北京去照顾丈夫的生活,陪他度过这一段难熬的时期。不过他依然努力在国内唱歌赚钱,希望多留给女儿一些保障。
如今,蒋怡已经结婚,在加拿大一家化妆品公司担任销售总监。蒋大为终于能够放心的享受自己的晚年生活。
晋朝傅玄曾告诉过我们:“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交友须谨慎,有的人,表面上是朋友,实际上是坑害你的人,他只是以朋友的名义,算计你,给你带来祸事。
老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
人怕交错友,心怕给错人!如果你和他深交了,那么他是“坑你没商量”,真的需要谨慎对待。要么是他会算计你,为你带来灾祸,要么是把你当成了恶人看待,给你找不自在。
你是怎么认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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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人物故事,专情百态人间,期待与你相遇,感谢大家关注@虫妹的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