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了事业瘦了家庭,助妻出轨一场空
因不满在家里受女强人老婆的气,他辞去了中学教师的工作,跑到自家玩具公司当起了“常务副总经理”。因为感觉在公司中没有“实权”,工作中处处受妻子的制约,他又有了想“上位”的念头,打算让妻子将总经理的职位让给自己。更为荒唐的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居然暗中助妻子“红杏出墙”,并偷录下妻子与情人约会的性爱录音作为要挟……
辞去公职,只为不受妻子的气
在辽宁省丹东市,说起金玉欣的名字,生意场上几乎无人不知。这个具有传奇色彩的女人,当年辞去公职,独自下海创业,注册成立了一家玩具公司,前后只用了短短8年时间,就积累下千万资产!那是2008年,金玉欣刚刚过完自己35岁的生日。
正当金玉欣的事业处于颠峰时,2009年春天,比她大2岁的丈夫左大华忽然做出了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决定:他打算辞职,和她一起经营公司。

金玉欣有些弄不明白:丈夫在市里一所中学任教多年,多次获得区、市优秀教师称号,两年前还刚刚获得研究生学历,干嘛要辞职呢?她哪里知道,左大华这么做,是因为“在家里受够了老婆的气”。
在开办公司前,金玉欣在丹东一家外贸公司做会计,一家三口过着和美平静的生活。可是,自从当了总经理之后,金玉欣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不仅和儿子的感情越来越疏远,而且和丈夫说话的语气也越来越冲。左大华感觉男子汉的自尊心屡屡受伤,开始有了辞职的念头。
在金玉欣劝说无果的情况下,2009年五一节过后,左大华正式到玩具公司走马上任了,他的头衔是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分管业务和人事。起初,左大华对这一切还是挺满意的,但是不久后发生的两件事改变了他的态度。
那是他来公司三个月后的一天早上,销售部马经理将一份《关于免去张雪原销售部副经理职务的建议》递到了他的手里,理由是:张雪原连续多日无故不来上班,偶尔来了不仅什么事都不做,反而说了一大堆牢骚话,还鼓动别人跳槽。左大华经过一番调查,证明马经理反映的情况属实。

这天下午,正好召开公司中层干部会议,左大华在会上将张雪原狠狠批评了一顿。本来,左大华准备跟妻子商量过之后,再对张雪原作出处理,但他在会上说到慷慨激昂处,一时冲动,突然以公司的名义宣布:免去张雪原销售部副经理职务!
在场的金玉欣听后,皱了皱眉头,环视一下在座的人,说:“这样,关于张雪原的职务调整问题,以后再议吧。
散会后,左大华冲进金玉欣的办公室,气急败坏地冲她嚷:“你为什么否决我?我的决定有什么错?”
大华,你来公司时间不长,对很多事都不了解。”金玉欣解释说,“张雪原是公司的元老,属于有功之臣。他原为销售部的经理,后来因为工作上出了点差错,我才提拔了现在的马经理,让他做副手,他有点闹情绪……”左大华没听妻子说完,气呼呼地摔门出去了。
2009年10月23日,金玉欣一早就出去见客户,手机一时无法接通,而销售部有张单子急着要找她签字。客户那边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急得团团转的马经理于是找到了左大华。

这样吧,我替金总签个字,先把货发了,等她回来我再跟她解释。”左大华想,他是公司的常务副总,是“二当家”的,签个字也没什么。中午,等金玉欣回到了办公室,左大华准备把这事告诉她。谁知刚推开门,便看见马经理站在老板台前,而妻子手上正拿着早上他签过字的发货单。他发现,单子上他的签字已经被划去,取而代之的是妻子的意见:暂缓发货。
“砰”!左大华猛地一下把门带上。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他越想越气,觉得自己在公司里简直就是个摆设。“我这算什么?不就是老婆手下的一个打工仔吗?不行,我得让她听我的!”左大华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可金玉欣是个好强的人,肯定不会拱手相送总经理的位子,他要想想办法,让妻子乖乖让位。
助妻出轨,争位子不择手段
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2010年春节过后,公司高薪招聘了几名有工作经验的销售人员,其中一名叫高晓楠的小伙子引起了金玉欣的注意。

高晓楠时年27岁,本科毕业,不仅人长得阳光、帅气,而且工作勤勤恳恳。进入公司短短半年时间,他的销售业绩就在全体业务员中排名第二。于是,金玉欣破格提拔高晓楠为销售部副经理。左大华敏感地发现,高晓楠看金玉欣的眼光似乎有些特别。他脑瓜“灵光”一闪,想出了一个逼妻子让位的计谋。
2010年9月初的一天晚上,金玉欣刚进家门,左大华劈头盖脸就把她臭骂一顿,问她这么晚回来,是不是跟哪个男人在外面鬼混?结果两人大吵起来。左大华狠狠心朝金玉欣的脸上抽了一巴掌,金玉欣哭着跑出了家门。
金玉欣前脚刚出门,左大华就拨通了高晓楠的电话:“小高吗?金总和我闹了点矛盾,一个人跑出去了。你赶紧到小区门口堵住她,她要上哪儿你就陪她上哪儿。注意,别说是我叫你去的,金总可是个要面子的人。”
结果,金玉欣出门不久,就遇到了急急忙忙赶来的高晓楠。#情感# #情感情感# #我要上微头条#

“她还是一个未成年,你们赚这种钱,良心不会痛吗?”辽宁丹东,平日里非常听话的女孩小羽,见有同学纹身,其他人都表示羡慕,就认为很酷,于是偷偷攒了些零花钱,到当地一家纹身店,花300元纹了一条“花臂”。
可是,小羽觉得很酷的纹身,其母亲看到后,彻底崩溃了,并狠狠的打了她一顿。得知纹身可以洗以后,小羽母亲松了口气,随后立即在上海找了一家清洗店。店家听说了小羽的遭遇,非常同情,但打折后,小羽母亲还花了近3万元。
从图片来看,这么大片的纹身,以后肯定不能当兵、不能考取公务员、不能进事业单位……甚至报考学校也会受到影响,因为教育部有明确规定不能纹纹身。
这家纹身店为了赚这300元,可谓是毁了女孩的一生,无论是教育、就业,还是未来的婚姻,都会受到影响。不说远的,就是现在去上学,老师和同学异样的眼光也让她受不了。

一个愿买,一个愿卖,这家纹身店的行为违法吗?
根据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从法律上讲,14岁小女孩去纹身,并不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更不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纹身店想要赚这300元,需要经过小女孩父母同意,否则就是违法。
当然,这里得违法是指违反民法,而不是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此,虽然纹身店的负责人不会坐牢、拘留,但是要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责任,包括精神损失费。
也就是说,小羽父母给小羽洗纹身花的3万元,可以向纹身店索要,并且要求店家支付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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