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复苏 空姐通过率堪比公务员# 随着疫情防控方式的优化,我国民航业也在复苏。按“暂停键”三年的乘务员招聘工作又按动了“重启键”。看到报道,参加空姐招聘的应试者众多,上线难度不亚于考公务员。对应试者有形象要求是对的,但只要五官端正即可,不必将视线只集中在俊男靓女身上,只要在乘客面前有亲和力,年龄大一些也未尝不可。毕竟,竞争空中乘务员岗位比拼的是服务,而不是选美。
三十几年前
还真是工作到处随便找,就看你去不去
如今,看一看儿子读研后找工作,可以感同身受,压力山大,工作实在不易找,我的印象中,三十几年前还真是工作到处随便找,就看你想不想去,研究生非常的稀有,如同皇帝女,大学生都不用愁,什么都不用想,就算想了,也没有什么用,只待国家统一分配。
改革开放,不断地解决问题,找工作问题,一年比一年好,有了希望,回城知青一批一批安排,待业青年也开始了计划性安排,企业扩大再生产,大批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产业增多,急需解决生产力短缺。
不好找的工作指的是体制内的工作,也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部分央企和国家公务员,这类型的工作多数要跟随父母,因而,造就了许多二代型,我看到见到的一些情况,如:交通铁路航空,娱乐演艺演员,建筑工程钢铁,商业银行金融,政府行政警察。比如,我的父亲是航空运输的,那个时候,民航还属于空军管理,只招兵,不招工,但是,许多子弟该如何分配工作呢?好像总体的计划是各部门努力解决各部门的问题,每年体制内就几个转正指标,无法解决大批子女上岗就业,于是,暂时对内部子女特招成学生工(如今的临时工),先按照初级学徒工定制,工资待遇是最低级的17.50元,别小看这十几元钱,足够一个人一个月的生活开支,要知道,那个时候的排骨才一毛六分钱。直到1982年民航转地方后,在全社会广泛招工才逐步展开,也意味着才刚刚开始打破二代型继承,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05年,当时也恰逢民航业迅猛发展,机型不断改进,飞机增长,航线增加,行政限制放宽,大学生是不愿意到民航业的,高中技校生也有许多不愿意,在人们的概念中还没有央企国企,民航业被认为是服务型行业,钱少工作累,若大个央企还常常遇到招不来工的情况。
现在,工作不好找,可能也有“好工作”不好找的含义,这个我不否认,儿子找了几次工作,薪酬待遇都不超过四千元,是可以找到工作的,但是,没法去应聘,之所以不去应聘,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去上班,他的孩子就没人管了,接送孩子和按时吃饭就得请保姆,请保姆就得超过四千元,还不如他自己当好“保姆,”我这个大家里来补贴上这份“保姆”钱,要说这个薪酬水平,可不像当年我们拿的17.50元,维持一个人的月生活完全有余,现在的四千元,连一个人的月基本生活都很难维持,不要说是维持一个家庭的生活。工作是什么?我常常对儿子说:工作是人赖以生存的基本经济保障,我们要认真对待,但是,如果满足不了基本保障,那么,这份工作就不值得去做了。
【我家的房子是临街的,然后街上的商铺整天都在用高音喇叭或音响这种设备大声的播放招揽客户的广告,我们这边都不敢怎么开窗户,之前报过公安局,他们说不归他们管,归环保部门管,环保部门又说他们没有专业的测分贝仪,无法进行管理,推来推去,没人管,法律上来讲,这种噪音应该有哪个部门来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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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制造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管理。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您可以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向当地的纪委监委投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