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方也有育儿假,经单位批准最长可休一年】11月25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对产假、护理假均作了适当延长,男职工护理假增加至20天(原为15天)。此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6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而在过去,仅有女职工经单位批准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不仅有超长产假+生育假,还有育儿假!
重庆重收笔鼓励生育。
虽然重庆规定女方是178天,男方20天护理假,低于江西、青海、河南等省份,但高于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并且重庆还有育儿假,一方可以休假到小孩周岁,并且小孩六岁前,男女双方还有5—10天的育儿假。
哪一天,搞一个二胎赠送20平米住房,三胎再赠送30平米住房,加上自己能力买100平米,150平米的“大平层”就稳了。
#重庆#
【#重庆# 现在这么缺娃吗?男方可休育儿假,最长一年】11月25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产假、护理假均作了适当延长,对育儿假增加为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休一年或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休五至十天,更为灵活和人性化。#一个普通家庭拼三孩有多难#
12月11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网友“刚出台延长产假的咨询”的留言进行了答复。#重庆爆料# #重庆头条# #重庆#
网友
正在休产假能享受刚出台的延长产假的政策吗?如果可以,流程如何,建议早点出台相关可供实际操作的落地文件。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您好!您关于“刚出台延长产假的咨询”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1年11月25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依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因此,如果11月25日(含25日)正在休国家规定产假(即正常生育假为98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孩增加15天)的女职工,可以增加产假80天,如果11月25日已经休完国家规定产假的女职工,不能增加产假80天,只能执行以前的规定,即增加产假30天。”。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重庆育儿假最长可休一年#【重庆:男方也可休育儿假 最长休一年】11月25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进一步完善休假制度。对产假、护理假均作了适当延长,对育儿假增加为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休一年或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休五至十天,更为灵活和人性化。
“与之前的法规相比,以前只有女职工可以休育儿假,决定则规定夫妻双方都可以休育儿假。”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介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上游新闻,希隆)
重庆市,一女子今年28岁,因为去年刚结婚,还没生小孩,她在去当地某酒店应聘时,酒店经理竟然要求她写一份一旦怀孕就自己辞职的书面保证书!女子觉得受到不公待遇,于是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近日,重庆当地社会保障局回复:依法处理!#女子应聘被要求承诺怀孕自动离职# 对此,笔者谈几点个人看法:
首先、我国女职工的产假,具体包括了法定产假和地方奖励假两部分。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后休假83天;至于地方性奖励假期,国家并无统一规定,当前有的地方规定为30天,有的规定为60天,还有的地方规定为80天。合计起来,女职工产假都超过了4个月!
其次、根据修订后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取消晚婚假,女方增加产假30日,且可申请产假结束后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重庆规定女职工产假为128天,最长可休一整年。另据《重庆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至婴儿满1周岁,坚持劳动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可离岗休息。女职工休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再者、“酒店经理竟然要求她写一份一旦怀孕就自己辞职的书面保证书”,这是非常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女子觉得受到不公待遇,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得到重庆当地社会保障局回复“依法处理”;充分体现了我国作为法治社会依法办事来保障妇女产假权益。笔者在这里呼吁,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不公正待遇时,就要勇敢通过正当途径、拿起法律武器来依法维权!
#重庆头条# 对于“女子应聘被要求承诺怀孕自动离职”这个事,你怎么看?我是@自在人生wub ,分享教育和生活常识,欢迎您的关注和支持。
产假增至350天。到底是女性的福音还是噩耗。
重庆将女性产假增加至350天,这个消息乍一看的确是为女性增加福利,毕竟给自己生孩子,同时又能拿到公司的工资。两全其美。
但是换个角度想想,哪一家公司还会雇佣一个即将结婚准备生孩子的女性,哪一家公司还会雇佣,结了婚还没有生孩子的女性,哪一家公司还会雇佣有了一个小孩,准备二胎的女性?可能会有,但是几率不会太大。
设身处地的想想谁都不会愿意用自己的钱,去养别人的孩子。我个人觉得可能这个规定会增加女性就业难度。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谈恋爱准备结婚的。结了婚没小孩的,有了一胎没有二胎的。恐怕在求职过程中,都会遇到很大困难。当然你拥有特殊技能的除外。
同样的待遇,同样的工资,可能男性就没有这些问题。
你们觉得是不是这回事?
#重庆头条# 官方解答重庆最新生育政策。有网友通过人民网咨询重庆最新生育政策,重庆市医保局回复称,目前重庆市生育津贴计发政策按照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产假天数计算。产假天数:顺产为128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21生机大会#
2021年最新产假政策 1. 正在休产假是否享受11.25出台的延长假期(80天)?2. 随着新政策的出台,生育津贴是否会相应地做出调整?3. 医保系统升级什么时候能完成?资料提交已经几个月了,一直报不下来。
回复
重庆市医保局
您好:目前我市生育津贴计发政策按照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产假天数计算。产假天数:顺产为128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您提及的出台的文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新增加产假天数对应的生育津贴政策目前暂无相应配套文件。
8月4日我市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生育业务涉及政策多,计算程序复杂,软件系统要逐一设计验证。现系统功能已基本完善,目前已通知各区县经办机构开始进行津贴资料审核,审核完成后将按月支付给参保单位。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望您谅解。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可与市医保局进一步联系。
@重庆城事录关注我们,了解本地资讯,反映百姓心声,欢迎市民爆料信息(真实,客观,详细,至少100字)#重庆头条##重庆身边事#
“重庆市的产假为178天,我于9月1日请的产假,本来就在延长产假的政策内,但是因为没得正式文件得下发。没得生育金津贴的明细条例,咨询了人社部门,还是按照128天生育津贴执行。咨询了当地卫健委可以按照新的政策,但要医院审批才可以,但我们医院确以生育津贴的明细为由拒绝延长产假,告知我们以后给我们该补休的时候补休,就是想请问一下生育津贴会增加吗?未休完的产假以后还能补休吗?作为一名刚生完宝宝的宝妈,对此真的很无奈。”网友说。对此,重庆市卫健委作出答复:如果11月25日(含25日)正在休国家规定产假(即正常生育假为98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孩增加15天)的女职工,可以增加产假80天,如果11月25日已经休完国家规定产假的女职工,不能增加产假80天,只能执行以前的规定,即增加产假30天。
关于生育津贴补助等问题,请向人力社保等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