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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暂缓公示职位(公务员公示期满后撤销公示吗)

日前,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及广东工业大学教务处发布公告,对多名学生拟作退学处理。

日前,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及广东工业大学教务处发布公告,对多名学生拟作退学处理。

1.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校拟对10名在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2.广东工业大学:学校拟对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休学期满但未按时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相关名单中总共33人,最早入学时间为2014年。

黄sir点评:这些超过8年都没有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的学生、休学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生,我个人推测无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1.学生已经死亡

2.学生考上了公务员

3.学生以及有更好的选择(出国留学、创业等)

从我个人经验来说,如果家庭条件不是特别优渥,中产家庭及普通家庭的孩子还是尽量完成本科学业,文凭不一定绝对有用,但始终是个敲门砖。条件好家庭,父母已经给孩子铺好了路,孩子拥有更多出路,这是普通家庭所不能企及的。#教育听我说#

上海静安,34岁男子王某某与3位朋友一起外出,后因怀疑路人男子偷拍,就对着路人男子大打出手。路人男子被打致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伤。后经鉴定,路人男子的伤情为轻微伤。目前,警方已对王某某等4人作出了行政处罚。不过,王某某等人申请了行政复议,导致行政处罚暂缓执行。

这件事的起因很荒诞。根据警方的通报,34岁男子王某某、28岁男子孙某某、38岁男子魏某某和39岁男子余某某,行至某商务楼门口时,发现陈某某拿着手机在路边对着他们。王某某等人误以为陈某某在偷拍,于是上前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

陈某某表示自己压根就没拍照,可王某某等人不信,要求陈某某拿出手机,而陈某某拒绝了,为此双方发生了争吵。随后,王某某和孙某某先动手打了陈某某的脸,陈某某的鼻子当场就被打出了血。陈某某倒地后,魏某某和余某某也上前对着陈某某拳打脚踢。

有市民见状就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将未离开的王某某等4人一并控制了起来,并将陈某某送医接受治疗。经鉴定,陈某某左侧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伤、擦伤,综合评定结果为轻微伤。

目前,警方对王某某和孙某某做出了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而对魏某某和余某某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不过,王某某等人提出了行政复议,因此警方暂时无法对他们执行处罚。

【@法律公开课】

1、仅仅因为怀疑别人偷拍,就对人大打出手,看来打人者的确是个公众人物,普通老百姓哪会在意街拍呢?不过,就算是个公众人物,也没权力打人。别说陈某某没偷拍,就算是真拍了,王某某等人也可以报警。这一言不合就开打,就是在挑战法律底线。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名打人者王某某,就是大家熟知的王思聪。不过,警方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只是说以通报为准。当然,这也是为了保护警务工作秘密不泄露。

警察法第22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2、从法律上来讲,陈某某偷拍违法吗?

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规定中的另有规定,一般是指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等,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或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

本次事件中,陈某某是否偷拍了王某某等人,警方并未进行通报。不过即便陈某某偷拍了,只要不去对外公布,就不算侵权。至于王某某等人动手打人,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了。

3、王某某等人的行为该如何评价?

有网友说,陈某某都说没偷拍了,王某某等人却非要揪着对方不放,还动手打人,这应该是无理取闹,破坏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不过,根据警方的通报,王某某等人的行为应该属于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要区分这两个行为,其实从手段上很难区分,因为其中都涉及到了殴打他人的情况。

寻衅滋事中的殴打他人具有随意性,行为人是出于逞强争胜,无事生非等主观想法,来实施殴打他人的行为。

而警方认定故意伤害,是基于双方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后,行为人出于教训的目的,故意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因此,在本案中,王某某等人的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而不是寻衅滋事。

4、公安机关为何要暂缓执行?

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也就是说,申请行政复议是王某某等人所享受的合法权益,法律并不会因为王某某等人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就要剥夺这项权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当然,这里只是暂缓执行。如果复议失败的话,行政处罚还是会照样进行。

另外,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是有前提条件的:

(一)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

(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会发生社会危险;

(三)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最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普通人或者是所谓的公众人物,一旦违法,必将追究到底,并予以处罚。

@法律公开课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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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热榜#律师:打人后暂缓拘留是什么意思##律师来帮忙##王某某打人后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解读#

王某聪打人被暂缓执行?

有消息称王某聪今天因打人被行政拘留5天

紧接着便传出其被暂缓执行的信息

说实话这还是墨叔第一次听说暂缓执行的说法

过去只听说动手代价打

打输进医院

打赢进班房

难道又是万能的金钱起的作用

先别急着下定论

原来暂缓执行是正常程序

它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暂缓执行仅限于行政拘留处罚。

2、被处罚人需要对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同时申请暂缓执行;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社会危险,指被处罚人可能阻碍/逃避案件的复议、审理、执行,如逃跑、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其他违法犯罪事件)如果公安认为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是不能暂缓执行。

4、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担保人应当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或按每日200元标准缴纳保证金。

而王某聪现在正在提出行政复议,并满足以上四个要求,所以才被允许暂缓执行

值得深思的是,既然警方公告都发布了,可见事实证据清晰明了

王某聪为什么又多此一举提出行政复议呢?

应该是要利用这段时间窗口,与被害人取得联系

给他一个令其无法拒绝的赔偿金额

这件事只是行政案件,如果被害人撤诉,或者主动提出和解

应该可以取消处罚

墨叔也会持续关注事情的进展

关注墨叔,为你实时解读事情背后的隐藏真相

#淮南头条# 近期,各地陆续公布高考成绩,“高考屏蔽生”成为了热议话题,哪些学生成了“屏蔽生”,哪所学校、哪个地级市的“屏蔽生”多。既然都屏蔽了,为什么还要高调宣传?

安徽省文科全省前22名,理科全省前33名,成绩名次暂缓公布。被暂缓公布的学生,都有可能是“状元”。

消失一个“状元”,出现几十个“屏蔽生”。仅仅凭借技术手段,并不能彻底遏制住社会对“状元”的恶意炒作。 彻底转变教育观念和评价机制,可能才是治根之策。

媒体报道的焦点大都是学霸之类的高分考生。但是每年的高考,成绩一般化和失利的考生不在少数。

这是一位高考生家长的自述,女儿考得不理想,家长字里行间透露着难受,无奈。

高考只要自己尽了力,问心无愧就好。家长难受,孩子会比你更难受,好好安慰一下孩子。收拾心情,继续前行。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高考只是人生道路上的一小段经历,理性思考,从容面对。#淮南#

近一段时间医务工作者们都很忙,有好多都还是在带病坚持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恳请各医院的行政管理部门暂缓对广大一线临床医护人员进行各种运营指标甚至法律知识的考核,另外,对于因病或因工作原因未能每天按要求完成学习强国任务的同志,是不是也可以给予适当的理解,暂缓对他们的公示批评,以保证他们把有限的精力都投入到抗击疫情的战斗中去。

【文旅部:#暂缓公布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合格分数线#】12日,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发布公告,暂缓公布2022年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告称:“为统筹做好2022年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暂缓公布考试合格分数线,具体信息请及时关注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和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报名平台。感谢各位考生理解和支持。”中新网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0261330

#金秋佳节话家常# 当前疫情真是形势严峻,这不刚刚这两个区又公布,暂缓解除部分区域静态管理,同时又划定新的静态管理,

南开区延长王顶堤街静态管理规定,同时又划定了万新街,广开街,长虹街,兴南街,王顶堤街等部分区域静态管理

河西区暂缓解除河西区北至永安道、东至广东路、南至围堤道、西至友谊北路的合围区域及柳林街全域的静态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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