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老照片:90年代和2010年的聊城老监狱,监狱位于古城内,建于建国初期,年代不久远,但是这座监狱最大的特点是所用砖料为聊城老城墙的三合土做的土坯砖。这些城砖坚硬无比,至今已是六百年。可惜的是目前只是保留了很小的一部分。#聊城头条##聊城##老照片##老照片的故事#
东昌府区刑案,聊城又上了头条,死者为大,这时候不适合讨论是不是“奸情出人命”,我想说一下,为什么有前科的人作案率远高于普通人。
1:标签化,也就是人设,有前科的人,社会接纳度低。怀着重新做人的心情再次踏入社会,得到的反馈却是敬而远之,这种反馈甚至会摧毁一颗改正以我的心,自暴自弃:我就是这样的人。
2:已形成犯罪习惯,改造不彻底,这种多表现在低龄人群,初犯年龄越小,习惯可能越深化,改造越困难。
3:欲望,经历了监狱中失去自由的生活,总觉得要弥补丢失的“青春”,以前失去的,我统统都要拿回来。
4:交流,交往。监狱中都是“同道中人”,难免会分享一些心得,交流一下技术,总结一下经验。“毕业”后,也是和以前的“同学”走的比较近,容易形成群体。
5:报复,这个就不用过多解释了。
6:本性暴戾,有研究表明YYX组合染色体天生带有犯罪倾向。
1940年12月,日军监狱中的一名囚犯被残忍的砍掉了一只胳膊和挖去了一只眼睛,但是这名囚犯却没有丝毫的动摇,强忍着剧痛,把自己剩下的另一只胳膊当作笔,把地上自己的鲜血当成墨水,在监狱的墙壁上写下了“严刑利诱奈何我,颔首流泪非丈夫”14个大字。
少年名叫金方昌,山东聊城人,回族,1920年6月11日出生。
向金方昌烈士致敬,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将在酒店举办结婚仪式,收到众多网友的祝福。于欢的代理律师殷清利受邀作为于欢婚礼的证婚人,声称自己比上法庭还紧张。
8月5日中午,于欢将在山东聊城冠县一家酒店举办结婚仪式。于欢向记者表示:他今天非常激动,非常感谢网友一直以来对他的支持。
他还向记者介绍:妻子是本地人,一年半前通过相亲认识的,两人感情很好,女孩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并且她并不在意于欢的过往。
于欢姑姑高兴地说“来参加于欢婚礼的有很多他的亲戚朋友,超过30桌人了呢。”
于欢曾是轰动全网的人物,他为了保护自己的母亲,与非法放高利贷的催收人员搏斗,最后被捕入狱。
事情发生在2016年4月14日,他的母亲苏银霞被以杜志浩为首的11名催债人凌辱,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1人死亡。
这件事情经过网络的发酵,网友纷纷替他打抱不平,说他是血性男儿,为了保护自己的母亲,就算触犯法律,也应该算是正当防卫。
事后法院多次审理于欢的案子,前两次均判处无期徒刑。
于欢在法庭上问法官,如果有人当着你的面欺负你父母,那你会怎么办?
于欢的话让法庭寂静下来,一时之间竟无一人言语,他的话犹如重锤一般砸在现场所有人的心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从正面回答他这个问题。
网络上舆论哗然,亲人又在外面替于欢奔走,最终迎来了二次判决。
山东高院作出改判,认为于欢刺死一人行为系防卫过当,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在2020年11月,于欢减刑提前出狱。一家人为此高兴了好久!
出狱后的于欢仿佛与世界隔绝,对外界充满了迷茫。
科技在这五年内飞速发展,社会也在不断前进。而于欢连最基本的智能手机都不会使用,他不会扫码乘车,更不会手机支付,与社会脱轨了一般。
但好在他没有丧失对生活的信心,笑迎生活中的一切困难与挫折。
之前他的父母总把他当成孩子,不愿让他知道家里的很多困难。
于欢出狱后,母亲和他进行了长时间、有深度的交流,他才之后家里有一笔外债,又还借出去120多万元没有收回来。
于是他便一边忙于打官司,一边陪母亲收回欠款,把拖欠工人的工资还上。
好在于欢收到了冠县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判决书》,他和父母起诉多人要求偿还120万元借款的官司胜诉了。
后来他就一边创业,一边还债。他尝试着在冠县开了一家小超市,取名“欢莱柯优选超市”。
结婚当天还在超市门口挂上“家有喜事,歇业一天,喜糖自取!”这样一张告示和一盒喜糖。仿佛在对所有诉说今天这个好日子。
姑姑于秀蓉还告诉记者,于欢的零食店“做得还不错”。
在姑姑眼里,于欢一直是个听话的孩子,他很懂事,虽然进了监狱,但他依然是我们家的骄傲。
于欢在狱中的这几年,还曾给姑姑寄来28封信,跟姑姑聊心事,聊狱中生活。姑姑也在于欢的信中感受到了他的牵挂,并把自己的思念传递给于欢。
这次的婚礼上,于欢的代理律师殷清利受邀作为于欢婚礼的证婚人,他告诉记者,这是他第一次当证婚人,他感觉比作为律师上法庭时都要紧张。这次完全不同的身份转换,对自己来说无疑也算是一种挑战,害怕自己搞砸,所以异常紧张。
殷清利表示,6年来,他见证了于欢从一个浮躁、不知所措的青年到现在一个有责任感、肩负重担的男人的蜕变过程。
于欢出狱后经历了公益活动、艰难创业、恋爱结婚等过程,一路走来非常不容易,他为于欢现在的状况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
8月4日七夕节的时候,于欢还通过抖音发布了一条充满爱意的视频。视频中是夫妻两人的结婚照,文案是“所有的准备都是为了迎接明天的你”。虽然话语简单,但它向网友展示出了于欢幸福美好的爱情,并且对未来的婚姻充满的憧憬与期待。
8月5日一大早,于欢又发布了一条结婚现场的视频,视频中,于欢身穿中式婚礼装,手捧鲜花。婚礼现场也其乐融融,欢声笑语。网友也纷纷在评论区送上自己的祝福: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金方昌寡不敌众,不幸被捕。他被砍断一只胳膊,挖掉一只眼睛,毫无惧色。金方昌用手指蘸着鲜血写在监狱墙上的14个字,把敌人吓得瘫倒在地。伙伴们在刑场上竟然找不到他的尸体。
1920年金方昌出生于山东聊城,家里排行老四,是一个从小就饱含正义感,爱打抱不平的好小伙。
1928年,小日本鬼子制造了“五三”惨案,反日爱国浪潮开始掀起。耳闻目染下,小小年纪的金方昌已然萌生了报效祖国,积极抗日的想法。
读书求学期间,金方昌积极参与到各种爱国学生运动中去,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抗日爱国青年。
金方昌17岁那年,“七七事变”发生了,他毫不犹豫地报名当兵。他的家人担心他还过于稚嫩,无法正面面对战场的残酷,一个劲地反对。
金方昌慨慷陈词道:“我虽年纪小,但也不是笼中鸟,手刃小鬼子,为人民报仇雪恨,不比四处流亡好吗?”
他最终说服了家人,搭上了火车,辗转各个地方,开始了他的抗日救国之旅。
由于金方昌对敌人造成了各种各样的麻烦和伤亡,表现极其优异,很快就入了党,并被派往山西代县,阻止抗日工作
由于金方昌神出鬼没,下手快准狠,被弄得焦头烂额的敌人为了抓住他,竟然开出了高达5000元的巨额悬赏。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金方昌早已跟当地的人民群众建立了浓厚的感情。
1940年,日军忽然间大量增兵,要代代县进行“扫荡”。
金方昌按照县委指示,准备带领战士们到代县二区赤土沟、二十里堡一带督运公粮。
遗憾的是,运粮队还没开始行动,叛徒出现了。
深夜时分,敌人纠集大部队,打算围捕金方昌等人。
好在金方昌第一时间察觉到异常,多年的作战经验,他抛出了多个虚假信息,敌军来回折腾,就是看不见金方昌的踪影。
敌军离开前,留下了两个汉奸在村里观察动静。
金方昌等人准备惩戒这两个汉奸,岂料刚靠近,汉奸就打响了信号弹。原来,这是敌人设下的圈套。
眼见敌人浩浩荡荡卷土重来,金方昌等人转身就往山上跑。
敌人远远看到金方昌的身影,这个让他们“魂牵梦萦”的汉子,嗷嗷叫地就追了过去。
金方昌先是用驳壳枪与敌人战斗,后来子弹用尽,他把枪砸碎之后,又跟敌人来了一场刺激的近身搏斗。
但双拳难敌四手,最终他还是被敌人给抓住了。
敌人向金方昌要枪,他扯谎说八路军枪都在山上,带着敌人在山上转了好几圈。
明白被骗的敌人恼羞成怒,用皮带不要命地抽打他,把他抽得遍体鳞伤,还开始呕血。
但金方昌没有皱一下眉,喊一下痛,只是恶狠狠地盯着用刑的敌人。
后来,他被押到敌人的监狱里,继续遭受严刑逼供,但金方昌一点关于八路军的情报都没有透露出去。
敌人眼见硬的不行,就以金钱和权势等进行利诱,企图软化金方昌,但回应他们的只有冷笑和不屑的眼神。
敌人下手更狠了!
他们不仅打断了他的一只胳膊,甚至还挖掉了他的一只眼睛。
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金方昌依旧不屈服,甚至在回到牢房之后,用手指蘸着眼睛里流出的鲜血,写下了“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的诗句。
金方昌被抓之后,组织也曾派人打探消息和设法营救。但金方昌只是通过内线带出了一张纸条,报告自己被捕的教训,提醒同伴们务必引以为戒。
11天之后,一无所获的敌人终于失去了耐心,于是决定处决金方昌。
金方昌视死如归,在押赴刑场的时候,一路高呼:“日本狗强盗,汉奸卖国贼!抗日的人民你们是永远杀不尽的!”
英雄气概感染了所有的群众。
在刑场上,声音有些嘶哑的金方昌更是发表了最后一通义正言辞的演讲,随后,慷慨赴义。
牺牲的时候,金方昌才刚刚迈入19岁的门槛。
金方昌牺牲的当晚,组织就派出大量人手,准备把他的尸首带回来安葬,岂料到达金方昌的牺牲地的时候,忠骸竟然消失不见。
直到几天后,大家才发现,金方昌竟然是被当地善良的百姓们冒着生命危险偷了出来,并埋葬在附近的一个村庄上,还竖起了一座纪念碑。
人们用这种形式,表达对金方昌这位英雄的尊重和怀念。
当然,英雄牺牲了,杀害金方昌的凶手也没有逍遥法外,几年后,就受到了应有的惩戒。
新中国真的来之不易啊!有多少英雄儿女的鲜血洒在了这片热土上,他们每个人的事迹都惊天动地,令人敬佩万分,让我们永远铭记烈士的英名,勿忘国耻,强我中华。
1940年12月,在日军监狱中,20岁的金方昌被敌人折磨地晕过去好几次,但他强忍着疼痛,用自己剩下的一只胳膊当做笔,用地上的鲜血当墨水。在监狱的墙壁上写下了“严刑利诱奈何我,颌首流泪非丈夫”14个大字, 之后便被押去枪决了。
金方昌,山东聊城人。
1935年考入聊城省立第三中学。因为看到日本鬼子的残忍暴行,两年后,他选择中断学业,随兄长到山西参加抗战。
1940年11月23日,在一次执行任务后,被送公粮任务后被敌探告密。200多名步骑兵包围住了他,然而,金方昌不畏惧也不妥协,在突围时,子弹用尽了,就扔掉枪,与敌军徒手搏斗。但最终,因寡不敌众而被捕,关押在代县城日军特务机关红部。
在他被捕后,金方昌不是不能活。在最初,日军给他安排了一间舒适的房子,每天拿来好吃好喝的,企图诱惑他,但遭到了金方昌的言辞拒绝。
看着金方昌态度如此坚决,日方便决定严刑逼供。
在监狱里,日本鬼子将金方昌折磨地遍体鳞伤,有好几次,金方昌都被折磨地晕了过去。但日本人连一丝机会都不给他留,用冷水浇醒他后,继续用刑。
不仅如此,日本人还残忍地将金方昌的一只胳膊砍掉,挖掉了他的一只眼睛。
之后,日本人还为金方昌拟好了“自首书”,并表示,只要金方昌愿意在自首书上签字,就立即放了他。
谁曾想,金方昌宁愿选择死,也不愿意向敌方投降。
日本人看着金方昌软硬不吃,于是,下令枪决。
在金方昌临死前,他还给自己的哥哥写下了遗书,我在敌人的牢狱里,法庭上,拷打中,都没有半点惧怕,我在被捕后也没有丝毫悲伤,因为我知道我是为了民族的解放,全人类的解放而牺牲的,我没有想过我会活着,也绝不会活,我只有死。不过在我死前的每一分钟,我都要为无产阶级工作。
在押往刑场的路上,金方昌高呼着“日本鬼子从中国滚出去,抗日人民是杀不完的,中国共产党万岁”,在场的民众无不动容。
20岁的金方昌就这样在被残忍的杀害了。然而,他的意志,他的精神,被千千万万的中国人继承了下来,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千千万万的前辈,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太平盛世,向他们致敬!
因为他们,就是我们大中华如今能够昂首挺胸的脊梁。
我是 @给你一块Tang,每天与你共享历史里的人物,让我们一起忆往昔,惜当下。
#头条历史# #历史#
1940年12月,日军监狱中的一名囚犯被残忍的砍掉了一只胳膊和挖去了一只眼睛,但是这名囚犯却没有丝毫的动摇,强忍着剧痛,把自己剩下的另一只胳膊当作笔,把地上自己的鲜血当成墨水,在监狱的墙壁上写下了“严刑利诱奈何我,颔首流泪非丈夫”14个大字。
少年名叫金方昌,山东聊城人,回族,1920年6月11日出生。
向金方昌烈士致敬,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还反了天了。赶紧打110!”在山东聊城,和往常一样,几名交警开着警车到某路口执勤,但这一次,他们下车时忘记关车门了。没有谁敢偷警车上的东西找死?可谁曾想真有胆大不要命的, 一个红衣人悄悄摸了摸车,开始翻箱倒柜找东西。
一名交通警察走近警车。他用眼角瞥见了那个穿红衣服的人。他当时就觉得奇怪。这个人为什么要上警车?他想被带回局子关几天吗?红衣男子正要离开时,交警有不好的预感,冲上前去拦住了他。
交警问男在车上干什么,男的拎着个包子,假装淡定的回答,我就随便看看。就看看?这样的回答引起了警察怀疑。他打开副驾驶门扫了一眼,发现自己放在副驾驶位上的手机不见了。
真的胆大包天了。交警马上明白了,他是上了警车去偷手机,然后对该男子大喊,要求他交出手机。没想到,那人还狡辩说只是看看,没拿东西。直到发现赖过不去,那人才缓缓的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让该男子没想到的是,他不承认偷手机并上交手机的场景,还被交警胸前的执法记录仪清晰地拍了下来。甚至在他交出手机后,交警仍将执法记录仪对准他,并要求旁边的其他交警拨打110。
本来该男子想玩个灯下黑,拿了警车上的手机就走。结果被交警当场抓住。这回他手里的包子不用吃了,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会有人给他送饭了。
从法律上讲,男人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盗窃罪分数额犯和情节犯。《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应当认定为盗窃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外,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有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残疾人财物等情形的,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50%确定“数额较大”的标准。
以上只是金额。数额未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按照盗窃罪定罪量刑。
比如多次盗窃,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盗窃住宅,非法进入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宅供他人家庭生活;携带凶器盗窃,携带国家禁止的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器械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扒窃、盗窃他人财物的。
从视频上看,红衣男子从警车上抢走的手机多达三四部,远超1000至3000元“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上述情形,也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现在交警已经打了110,男子也被警察带走了。他被判犯有盗窃罪,在监狱里吃窝头是肯定的了。
大家都觉得男人为什么要偷交警车上的手机,只是想在占便宜,还是有别的心理?他怎么那么大胆子呢?
1940年,一19岁的抗日英雄被捕。日军砍掉了他一只胳膊,挖掉了他的左眼,但他宁死不屈,蘸着眼睛流出的鲜血,写下14字的壮烈诗句。
这位英雄名叫金方昌,1921年出生,是山东聊城人。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金方昌随兄赴山西参加抗战,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0年11月下旬,时任中共代县一区中心区委书记的金方昌接到县委通知,要求他赶在日军封锁山口之前把公粮送到根据地。
可在23号这天,由于汉奸告密,金方昌等人在转移公粮的途中,被200多日伪军包围。
他们一边回头射击一边往村北山坡上跑,打完最后一颗子弹后又徒手与敌人肉搏,终因寡不敌众,不幸被捕。
鬼子队长将金方昌绑在大树上,问:“你在八路军里干什么?”
金方昌大声高呼:“抗日,抗日!消灭你们这些狗强盗!”
鬼子队长恼怒至极,下令鬼子兵拿皮带使劲抽打金方昌。
金方昌被打得遍体鳞伤,鲜血淋漓,鬼子队长见什么也没问出来,就把他押回县城,打算换一个方法软化他。
鬼子特地安排他住在舒适的房子里,每天山珍海味地招待他,并多次派人诱降,但都被金方昌严词拒绝。
气急败坏的敌人,对金方昌施加了压杠子、烙铁烫、鞭抽、扎竹签等酷刑,但金方昌没有吭过一声,反而大骂着日本鬼子。
于是,鬼子在一怒之下,砍断了金方昌的一只手臂,可这还没完,残忍的鬼子又挖掉了他的左眼。
即便如此,金方昌依旧坚贞不屈,他以钢铁般的意志,用剩下的的一只手,蘸着眼睛流出的鲜血,在监狱的墙壁上写下了:
“严刑利诱奈何我,颔首流泪非丈夫!”
这诗句是这么多气壮山河,他在鼓励战友们迎接最后的战斗,不惜一切代价将日本鬼子赶出中国。
12月3号这天,是代县赶集的日子,日伪军将金方昌和他的战友押赴刑场,途中,他不断高喊着“日本强盗,狗汉奸,抗日人民是杀不完的”等口号。
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仍然在向沿街的群众宣讲抗日救国的道理。
到了刑场,敌人强迫金方昌他们跪下,但金方昌说:“同志们,咱们谁也别跪,我们抗日干部光明磊落,死也要站着死!”
随后,刽子手手起刀落,金方昌英勇就义,这一年,他才19岁。
后来,为纪念金方昌,晋察冀边区政府将他生前战斗过的大西庄村改名为“方昌村”,并追认金方昌烈士为模范党员。
14年抗战中,像金方昌一样赴汤蹈火、视死如归的抗日英雄有很多很多,他们心中都有着崇高的理想,有着坚贞不渝、矢志不移的强大信念,这是支撑他们勇敢抵抗日本鬼子的支柱。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呢,只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而已。
致敬金方昌烈士,致敬所有的革命先烈,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人物##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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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哨兵突然在山坡上发现了“可疑”人。此人浑身是血,衣服破烂,露出的肌肤全是密密麻麻的伤口,就在哨兵警戒时,突然此人喊出一声:“别开枪…我…我是自己人!”说完便晕倒过去…此人名叫肖家喜,20岁那年他如愿走进了部队,成为了一名解放军战士。然而,在一次完成阻击任务后,全连已经被打乱,肖家喜和一部分战友在追赶大部队时,又不幸被敌军发现。随后,肖家喜被战士们送到医院治疗,他才得以恢复。肖家喜的事迹传来后,中央军委决定授予其“钢铁战士”荣誉称号,广州军区授予其一等功。为了掩护战友,而深陷敌人的包围之中,与敌周旋,靠着顽强的毅力,回到祖国的怀抱,老山英雄为点赞!
当年,《狂人日记》发表后,鲁迅邀请胡适到家里吃饭。胡适见饭菜里有辣椒,疑惑地问:“你们浙江人不是不喜欢吃辣椒,而是喜欢吃甜食吗?鲁迅幽默地回答说:“你说得对,浙江那边人是不喜欢吃辣,是我自己爱吃辣,主要是为了提神!”不是还是有些不明白,鲁迅又耐心地解释说:“每次到了晚上,人要是犯困的时候,往嘴里放几段辣椒,立马会精神,而且身体发暖,睡意全无! ”当时的鲁迅还是一个穷学生,为了冬天也可以读书,养成了吃辣椒学习的习惯。人是活的,面对外界的困境总是有办法的,尤其是像鲁迅这样的聪明人。
“他们把年轻的男女赶到河边,刺刀逼他们剥光衣裤用做羞耻之事,而他们就站在一边取乐,哪个不听话,上去就是一刺刀……”即便过去了几十年,提起日本人当初的暴行,王变良仍旧忍不住发抖。“他们不是人,太坏了”,这是王变良对那一群自称“文明之师”的日本人的评价。这就是王变良的故事,即使过去了几十年,回忆当年日本侵略者的暴行,仍残酷扭曲到令人难以接受。真相,不会湮灭;历史,永不凋零。我们平时说落后了要挨打,我们到底是怎么挨打的?那些国家看起来很文明,但在战争时发生了许多暴行。所以这一段历史必须要有人记录,有人铭记,让我们不忘来时路,勇敢奋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