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说法:邻里纠纷怎么解?法官告诉你!】
熊孩子深夜“蹦迪”,家长置之不理怎么办?
楼上的小孩子每天晚上剧烈蹦跳,找物业、问社区、报警都试过了,多次沟通无果,如果想起诉,该怎么做呢?
你可以在邻居孩子跑跳时,注意留存录音录像等证据。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具体取证需要根据自身的诉求进行。同时,在取证时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相邻方可以主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如果只是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时,进行相应的拍照、录音录像等证据收集工作。同时建议与楼上业主沟通、通知物业协调,并同步注意保存沟通协商的证据。如果想进一步主张赔偿,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邻居的行为对相邻方造成了何种损害以及具体损失数额。

楼上漏水到楼下,损失怎么赔?
楼上漏水导致楼下家中受到严重损失,若无法与楼上住户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该怎么办?
经协商,若无法与楼上邻居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选择通过居委会等单位居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果经调解仍无法解决纠纷,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邻居杂物堆满楼道,劝说无果怎么办?

邻居在楼道内堆放包括废弃快递包装盒及其他私人物品等在内的杂物,不仅妨碍正常通行,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多次沟通无果,该怎么办?
如果与堆积杂物的邻居进行沟通,对方不予配合,可以直接向物业投诉,委托物业清理。如果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建议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举报,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四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消防设施的保护工作,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所以,楼道堆放杂物属于违法行为,业主可能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邻居空调外挂机安在我家窗边,影响生活怎么办?
邻居为了方便将空调外机放置于离我家卧室窗户只有几十公分的地方。空调外机产生的热气和噪声使人难以入眠,多次协商更换空调外机位置无果,该怎么办?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中的权利延伸与容忍义务
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
为了生活之必须

在合理的容忍限度内
要给予对方一定的便利
当超过了合理的容忍限度
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
一定要果断拿起法律的武器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综合九江中院、华安县人民法院
#律师来帮忙# 这次去江西某县城开庭,法院的硬件建设非常好,但软件就不行了!
新的办公楼,法庭和办公室相分开,每个法庭原被告坐席上都有电脑,可惜不能用。
开完庭和法官聊天的时候,也说:原被告第三人都是外地的,为啥不能网上开庭?我们也申请了呀!
法官说:整个法院就一个法庭能网上开庭,那个法庭主要用于刑事案件,我们民庭根本就轮不上!
法官说:你看今天开庭,你们桌子上的电脑都没有打开,为啥?坏了,系统坏了,需要维修,每年的维修费用法院根本就承担不了!

如果不能使用,采购这些干嘛?[捂脸][捂脸]
【尹弘当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建春当选江西省省长】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尹弘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殷美根、胡世忠、张小平、王少玄、朱斌、张伟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叶建春为省长,任珠峰、孙洪山、袁勤华、夏文勇、陈敏、史可、卢小青为副省长;选举马森述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傅信平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新华社)
呵呵杀声震天!这是个跨年代的案件,有它的复杂性,不能用现在的视角去判断,更不能受媒体舆论所左右,需要理性思考!多年前有个德国人一家在南京被杀(几个年轻人劫财)他们都被判处死刑,可是德国人的父母还帮他们求情,说不是因为穷他们不会杀人。何况并没有证据证明劳荣枝参与杀人是主犯,二十多年前合肥法院定性她是从犯,法子英早已认罪伏法,可是江西法院的所作所为让人不解

支持安翔律师!支持一审判决!支持江西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博学的奶茶zw这是这个案件判决以来,我听到的律师最好的,最清晰的对案件的分析和判断。
胡同学案子,是谁在欺上瞒下?是谁在掩耳盗铃?是谁充当保护伞?是谁在阻挠真象浮出?
肖云然律师法院离职律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江西警方工作专班组织人员对胡鑫宇失联线索开展拉网式搜寻之际,胡鑫宇家属发声向江西警方工作专班申请查看胡鑫宇系自行离校说案卷#胡鑫宇 #肖云然律师 #重庆律师 #刑事律师 #知名律师 @新闻姐 @寻找表弟胡鑫宇 @寻找弟弟胡鑫宇 @鑫宇妈妈寻找儿子 @游飞翥律师

//胡同学案子,是谁在欺上瞒下?是谁在掩耳盗铃?是谁充当保护伞?是谁在阻挠真象浮出?:小胡失踪案,天天关注,没有进展。此案不明,天理难容。庆幸的是,热度不减,天天反增。
肖云然律师法院离职律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江西警方工作专班组织人员对胡鑫宇失联线索开展拉网式搜寻之际,胡鑫宇家属发声向江西警方工作专班申请查看胡鑫宇系自行离校说案卷#胡鑫宇 #肖云然律师 #重庆律师 #刑事律师 #知名律师 @新闻姐 @寻找表弟胡鑫宇 @寻找弟弟胡鑫宇 @鑫宇妈妈寻找儿子 @游飞翥律师

江西高安法院宣判一起名誉侵权纠纷案
认定如实陈述他人行为尚不构成名誉侵权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日前,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法院以被告如实陈述他人行为尚不足以构成名誉侵权,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9年7月左右,原告周某某与被告黎某开始合伙经营货车运输,并约定每人出资5万元,被告当时仅实际出资3万元。2020年初,两人终止合伙关系。2020年5月17日,原告在未告知被告的情况下,将双方合伙经营的货车以4.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了第三人。2021年2月5日,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支付了4000元。因卖车后原告与被告没有对合伙账目进行清算,被告认为原告还有款项应向被告支付,并多次向原告进行催讨未果,而原告一直认为双方没有进行账目清算,故未向原告支付。2021年3月初,被告在原告居住的村庄附近张贴多张印有“欠钱不还,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镇××大队××村周某某,在外面欠钱不还”等内容的打印件纸张。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对其名誉造成损害,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高安法院审理后认为,名誉权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才能、声望、信誉和形象等的社会综合评价,名誉权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本案中,原告周某某与被告黎某因解除合伙关系,却没有进行合伙清算,合伙期间的账目不清晰,是造成本案纠纷的主要原因。对于合伙财产即车辆转卖后,原、被告应从合伙财产中分得的款项,双方均存在很大的争议。虽然原告已经向被告支付了4000元,但是被告一直认为原告还应向其支付其他款项,而原告一直认为双方没有进行账目清算。为此被告曾多次向原告进行催讨,并采取了不恰当的方式进行催讨,但是被告向原告催讨债务的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较小,且原、被告之间确实依然存在合伙纠纷没有彻底解决,故被告的行为尚不足以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法院遂判决驳回原告周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后,原告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述。本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黎某在原告周某某村庄张贴“周某某欠钱不还”纸条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
从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角度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是一起合伙经营的货车司机,行为人在原告村庄采取贴纸条的方式告知原告“欠钱不还”,依照双方的职业来看,该行为虽然过激和不道德,但其影响仅仅限定在本村村民和“欠钱”的层面,无论从影响范围和影响深度来看,都不足以对原告的人格造成严重损毁的程度。
综上,被告向原告催讨债务的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较小,且原、被告之间确实客观存在合伙纠纷没有彻底解决,故被告的行为尚不足以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合理、合情,有利于构建诚信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院判决书上能显示的肯定不假了。不过就是什么样的女人可以出千万去娶?[吐舌][吐舌]反正说江西彩礼不高的脸彻底被打的失去感觉了
公司资不抵债股东被诉归还货款 法院释法析理纠纷终解
中国法院网讯(黄小辉 甘兆扬)“你们做为农业公司的股东,均未对公司实际出资,按照法律规定你们应当对这笔货款承担相应责任....”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龙虎山人民法庭内,承办法官正耐心向两名被告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经过释法析理,该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得到成功调解。
据悉,被告吴某和陈某均为某农业公司股东,但两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017年,农业公司因拖欠某生物公司货款遭起诉,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农业公司向生物公司支付所欠货款19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农业公司资不抵债且名下经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终本裁定。原告生物公司认为,在农业公司已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两名被告作为农业公司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应对债权人承担相应责任。经协商无果后生物公司起诉吴某和陈某,请求判令两被告在未实际出资范围内对农业公司所欠货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案件事关企业切身利益,龙虎山法庭受理起诉后迅速行动。承办法官在充分核实案情的基础上,多次安排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全力缓和双方矛盾和对立。针对两名被告的不理解情绪,承办法官紧密结合相关真实案例,从法理情等多角度悉心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同时根据两名被告的认缴出资金额及所占比例,就还款事宜耐心组织双方磋商。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生物公司同意将被欠货款及逾期利息金额降至16万元,该款项由吴某和陈某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