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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通讯员是公务员吗

一人受贿牵出腐败窝串案 “不要因为一些蝇头小利,就丧失了自己做人的原则,丧失了自己的党性。”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原科长杨亦辉在被留置期间忏悔道。因犯受贿罪,杨亦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

一人受贿牵出腐败窝串案

“不要因为一些蝇头小利,就丧失了自己做人的原则,丧失了自己的党性。”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原科长杨亦辉在被留置期间忏悔道。因犯受贿罪,杨亦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去年年初,高淳区纪委监委收到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移送的一条问题线索,反映杨亦辉销毁相关招投标企业备案资料问题。“在公安局查处串通招投标案件时销毁企业备案资料,这里面一定有蹊跷。”高淳区纪委监委决定深挖细查。

在调取大量信息并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办案人员发现杨亦辉与多名建筑企业老板关系密切,且有资金往来。锁定违纪违法证据后,高淳区纪委监委对杨亦辉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杨亦辉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老板们谋取利益,非法收受30人所送的现金、购物卡、高档白酒等共计201万余元。

在查办杨亦辉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芮某和徐某两个老板行贿金额较大。该区纪委监委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内审、外查相结合,从大量数据中抽丝剥茧,发现两人不光向杨亦辉行贿,还涉嫌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区纪委监委在掌握行贿犯罪事实后,依法对两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徐某和芮某被留置后,区纪委监委顺藤摸瓜,先后查处高淳区交通运输局安全质监科原科长张阎、某工程公司职工刘某以及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卞月斌、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原科长张平等4人。至此,这起涉及杨亦辉、张阎、卞月斌、张平4名公职人员,涉案金额达1400万余元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窝串案浮出水面。

“这起窝串案涉及提前透露项目建设信息、串通投标、利用评标权谋利以及违规审核虚增工程计量等问题,揭示出了工程建设领域暗藏的一条腐败利益链。”高淳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

经查,张阎利用担任项目甲方负责人及甲方评委职权便利提前透露项目信息、利用评标权谋利,累计受贿达688万元。其中,在高淳区通景区道路照明工程中,张阎伙同刘某,通过提前透露招标信息,利用甲方业主评委职权便利倾向性打高分等手段,帮助工程老板芮某顺利中标总造价约4000万元的工程。事后,芮某为了表示感谢,给张阎和刘某行贿452万元,两人各分得226万元。同时,张阎还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刘某的企业中标高淳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装修与幕墙工程项目,刘某因此向张阎行贿32万元。

据工程老板徐某介绍,在他所中标的高淳经济开发区道路工程项目中,卞月斌和张平利用职务便利,在现场管理、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上为其谋取利益,他也“知恩图报”回馈二人好处。经查,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张平利用职权便利累计收受多名老板贿赂68万余元,卞月斌收受贿赂44万余元。

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均受到严肃查处。张阎、张平、卞月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四个月不等,同案犯刘某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工程老板芮某、徐某已被移送司法,面临法律的严惩。(本报通讯员 余柳)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现在的领导当年读完初中就不读了,因父亲是乡镇领导,就安排其到隔壁乡镇去做领导秘书兼通信员。那个时代乡镇有人事权,主要领导一句话就成,后来顺利转成公务员,没几年成为乡镇二把手,现在在县里重要部门做一把手,说实话命运很不错了!

在体制内,尤其是县城,现在乡镇主要正职大部分是当年领导的司机或秘书,文化水平不高,十七八岁参加工作,为领导鞍前马后,服务多年,最终走上领导岗位!

现在不同了,逢进必考,要想是公务员,最低也要参加省考,绝不会像当年那样服务领导几年就有提拔重用的机会。所以现在好多领导的孩子想进体制,也不再是领导安排,也要考试入围才行,不然也是无能为力!

这体现一种社会进步,更体现一种社会平衡!

江陵破获跨省特大非法采砂案

湖北日报讯 (记者孟静、通讯员王帅、吴婷婷)5月27日,江陵县公安局侦办的部督“9.24”跨省特大非法采砂案在沙市区人民法院开庭,2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受审。该案横跨七省市,犯罪人员盗采砂石470万吨,涉案金额超8000万元。

江陵警方介绍,该犯罪团伙以曾某为首,牵涉148人,曾盘踞在长江流域江陵马家寨段面、公安段面、公安内河段面、石首新厂段面进行非法采砂,包括湖北、湖南、河南、安徽、四川、重庆、江苏等七省市,涉及采、驳、运、销、购整个黑色利益链条。该案作案时间长、采挖流域广、涉案人员多、销售网络密、作案体系全,2020年5月28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

该案挖出多名公职人员“保护伞”。公安县水利局职工、主犯曾某和祝某、吴某等公职人员,通过通风报信、提供保护、参股分红等方式,向非法采砂者索取贿赂,收受好处。5月27日庭审结束,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来源: 湖北日报

【银川一公职人员醉驾逃避检查获刑】#政法一线##我为群众办实事#近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对醉酒驾驶车辆上路行驶的肖某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

被告人肖某为银川市某单位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后被路检路查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对肖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23mg/100ml。在民警将肖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期间,肖某以身体不适为由进入卫生间长达1个小时,期间民警多次呼叫、劝说,肖某仍不离开,后被民警强制带出卫生间抽取血样。经鉴定,肖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8.99mg/100ml。

兴庆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8.99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肖某被查获后逃避、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应从重处罚,故判处肖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判决后,肖某提出上诉,称其为国家公职人员,平时表现良好且真诚悔罪,希望法院免予刑事处罚。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应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对于该含量以上一定含量以下同时又没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该案中,被告人肖某血液酒精含量98.99mg/100ml,如无其他从重情节,本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其具有逃避、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从重处罚情节,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得免予刑事处罚。 (通讯员 李海波)

#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防电诈,她们在行动

9月23日,市公安局科信总队妇联巾帼志愿服务队深入超市、饭店等场所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全面增强群众反诈防骗意识。

队员们向群众讲解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的作案手法、特点、防范常识及典型案例,特别是对近期高发的诈骗手法进行了详细讲解,提醒大家不要将个人的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告知他人,不要轻易相信陌生来电,尤其是冒充公职人员来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报警求助。队员们还开展了安全防范常识、法律知识的宣讲,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通讯员 李晓驰 编辑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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