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壕?泉州一房产拍卖,竞拍者给自己加价,还加了4次,是不懂规则吗?】
近日,泉州一套法拍房在京东平台拍卖过程中,一位竞拍者在无其他人竞价的情况下,连续4次给自己加价,将该套房屋价格从2840000元推高至3040000元。
有网友质疑此举是有人为了炒高楼盘房价,那么这种行为到底符不符合法拍规定,相关部门又将如何回应?
昨日,记者采访了当地法院、住建及律师,一起来看相关回应。
自己给自己加价 网友质疑是中介炒房
7月4日12时46分,位于东海滨海社区的万科城市之光小区(二期)20号楼3303室法拍房被成功拍出。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这套法拍房建筑面积为97.95㎡,起拍价1600000元、市场价2000000元。本次拍卖共吸引30人报名,超6.3万人围观,历经143轮出价,最终成交价为3040000元,折算单价为31036.243元/㎡。
令围观网友不解的是,竞买号为143908713的竞买人在10点25分47秒出价2840000元,在没人继续出价的情况下,这位竞买人又连续自己给自己加价4次:10点30分22秒加价5000元;10点33分36秒加价5000元;10点37分35秒加价5000元;10点41分32秒加价5000元。
“没人抢拍自己连续加价,是怕买便宜了吗?”不少网友直言看不懂143908713竞买人的操作,质疑他是泉州某中介公司的法人,此举是在抬高东海片区的房价。
部门称该行为程序合法,未发现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该套法拍房由丰泽法院执行庭挂牌公开拍卖。有法院从业人士告诉记者,此次拍卖程序和规则上不存在问题。
昨日下午,针对网友质疑的竞拍者为某房产公司从业者,记者采访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经查网传不属实,下阶段还将进一步跟踪调查此事,如有市民发现有相关房产中介、地产公司参与哄抬、炒作房价的行为,可第一时间向住建部门投诉,投诉热线22178925。
针对此事,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认为,此次的拍卖程序上没有问题,竞拍者可以根据自己认可的价格出价,当然竞拍者最终也要为自己的价格买单,如果是恶意出价不成交的,保证金将被没收,标的还将二次拍卖。
记者多次尝试寻求联系竞拍者,但未能成功。有业内人士分析,竞拍者此次行为有可能是不大熟悉竞拍规则,手误导致。也不排除,有意通过竞拍提升楼盘的价格。
#泉州头条#
编辑|颜玲玲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女方可能恶意报各种不当消费,像小孩有些兴趣班、课外报名等。都未告知提前孩子父亲,同样如果女方再嫁孩子也无法享受新组建家庭所需要的待遇。
成都付律师协议离婚多年,前妻却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抚养费 #离婚协议 #法律咨询
01:12大四学生小张参加了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然而发生了一系列怪事:自己的学信网账号被人登录,先是被取消考试报名,接着,考研调剂志愿又被乱填写一通。
“到底是谁在背后操作?”她既气愤又焦虑,多次修改密码都无效,为此,还报了警。
@清闲的明镜Pu 看到这样的新闻,今天却上了热搜,有点不可思议。
可以说,莘莘学子的每次考试,尤其是硕士研究生大考,决定着他们的未来和就业发展方向。
从考试报名、查悉分数到志愿调剂,大都通过线上操作完成,这是众所周知的。
应该说,经过近年来的运作,线上平台都有比较成熟的管理运作模式。
如今出现小张这样的问题,虽然平台给予帮助,没有错失这次调剂录取的机会。
但在@清闲的明镜Pu 看来,怀疑他人恶意操作,靠报案查处不是最佳的解决方式,这样操作起来也比较困难,就是查出来了,录取机会贻误,也很难补救过来。
更重要的的是涉考线上平台,要借此事查找平台运行中的短板,让注册登录的验证手段更加完善和严密,这样才能维护好考生的权益。
#教育# #2022年硕士考试#
「严正声明」关于某培训机构盗用我校图片等资料进行违规宣传的声明
温馨提醒!勿信虚假招生信息
各位考生及家长:
近期,部分机构或个人在快手、微信公众号文章等互联网媒介上盗用我校、中国东方教育集团旗下院校的实训照片及宣传资料进行违规招生宣传,现我校已经搜集相关证据,呈现如下:
该机构在微信公众号推文中所谓的教学楼照片,实为中国东方教育(母公司)旗下教育品牌——呼和浩特万通汽车学校的教学楼。
该机构在微信公众号推文中所用的大量学生实训图片,均为我校及中国东方教育集团旗下院校学生的实训照片。(我校学生校服为统一黄色校服,校服上印有万通品牌logo)
随着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展开,各种各样的招生广告与招生咨询也接踵而至,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加强警惕,防止受骗上当。为了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我校特此严正声明:
1.乌鲁木齐万通汽车学校宣传所有作品图均为原创,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使用,侵权必究。
2.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要从官方正式渠道了解和查询招生政策和学校信息,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轻信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对于恶意盗用我校图片资料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的行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近日,一名网友写信给天津市市长反映“天津高考空挂学籍”,具体情况如下:
现在社会上一些房产、非法中介机构为谋私利,恶意串通课外培训班、成人教育、私立学校等机构,采用空挂学生学籍方式逃避监管,更有甚者,利用假营业执照和假社险单等不正当方式为家长空挂单位,钻海河英才等政策的漏洞,大力宣传招纳外省考生移民天津,已经到了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程度,这些有组织的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天津人民的正当权益,也有违海河英才引进人才的初衷,与中央教育部严打高考移民的精神不符,如若听之任之,后患无穷!
鉴于天津高考空挂学籍越演越烈的乱象,希望教育监督部门严查,严惩违法乱纪,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为素质教育的开展,为天津真正执行素质教育的孩子,伸张正义。维持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正。
作为一名高中学子家长,在此诚恳地建议:
1.对高考高分段学生学籍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发现问题的考生及时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
2、严格审查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对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者,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
3、对参与舞弊的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涉事单位、当事人予以严厉追责;
4、在津参加高考的应届生和社会考生,都保证本市3年学籍,不允许应届考生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
对此,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回复如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掌握,教育部门将深入调查研究。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身边事##天津教育##天津爆料#
【2021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消息,为方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现发布吉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电子版)。填报高考志愿期间,请大家持续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招考信息,对于招生计划中的调整变化,我们将及时在院官网进行发布。(谨防恶意篡改电子数据等情况,请广大考生填报志愿时,以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纸质版)为准,电子版信息仅供参考。)网页链接
大家不要再乱造谣生事,关于网传清华女博士报考长沙市岳麓区协警的最新通告来了,据红网报道,该当事人是谎报学历,山东省厦门人,2018年6月从山东一所二本学院本科毕业,一直梦想考入清华大学读硕士,博士。近年,该当事人也经常臆想在清华大学读博士,并在多地民营企业求职时谎称学历,均以“清华大学博士毕业”,填报学历学位。而这次网上报名岳麓区警务协助人员招聘时,再次以“清华大学博士”填报。
也就是说,网传得沸沸扬扬的清华女博士报考长沙市岳麓区协警根本就是虚假信息,不存在的,完全是当事人恶意谎称报的。有梦想是好事,但是不要把梦想带入实际的求职工作中,还是要回归现实,实事求是。所以,清华大学博士怎么可能会来应聘这样的工作呢,大家就不要再乱造谣生事了。#头号周刊##我在头条搞创作#
#教育部:严肃查处违规争抢生源等行为#
教育部在发狠招!
近期,教育部发布一系列规定,引发人们的极大关注!
2月19日,又发通知了!
通知明确了这几个方面:
1.要强化高校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等行为。
生源大战的战火早已在小升初丶初升高中点燃,而且引燃到高校!各地奇招怪招层出不穷!
这些,今年要加大惩处力度了!只是效果如何,尚待进一步观察。
2.高考分数不告诉考生所在学校和培训机构了!
通知明确一一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
这种规定,对于生源较好的名校而言,多少会形成冲击。许多地方都出台了对高考状元及相关人员的奖励政策,名校光环让优秀学生趋之若鹜。
3.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
通知要求,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考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这表明个别高校在招录时对分数要求有一定操作空间。
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
4.杜绝考生填报志愿时被他人恶意修改。
《通知》明确,要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等环节管理,严防志愿被篡改。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一直以来,都存在考生信息的泄露问题。不仅各类高校知晓,就是通信公司、培训机构都了解,个别地方高考考生的信息连社会上的诈骗犯都知道!考生信息安全问题亟彻彻底底地解决,发现泄露考生信息的必须严厉打击、加重处罚!
而近年来高考填报志愿时,考生志愿被其同学或老师篡改的新闻几乎年年被披露。一是考生自身保密意识差,把自己的密码与同学分享;二是极个别教师为利益驱动,擅自修改考生志愿;三是环节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希望今年不再出现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的事件!
5.成绩信息处理要有工作方案及惩处措施。
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6.严禁对高考状元的炒作!
要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我前文已有相关论述。这条因与利益相关,能否真正落实到位,非常令人期待!
#高考志愿填报#
#高考#
#教育部:高考分数不得提供给中学#
#教育部严禁炒作高考状元#
#状元炒作#
#考生信息#
前几天因为网站被爬虫攻击导致负载爆表,所以我在宝塔后台调整了防火墙策略,降低了恶意容忍度,这样做很有可能会导致少数正常用户也会被阻拦。
早上有个学员跟我反应他打不开网站,我这边以及找其他人测试都是正常的,于是我给他打电话,结果把我震撼了。
我听声音感觉年龄有点大,但没想到这么大,已经八十岁了。
老人家辽宁人,工科大学毕业,退休后搞了一个小食品厂,坚持二十年了,养着好几十号人,这岁数了,还自己学习,自己做网站,做推广,竞价排名什么的都很熟悉。
真的给我震撼到了,让我自惭形秽,我才四十多岁,遇到问题都觉得闹心,人家八十岁了还在学习,难度肯定是可以想象的。
这种不屈不挠终身学习的精神真的给我上了一课,在今天这个充满茫然、焦躁、人人盼退休,年轻人都躺平的时代,这实在太难能可贵了。
如果当初他报名的时候告诉我年龄,我肯定不会收他的费,甚至很可能会劝退他,否则肯定有人会说我这割韭菜有点饥不择食了,但话又说回来,谁又有权利阻止一个人学习呢?我甚至在想要不要把学费退给他,但萌生这种念头都让我觉得是对对方的不尊重,只有尽我所能的提供支持大概才是老人家最希望的事情吧。
看到小区里晒太阳的老人,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如果我到了七老八十会是什么样子?会干什么?可以肯定的是我肯定不会闲下来,我一定会做点什么,即使不为了赚钱,仅仅是出于兴趣爱好也会找点事做。保持思考和创造是生命存在的证明,正如那句话所说:我思故我在。
希望我自己到了八十岁也能保持这种状态,活到老学到老,最重要的是:无所畏惧。
“篡改同学志愿,只为再次成为同学?”江西赣州,刚满18岁的曾某就读于常州某学院。他的同班同学黄某复读后于第二年参加了高考。为了让黄某和自己再次成为同学,曾某偷偷改了黄某的高考志愿,致使黄某和心仪大学失之交臂,最终被投档线低于自己分数265分的常州某学院录取。
曾某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又为何能进入黄某的报考系统呢?其实,曾某和黄某原本关系不错,暑假同在杭州打工,得知自己高考分数为425分后,黄某就选择了无锡某学院作为第一志愿。曾某知晓后,不动声色。某日,他趁黄某不在,偷偷找出他的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修改了黄某的志愿。
曾某的行为十分可气,为了确保黄某能够到自己所在学院就读,他甚至不惜删除了黄某的其他志愿。事实上,当年无锡某学院的录取分是417分,而常州某学院的录取分只有160分。黄某在复读后仍旧丧失了选择更好学校的机会,而这一切都要归咎于他曾经的好伙伴、好同学。
@君子法之原 以案说法:
不懂法太可怕!已经成年的曾某肯定没有想到,篡改他人高考志愿的行为是涉嫌犯罪的!而这个罪名就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据我国《刑法》第286条的规定,最高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国各地这样的案件还不少,对于案件性质的争执也很大。有人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篡改他人志愿的行为入罪,那就应该只追究民事责任,不宜定罪处罚。也有人认为,虽然没有专门针对这种行为的罪名,但不妨碍这种行为触犯其他已有罪名,比如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又比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253条)等。
在山东,曾发生过一个考生恶意篡改4名同学志愿的案件,动机竟是嫉妒这些同学比他考得好!其他各地也有,比如四川发生过3名老师为了个人利益修改12个学生志愿,最终被以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8个月。
本案中,由于曾某对黄某进行了赔偿,取得了黄某的谅解。并且他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案件整体情况,根据《刑法》第37条的规定,检察院对曾某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其实,曾某的行为后果也是很严重的。他侵犯了黄某的受教育权,影响了对方的重大人生选择。希望黄某的以德报怨,能够换回曾某的悬崖勒马。
对此你怎么看呢?你觉得曾某要受到惩罚吗?他的行为到底恶劣不恶劣?而黄某又为何选择谅解呢?不妨留言讨论!感谢阅读君子法之原以案说法系列作品,关注相约更多精彩法律知识分享!#人人能科普,处处有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