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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可以考公务员吗(嫖娼能考公务员)

你是律师?!你这个讲解令人感到一头雾水啊~包二奶不违法!?你的这番讲解令人感觉把法理已经完全”颠覆”了!有两个”原则问题”你都抽空了!即:1.所有涉及党政干部和有公务权责人士的包二奶行为都是违法违纪涉刑责

你是律师?!你这个讲解令人感到一头雾水啊~包二奶不违法!?你的这番讲解令人感觉把法理已经完全”颠覆”了!有两个”原则问题”你都抽空了!即:1.所有涉及党政干部和有公务权责人士的包二奶行为都是违法违纪涉刑责行为;2.即便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而言,任何的有婚姻关系在身的”包二奶”行为都不仅违法!而且视情节轻重而涉嫌”重婚”之疑问!我感觉你其实想要解释的是”一般情节比较轻微的出轨婚外情行为为什么不涉及刑责而只是”有违民法过错责任的承担”的问题”。[酷拽]你这讲解会误导人的!(唠悟观后感)

法律人赵婕山西君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为啥包养不违法,嫖娼却是违法的?听听律师怎么说

02:30

【父亲嫖过娼,母亲卖过淫

问能不能考公务员】

兄弟,不是我说你

放弃吧,政审不会过的[捂脸]

为官岂能贪恋风花雪月!近日,扬州干部生活作风问题引起热议。成都副区长的瓜还没吃完,扬州这边更加劲爆的瓜又来了,副市长与美艳局长,真相如何等待官方调查,这真让味如嚼蜡。饮食男女,乃人之常情。但超越道德、法律的范围,则为人所不齿,更为社会所不容。做为国家公务人员,其言行代表政府形象,以德能勤绩为考核之条件,其中德为首位,德不配位,何谈其它?违背伦理道德的欲望,如打开的潘多拉魔盒,必将人推入欲望的深渊。纵观近些年查处的官员腐败案件,其中涉及权色交易、包养情人、嫖娼等生活腐败问题占很大比例。所以,加强公务人员思想教育建没,建立完善的干部监督机制,真正的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才能使官员德行配位,践行使命。

中国有句古话,远嫖近堵不搞下属,这是老祖宗流传几千年的名言,可为什么,接连出现种种事件,成都的抽送哥,潮水姐,扬州的某局长和市长在婚房偷晴等等,这一切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很多国人把中国的传统文化都丢干净了,只知道钱,知道享受,毫无底线,有权了,有钱了,裤子就松了,一个为了上位不择手段,臭味相投,一拍即合,造成公务员的形象大打折扣,严重打击政府的公信力。我觉得成都的抽送哥,和潮水姐,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也许在我写帖子的时候诸如此类还在上演?

树洞聊婚姻—婚外情篇(2)

看见配偶和小三开房,酒店不让进?

只用一招,轻松获取配偶出轨证据!

 

如果你确切的知道自己的配偶和其他异性有染,

甚至你知道他们曾经在哪个酒店开房了,

去酒店查,酒店说这是个人隐私不便透露,

那怎么办呢?

重要提醒:

这个开房记录,

千万不要找亲朋好友通过私人关系获得,

这种途径是违法的,

不但收集到的证据不能用了,

很有可能帮你的这个人,

还有你自己,

都会面临很严肃的法律责任。

为什么?

这是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那怎么办?

你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专业的律师,

通过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的形式,

合法的取得这个证据。

如果你知道对方会在将来的某一天,

在某个酒店和异性约会,

那你打算咋办?

带着亲朋好友七大姑八大姨,

去把小三胖揍一顿吗?

是的!

这样想想就很解气!

但是!

这么干又违法了!

虽然说“小三过街,人人喊打。”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

还是把他们当个人对待的,

是人就有独立的人格,

就不能随便的侵害人家的人身权利。

所以,小三不要打,

你打坏了人家也是要赔的,

而且,通过这样不合法的方式取证,

法院也是不会认可的。

本来是我们受伤害了,

是我们理直气壮的事,

就是因为一时冲动打人了,

我们还要承担打人的责任,

甚至还有可能会在离婚审判中处于不利地位,

这个多少有点划不来啊……

可是,

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他们苟且吗?

看着他们得逞吗?

看着他们伤害我们吗?

当然不!

那咋办?

报警!

是的,报警!!!

你可以打电话举报啊,

告诉警察,

在哪个酒店的哪个房间正在发生卖淫嫖娼活动。

这样警察就会开始执行公务,

就会有出警记录,

就会有询问笔录,

这样,在警察局的办案记录里面,

涉及他们苟且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全都有了,

而且还是权威的国家机关出具的,

你就说,这个证据,

它刚不刚?它硬不硬?

我是听你心情故事的人,

我是你的树洞-赵宽。

#婚外情# #第三者# #出轨#

“我是在发展线人,不是嫖娼!”重庆,发生另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公安民警陈某因与未成年少女发生钱色交易被治安拘留,陈某大呼冤枉,声称自己在发展线人。这是怎么回事呢?(案件来源: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8日,陈某通过00后的罗某以微信的方式联系到了徐某(女)。陈某与徐某二人约定了次日在陈某家进行交易,并约定价格800元。

次日,徐某如约到达陈某家中,二人发生了关系,徐某告知陈某自己是“16岁多未满17岁”,陈某甚是满意,便通过微信两次转账给徐某600元和200元。徐某将所得的800元中的400元以微信转账形式支付给罗某作为中介费。

3月11日案发,徐某的母亲带着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5月7日,公安机关认为陈某以人民币800元为媒介,与徐某实施卖淫嫖娼活动,构成嫖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2020年5月12日,公安机关将该决定书送达给陈某华。陈某华不服该决定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伯瞻说法

作为一名公安民警,原本承担着打击违法犯罪、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遵守法律的重任,而本案的陈某知法犯法,嫖宿未成年少女的行为, 大大影响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1、那么陈某声称自己是在发展线人,不是嫖娼的理由能够成立吗?

侦查机关发展线人是履行职责的行为,对线人的筛选的条件也十分苛刻,线人不但自愿为侦查机关所控制,还要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心理素质。在程序上,也是要经过相关部门予以审批才能发展线人。

而本案中除了陈某自己在辩解以外,并没有部门审批手续和相关卷宗能够证明陈某是在发展线人,徐某和罗某也不能证明其就是陈某所发展的线人。再说,陈某嫖娼的行为也不符合基本生活逻辑,更与查明事实不符,所以法院并未认定陈某的理由成立。

2、陈某声称公安机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能够成立吗?

陈某在与罗某、徐某联系的过程都能够证明陈某具有嫖娼的主观意图,并且事后支付给了徐某相应的钱财。这些在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微信转账记录都能得到印证,各证据之间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陈某华的违法事实。所以本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陈某的违法行为。

最终法院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有的网友说,陈某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不但不能遵纪守法,还嫖宿未成年少女,不应该重罚吗?

在刑法中不满十四周岁被称之为幼女,十四周岁以上被称之为妇女。如果陈某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无论幼女是否自愿与之发生关系,那么陈某都涉嫌强奸罪,与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本案中的徐某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是因已满十四周岁,且自愿与陈某发生关系,所以不能认定陈某涉嫌强奸罪。

陈某的行为只能认定为嫖娼的违法行为,但是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笔者点评:对于普通人来说嫖娼就是一种令人不齿的违法行为,也是一件让人丢人现眼的丑事。而公职人员嫖娼更是好事不出门,丑事传万里,这种事一旦事发,给当事人带来的心理冲击是巨大的,可以说是无地自容,无脸见人,见到以往的战友更是恨不到找个地缝给钻进去。

同时,在优秀人才辈出的情况下,有了违法违纪前科的公职人员,怎么可能会获得提拔重用的机会呢?陈某的行为也必定会让自己这些年为工作所付出的心血付诸东流,清盘归零。#搬砖人的日常生活##头条创作挑战赛##重庆头条#

浅谈足疗 按摩店

无论从哪一种来说,足疗按摩都属于中医范畴,从业人员都应该具有职业从业执照,都应该具有职业技术证书,国家主管部门公安,市场监督,卫生健康部门应该严格把关,这也是为人民着想,现在足疗店按摩店都充斥着肮脏的性交易,无论是公务人员还是普通民众 ,为什么性交易屡禁不止,和一些有关人员有直接关系,这些是社会主义不允许存在的 这些都在埋葬中华美德,对那些足疗店按摩店国家尽快出台相应的规范,以杜绝卖淫嫖娼的存在

一 店铺应该属于开放式,不应该设单间,可以设置布帘 这样有利于杜绝色情服务

二 从业人员必须在三人以上,才能从业

三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职业技术证书

以上只是建议,现在的按摩足疗没有技术含量,只是为一些人寻求刺激而产生的 也毒害了不少家庭 青少年,

C县公安局接到匿名举报,称该县“青春旅社”有卖淫嫖娼行为,且有人冒充警察抓嫖、罚款,甚至非

法拘禁、殴打嫖娼人员……

局领导高度重视,即派人暗中侦察,确认举报情况属实,隨即派侦察员尤虎及其妻子,扮成情侣入住“青春旅社”,伺机破案。

当夜,尤虎及妻子正熟睡间,两名身着警服、手持电警棍的“警察”破门而入,尤虎认出“警察”中有其弟弟尤豹,尤豹也认出了哥哥及嫂嫂,便与同伙撤退,说时迟哪时快,尤虎一个箭步冲向尤豹,尤豹极力反抗,尤虎一个扫荡腿,将尤豹打翻在地,其妻拿出手铐欲递给尤虎,尤豹同伙朝其腹部捅了一刀,尤豹趁机夺门而逃,尤虎果断将其开了一枪,尤豹顿时倒地。尤豹同伙持刀朝尤虎扑来,格斗中尤虎被刀划伤,最终将歹徒擒获。

尤虎的妻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不久转危为安。

尤豹是无业人员,与旅店老板是拜把子兄弟,两人曾经合谋敲诈入住“情侣”多起。

案件告破后,尤豹妻子状告尤虎滥用枪支致人死亡,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审理,尤虎用枪行为属执行公务中的正当防卫,其秉公执法、大义灭亲的行为受到表彰。

弟弟的安葬仪式,尤虎因忙于抢救妻子没有参加。

今年的清明节,尤虎回乡给母亲扫墓,回家时,瘫痪在床的父亲没有理他,几个侄男侄女,也没有一个理睬他的,尤虎给母亲上完坟后,专门来到弟弟尤豹的坟前,烧了一叠厚厚的纸钱,走出墓地时,他的双眼是潮湿的,他没有再回家,一个人骑着电瓶车回了县城……

2.旅游归来,已经是半夜了,我发现卧室的床上,老公正和他的前妻搂抱在一起……

我没有惊动他们,我暗中录像后,立即去了前夫家。我与前夫离婚后,他没有再婚,曾经多次骚扰我,都被我拒绝了。

……

这之后,我与前夫时常约会,终于有一天,被跟踪而至的现任老公发现。

老公把我前夫痛打了一顿,我回家后,他没有打我,而是疯狂虐待我,是那种难以启齿的百般虐待……

我把他与前妻的录像发给他,并提出与他离婚,他坚决不同意,并威胁、恫吓要治于我死地……

现任老公很黑,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我们的结合,也是他强制的结果,但我与他没有正式办理结婚手续。

老公是地头蛇,兄弟七、八个,而且常干黑事,我多少有些怕他,便对他说:“不分手可以,我与前夫断绝往来,你也必须和前妻中断关系……”

老公说:“行!”

那之后,我与前夫中断了往来,而老公却仍然与前妻藕断丝连,且对我变本加厉变态性施暴……

我被他整治的遍体鳞伤,有苦难言……

我悄悄把自己的苦衷告诉了前夫,前夫很同情我,他要找人整治一下我老公,我怕闹出人命,没有同意。最终,我与前夫私奔了……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老公被抓捕归案,数罪并罚获刑25年。

我与前夫回到了家乡,并办理了复婚。

3.昨天晚上

农村的二嫂打来电话

麦子熟了,你回来吧

当年,父母还在时

午收季里

我和在城里的大哥都要去帮收

那时候,收打全靠人工

大哥累的满身虚汗

我捧起沟头水便喝

也没有不适

人是娇惯的

父母大哥二哥都不在了

他们都安息于家乡的西北滩上

那也是我的归宿

我对二嫂说

看一下就回来,就不吃饭了

二嫂说,傻啦巴几的

二嫂做小鸡地锅饼子给吃

走时,带给你点咸鸳鸯蛋

还有晒的槐花……

好温馨,我答应了

现在的午收

我想回乡下

只是回忆和享受

今年又是丰收年

我要分享父母之邦的喜悦……

这是别一样的幸福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有何区别?一次讲清!】李云迪嫖娼被拘的新闻引热议,有网友问到,三种拘留有什么区别?#普法课堂#一次讲清:

行政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人员,一般为10天以内,合并执行最长不超20天;

刑事拘留指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强制措施,一般为10~14天,最长为37天;

司法拘留的对象指具有妨碍诉讼、妨碍审理、妨碍执行,打击报复司法工作人员,阻碍执行公务以及哄闹冲击法庭行为的人员,一般为15天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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