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赶着去离婚,才冲卡的,警察同志,说出来不怕你笑话,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近日在建德一高速公路卡口,一辆面包车从收费处驶来,民警正准备拦下要求扫码,谁知这辆车越开越快,直接冲过了卡口。
民警事发后在一小区查获了闯卡的郑先生,郑先生面对民警也是叫苦不迭,表示和妻子准备去离婚,路上争吵还动了手,因担心出意外就在建德下了高速。
民警考虑到郑先生冲卡也不是出于故意的,就没有处罚,但是惩罚措施还是要有的,于是决定让郑先生到高速卡口当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事后两人冷静下来,和好如初。
其实这样的处置确实很人性,值得称赞。不仅起到了惩戒作用,还让夫妻二人回归于好。
实际上,强行闯卡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话还会涉及刑事犯罪问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即如果情节轻微,需要面临的是行政处罚的后果,由于郑先生闯卡是为了赶时间去离婚,主观上并不是为了逃避检查而闯卡,那么对此情节属于轻微,警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当然如果情节足够严重,甚至会因此承担故意伤害罪或者是妨碍公务罪、袭警罪的刑事责任,面临刑事处罚,那么代价就太大了。
尤其是袭警罪的话,按照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警方让郑先生来做志愿者,体验一下防控工作的不易,对其自身来讲,也有利于以后避免以及对防控工作的支持。
而最终两人重归于好,这才是最让人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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