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后求职刑事避雷指南(一)#法律# #上海疫情# #以案普法#
这些年在看守所会见时或在法庭上,我听到多的一句话就是,“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我就是为了谋生找份工作,怎么就构成犯罪了?”
说这句话的人不乏工作了十几年的职场精英,更多的是刚出校门的大学生,甚至于一些还在校未毕业的实习生。今年将有1100万毕业生,叠加疫情,工作可能尤其难找,有些同学可能会饥不择食。今天就来讲一讲哪些类型的公司,同学们面试的时候要高度警惕,避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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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理财类公司
电影股权融资项目、养老项目、高利吸储的民营甚至国有参股融资公司,都要特别小心。这些类型的公司通常在一个城市最核心,最高档的写字楼办公,极大地满足了一些同学的虚荣心,但这些公司所有员工极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这几年此起彼伏的p2p爆雷,把多少学生,甚至是高学历人才卷入牢房,令其家人痛心不已,很多人会说,应该是公司的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啊,我只是去公司做一般的销售人员甚至财务人员,怎么会犯罪呢?但司法机关不这么认为,通常一抓就是把公司所有人员都先抓去。
这些年,我们办理了数十上百个非吸案和集资诈骗案的公司员工做辩护,这里面有在宇宙大银行工作多年的老员工,有知名的原房地产公司老板,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一位原来在上海银监局工作,连她都没有想到自己的跳槽会让她面临牢狱之灾。这个案件在我的全力以赴的辩护下,取得了免予刑事处罚的结果,这个结果至今我还没有发现最高法网上有第二个判例。
现在纯粹的p2p公司基本上都没有了,但类似的电影股权销售,养老项目,甚至于非法私募基金等,都参照p2p公司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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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销公司等
非法电话销售公司、广告公司、营销公司等都涉及采集获取目标客户人群的电话号码,而通常几百条电话就构成犯罪。更过分的是,有些地方的司法机关不管你的电话是如何获得的。
我们最近一个案子就是一家上海的公司,又是被偏远山区的县公安局一锅端,这家公司是为某国有保险提供外包广告服务的,简单地说,就是在百度上推广后让潜在客户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即使是这样,法院也是不管的,而且,大家都知道到法院阶段无罪基本不可能,十几个被告的十几个律师,就我做无罪辩护,法庭绝大多数的提问都对着我而来,然并卵,法院还是将全公司的人定罪,只不过我的委托人被判的最轻,临宣判的前一天晚上法官还提前打了个电话给我说已经给我的当事人最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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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交易所
某些特殊领域有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基于金融创新的需要,国家有时候就对一些交易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前些年和这些年遍地开花的各种证券、期货、比特币、贵金属、文物等非法交易所,有些公司成立运营了好多年,有些求职者刚一入职,全公司都被抓了,跟我们说他都在网上查过公司的历史的,这么多年国家怎么不管。
我们有个当事人,自己先是被害人,在非法证券平台上损失20万,然后又介绍了一些人去平台交易,提成一分钱都没有拿到,这个平台就被端了,他也被抓起来了,好在我们据理力争之后检察院考虑了他没有主观过错这个情节,最后没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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