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扬州公务员绯闻事件想到的
近日被媒体曝光的成都公务员事件刚出官方处理意见,扬州也不甘示弱,爆出商务局和副市长的绯闻,等待官方调查结论;其实,我想思考的问题是,源头和核心是啥原因导致上下级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是不是还是绝对的权力导致腐败,无论是什么形式的贿赂,金钱还是美色;如果决定官员升迁的是人民群众,决定官员的是制度而不是个人意志,而不是上级领导,这样的事件我相信一定会少太多太多;经常看到最近打虎拍蝇,有的领导贪渎持续20年,当地的纪委,当地的主管领导,提拔他的领导是不是属于严重失职,纪委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监督责任,是能力问题还是故意有所为有所不为呢?
对成都副区长陈某和扬州戴某的处分预测
成都调查组已经对副区长陈某和杨某某的调查有了结果,处分建议是免职。具体操作要看下一步组织部门按程序实施了。

我们看相关规定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的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显然,从网上发布的消息来看,陈某和戴某都与他人发生了不正当两性关系在网上发酵,已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严重违反社会公德。不过陈某是离异状况,对杨某某可能有爱慕之成分,但杨某某属于已婚人士,是插足行为,杨某某是婚外情。两人的处分可能是党内严重警告,撤销一切行政职务,降为一般科员。
戴某虽然只是个局长(副科级),但和她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是副市长(级别为副厅级)。且两人都在婚姻存续期间,两人的工作都是商务,从级别看是从属关系。两人发展到不正当两性关系,有权色交易之嫌。而且还在戴某的新婚房内,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该从重处罚: 两人都应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撤销职务,保留公职)。
虽然现在具体处分结果还没有出来,但大致结论不会相差太大。我想两位美女的下场最惨,想必现在已经是热锅上的蚂蚁。今后她们的生活一定会很艰难。即便陈某保留公职,还能当个科员,可在单位该怎么工作?两人在家人和邻居面也抬不起头了。两人今后的婚姻也不会好了,谁还敢找这样的人?很可能孤独终老,凄凉一生。
两人能达到现在的地位,想必付出了多少努力,但顷刻之间因“色”化为乌有。俗话说得好,福祸无门,惟人自召。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局面,还是自己的贪欲所致。你可能靠自己的漂亮外貌得逞一时,但不会得逞一世,如果把过去得逞当做经验,灾祸迟早会找上门来的。公务员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的重任,拿着纳税人的钱不想着为人民办事,而是去搞歪门邪道,下场决不会好。要记住,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德不配位,必有祸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