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四川成都副区长事件后,扬州副市长和副局长事件更加轰动。那么领导私生活混乱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包养情人的;
4、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官员私生活混乱#
继四川成都副区长事件后,扬州副市长和副局长事件更加轰动。那么领导私生活混乱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继四川成都副区长事件后,扬州副市长和副局长事件更加轰动。那么领导私生活混乱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包养情人的;
4、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官员私生活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