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百名红通”犯罪嫌疑人徐进贪污、受贿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一审宣判】2021年11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百名红通”犯罪嫌疑人徐进贪污、受贿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裁定没收武汉市黄陂区滠口渔场780.6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徐进受贿所得的8套房产、3个车位及1辆奥迪轿车。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7年,犯罪嫌疑人徐进利用担任武汉市黄陂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指使有关人员通过虚设土地平整工程、伪造相关工程材料等方式骗取国有资金人民币1.9793亿元,用于支付他人实际控制公司获取的780.6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2006年至2009年,徐进利用担任武汉市黄陂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在土地出让、商业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10月至2011年5月,徐进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381万余元、港元8887万余元、美元255万余元。其中部分款项用于购买8套房产、3个车位及1辆奥迪轿车。部分款项汇入徐进指定的其近亲属及关系人在境外的账户。徐进于2011年5月19日逃匿境外,至今不到案。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徐进实施了贪污、受贿犯罪,被通缉一年后不到案,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徐进的违法所得,依法应当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武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近20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孙航
#案件播报#【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一审宣判】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6日9时38分,被告人罗昌平在三亚市住处用手机观看《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视频后,为博取关注,使用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发布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上述帖文因微博用户举报,被微博平台依据微博社区公约于同日10时8分予以处理,处理前被阅读22397次。罗昌平于7日6时20分删除该帖文,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于13时48分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致歉声明,但该帖文内容已经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日14时许,罗昌平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查明:被告人罗昌平曾系知名媒体人,于2009年9月9日注册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罗昌平使用上述微博账号曾发表侮辱、嘲讽英雄烈士等违法帖文9篇,9篇帖文阅读量累计17613621次、评论量19152条、转发量32015次。其间,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因发表言论违反微博社区公约被平台处置30次。
法院认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英雄事迹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伟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需要全体中华儿女永续传承、世代发扬,绝不容许亵渎、诋毁。被告人罗昌平在互联网上侮辱英烈,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抗美援朝精神,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应依法惩处,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罗昌平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8万元,用于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纪念、宣传等公益事业(并已支付到位于辽宁省丹东市的抗美援朝纪念馆),法院予以认可。辩护人请求对罗昌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公诉机关提请对罗昌平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均予采纳。
针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城郊法院也作出了判决:责令被告人罗昌平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孙航)
周口市供销社现辖11个县级供销社、182个基层社、81个市县直属公司,市社下属周口市供销合作总公司、周口市棉麻公司、周口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周口市日杂公司、周口市供销储运公司、周口市供销干校、周口市昌隆油脂公司共7个单位。社办工业企业160个,全系统资产总额67亿元,固定资产9.8亿元,流动资产54亿元。现有干部职工5.3万人,其中市社机关及直属单位职工1099人。2009年全系统完成商品购销总额184亿元,实现利税2.2亿元,市供销社荣获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综合业绩考核特等奖”称号。
李公朴人民英烈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
李公朴,1902年11月26日生于江苏省武进县的一个贫苦家庭,幼年时生活贫寒,13岁到镇江京广洋货店做学徒,后就读于镇江润州中学,毕业后考入武昌文华大学附中,因反对校医虐待学生酿成学潮被开除。随后他考入上海沪江大学(现上海理工大学)附中,毕业后升入沪江大学半工半读。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李公朴投军北伐。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他愤然离开军队,次年8月赴美留学。在美国他边读书边打工,并在邹韬奋主编的《生活》周刊上向国内介绍美国社会情况。
1930年11月,李公朴结束留学回到上海。当时日本军国主义步步进逼,国事岌岌可危,他满腔热血积极投入各种救亡活动,与邹韬奋等筹办《生活日报》,在史量才支持下创办《申报》流通图书馆、《申报》业余补习学校和妇女补习学校。
1934年李公朴和艾思奇一起创办《读书生活》,发表了大量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抨击国民党反动派统治的文章,宣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思想,传播马列主义的一些基本知识,对青年的思想启蒙起了巨大的作用,引导许多青年走上了革命的道路。
1936年创办读书生活出版社,出版了许多进步的通俗读物,包括马克思的经典著作《资本论》。同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李公朴被推为负责人之一,积极与东北抗日人士联系,支持抗日斗争。同年11月,国民党反动派竟将他与沈钧儒等六人逮捕入狱,制造了震惊国内的"七君子事件"。
1937年11月,李公朴与沈钧儒等积极筹建全国抗敌救亡总会。12月,和沈钧儒一起创办《全民周刊》,并成立了全民通讯社总社。1938年1月《民众动员论》在武汉出版。同月,应山西闫锡山之邀,到山西临汾创办民族革命大学,被委任为副校长。
1938年5月,《抗战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出版。7月,为动员全民抗战,将自己创办的《全民周刊》与邹韬奋主编的《抗战》合刊为《全民抗战》。在抗日战争的艰苦时期,李公朴冒着生命危险往来于敌后与前线之间。11月他到达延安,并拜会了毛泽东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在中共中央的支持下,他组织了"抗战教学团",到晋、察、冀边区进行抗战教育工作。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他由北方最前线转入西南大后方昆明。
1942年12月李公朴创建北门书屋,1944年创办北门出版社。1944年他加入中国民主同盟,被选为民盟云南省支部执行委员,并担任《民主周刊》的编委工作。
1945年在民盟全国代表大会上他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和民主教育委员会副主任。12月,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召开会员大会,改名为中国人民救国会,会上他被选为中央委员和中央常务委员。
1946年初,李公朴与陶行知共同创办"社会大学",任副校长兼教务长,实施民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同时主编《民主教育》月刊。为了迎接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他参加发起成立政治协商会议陪都各界协进会,被选为理事。在政协会议期间,他经常主持举办各种报告会、演讲会。
1946年2月10日重庆各界在较场口举行庆祝旧政协胜利闭幕大会,李公朴担任总指挥。会上国民党特务进行破坏,制造了"较场口血案",李公朴和郭沫若等人被特务殴伤,送医院治疗。周恩来曾前往探望。同年5月,社会大学由于国民党反动当局百般刁难被迫停办,李公朴从重庆返回昆明,准备将北门出版社迁至上海,并开始编写《世界教育史》。此时他遭到特务的严密监视,但他争取和平民主的决心愈加坚定。他说:"我两只脚跨出门,就不准备再跨回来!"1946年7月11日晚,李公朴被国民党特务杀害。
中共中央领导人毛泽东主席、朱德发唁电表示哀悼,并给予高度评价。 2009年9月,李公朴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
十大红色景观
P
ART.03
1.华北军区烈士陵园;
2.河北英烈纪念园;
3.和平医院白求恩柯棣华纪念馆;
4.“平山团”诞生地纪念碑;
5.藁城梅花惨案纪念馆;
6.石家庄集中营蒙难同胞纪念碑;
7.元氏朝鲜义勇军纪念碑;
8.石家庄解放广场(纪念碑、大石桥、正太饭店);
9.平山沕沕水发电站;
10.正太铁路懋华亭。
十大红色烈士
P
ART.04
1.高克谦;
2.张兆丰;
3.郝清玉;
4.荣洁义;
5.周建屏;
6.雷烨;
7.韩增丰;
8.挂云山六壮士;
9.杨岭梅;
10.李混子。
十大红色英杰
P
ART.05
1.沙飞;
2.李狄三;
3.张树义;
4.栗再温;
5.韩振纪;
6.孙云鹏;
7.阎金芬;
8.朱琏;
9.何基沣;
10.戎冠秀。
十大红色影剧
P
ART.06
1.歌剧《白毛女》;
2.话剧《红旗歌》;
3.话剧《民主青年进行曲》;
4.话剧《不是蝉》;
5.电影《冲破黎明前的黑暗》;
6.电影《白求恩大夫》;
7.电影《虎穴追踪》;
8.电影《地道战》;
9.电影《槐树庄》;
10.电影《解放石家庄》。
十大红色歌曲
P
ART.07
1.《卖报歌》;
2.《抗日军政大学校歌》;
3.《华北联大校歌》;
4.《歌唱二小放牛郎》;
5.《团结就是力量》;
6.《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7.《白毛女》“北风吹”;
8.《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
9.《英雄赞歌》;
10.《学习雷锋好榜样》。
十大红色名校
P
ART.08
1.抗大二分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联合作战学院前身);
2.白求恩军医学院;
3.晋察冀边区联中(北京一零一中学前身);
4.鹿泉荣臻子弟学校(北京市八一学校前身);
5.华北育才小学(北京育才学校前身);
6.华北军政大学(国防大学前身之一);
7.华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前身);
8.马列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前身);
9.中央外事学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前身);
10.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前身)。
十大红色媒体
P
ART.09
1.《晋察冀日报》(《人民日报》前身);
2.《晋察冀画报》(《解放军画报》前身);
3.《人民日报》;
4.《冀中导报》(《河北日报》前身);
5.《新华日报》华北版;
6.《石家庄日报》;
7.新华总社;
8.陕北新华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前身);
9.《中国青年》;
10.《新大众报》(《工人日报》前身)。
十大红色企业
P
ART.10
1.井陉矿务局;
2.正太铁路石家庄总机厂(今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
3.大兴纱厂(今石家庄棉七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4.石家庄电业公司;
5.晋察冀大众商店(今新百广场);
6.石家庄酒厂;
7.石家庄卷烟厂;
8.石家庄市新华书店;
9.石家庄制药集团;
10.白楼宾馆(今太行国宾馆)。#石家庄头条# #石家庄爆料# #石家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