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澳门昨日已累计发现31例阳性患者,珠海市今日决定对拱北片区采取3天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自2022年6月20日凌晨5时起,对香洲区拱北街道全域及前山街道白石社区进行临时交通管制。
除持有通行证的疫情防控、应急救援、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等车辆及人员外,其他只进不出。网约车、公交车停运。
所有居住在珠海的澳门外雇人员,返珠须提前12小时通过“健康珠海”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健康申报,由所在社区确认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后,方可返珠。入境后依据社区确认凭证,在口岸乘坐指定接驳车,做好个人防护直接返回居住地,即时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监测”。途中不得换乘公共交通,到家后半小时内向社区报备。如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入境珠海的,一律落实7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管制区域内人员如遇就医、紧急公务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社区提出申请。

区域内幼儿园、中小学停课,中小学实行线上教学。
区域内禁止人员集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美容美发、按摩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剧院、电影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游戏厅、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
区域内每天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对违反防疫规定的,将依法处理。
疫情当前,可有的人还是不遵守防疫规定,
其中萧某、温某、施某、陈某、岑某等5人,分别于6月17、19日入境珠海,19日晚在拱北口岸广场附近某国际水会娱乐消费时被发现。
尹某、曹某、薛某、邓某、王某、黄某等6人,分别于6月17、18、19日入境珠海,19晚在拱北某假日酒店内娱乐消费时被发现。
金某、甘某于6月18日入境珠海,19日晚在拱北侨光路某酒吧活动时被发现。
以上人员从澳门入境珠海后,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擅自到公共场所活动,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因其行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相关部门已依法对13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为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有效控制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于6月19日发布通告,要求6月15日(含)以来从澳门入境人员,尽快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落实7天居家隔离(不能外出)+7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去公共场所;从澳门红黄码区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上述防疫政策,对于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珠海头条# #珠三角资讯# #澳门#
【珠海调整珠澳口岸通关要求】8月7日,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8月7日18时起,调整自澳门入境人员核酸采样要求。2022年8月9日零时起,所有珠澳口岸通关场所实施限次通行临时措施。详情如下:

关于自澳门入境人员每次入境后
须在口岸采样点自费完成核酸采样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与澳门协商,现将调整自澳门入境人员核酸采样要求通告如下:
从2022年8月7日18时起,对所有自澳门入境人员落实“逢进必检”,每次入境后须到口岸指定采样点自费完成1次核酸采样后才能离开,入境后首次采样不能到社会面便民点采样。
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所有个人须严格遵守上述防疫政策,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珠海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
关于珠澳口岸实施限次通行
临时措施的通告
根据珠海当前疫情形势变化,经与澳门方协商,现就所有珠澳口岸通关场所实施限次措施通告如下:
自2022年8月9日零时起,珠澳通关人员每日(当日零时-24时)限进、出所有珠澳口岸通关场所总计往返1次。粤澳跨境货车司机、跨境学童及陪护家长(仅限1名)、紧急公务人员和危重症医疗救治人员、殡仪馆接送人员实行名单管理,不限进出次数、不限通关口岸。
上述名单以外的旅客通关往返超过1次,须按程序审批并指定经横琴口岸通关。
上述措施暂定1个月至2022年9月8日24时,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所有单位和个人须严格遵守上述防疫政策,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珠海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