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公告(税务局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标准时间)

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公告,今天小编给您分享一下,如果对您有所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哦。

  • 内容导航:
  • 1、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税务局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标准时间?
  • 2、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公告

1、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税务局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标准时间?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根据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款结算方式不同规定如下:

货款结算方式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备注

1.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不论货款是否收到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不论款项是否收到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

货物发出的当天

【特殊】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不是收到预收款时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部分)货款,二者中的较早者

【关注】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 180 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 180 天的当天

不是发出代销商品时,也不是只有收到代销款时

6.视同销售货物

货物移送当天

7.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8.提供租赁服务

采用预收款,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不同于货物的预收款

9.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例:甲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1 年 7 月 1 日出租房产一年(营改增后取得),月租

金 50000 元,一次性收取承租方一年的租金共 600000 元,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以上金额都是不包含增值税的)

解:该纳税人收到 600000 元租金的当月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销项税额=600000×9%=54000 元。

区分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的差异:属于 2021 年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为 300000 元。

2、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公告

在实务中,如何知道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呢?下面汇总如下:

1.一般情况

(1)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天

2.直接收款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3.预收款

(1)一般货物:货物发出时

(2)长期货物:收到预收款或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当天

(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

(3)租赁服务: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4.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

(1)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2)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代销

(1)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

(2)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

(3)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方式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7.进口货物

报关进口当天

8.金融商品转让

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9.视同销售

(1)货物移送的当天;

(2)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10.扣缴义务

纳税义务发生当天

11.建筑服务

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2.提前开票

提前计税

本文关键词:租赁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预收款和预收货款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房地产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预收款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这就是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公告(税务局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标准时间)》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243285/
1
上一篇 最有港味的爱情电影,香港十大“变态”爱情电影
下一篇 勇气号 机遇号,机遇号的实力(再见,机遇号!)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