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汕头手机报价(4s店明明有车为什么还要等)

广东汕头,一女子出门扔垃圾,不小心将手机掉在了路边上,此时一名男子骑着自行车路过,发现了女子掉在地上的手机。于是,该男子迅速翻越栏杆,捡起手机就揣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再翻越栏杆,骑上自行车就跑。

在男子跨上自行车准备离开的时候,女子其实已经出来寻找自己的手机了。女子拨打掉了的手机,女子发现手机铃声从护栏外男子的身上传来,可男子骑着自行车就跑,女子就在后面追并呼喊男子停下,可男子无视女子追赶,径直向前。有好心的路人帮忙追赶,但男子拐进小巷,女子和路人都跟丢了。

不得不说,男子这样的行为让人感到气愤!人家都在后面追赶了,你都无动于衷,后面女子报了警,警察也说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了。

接下来,简单分析一下男子行为可能涉嫌的犯罪。

首先,分析男子的主观。从停单车,翻越栏杆、捡起手机、揣进口袋,无视女子和路人追赶,迅速逃跑,可见,男子对女子的手机已经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

小郭律师通过观看视频发现,手机其实就掉在了女子店子的门口,距离女子非常近,而且从视频中来看,女子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迅速就锁定了手机,那手机就没有脱离女子的控制,所以男子的行为就不是捡,而可能是一种“偷”,是盗窃。而盗窃的入刑的金额一般为1000元,现在手机的价格一般都在1000元以上,男子就可能涉嫌盗窃罪了。

男子盗窃成功后,迅速被女子发现,女子追赶,如果女子追上,骑车男子抗拒并对女子实施暴力,那就可能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

当然,男子的行为还可能涉嫌侵占罪。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也就是说女子的手机被认定为“遗失物”,女子追赶,男子骑车逃离的行为认定为拒不交出的行为,所以可能涉嫌侵占罪。

男子“捡”手机被失主发现,骑车就跑!这还是“捡”吗?

关注小郭律师@法律人小郭 ,让我们在社会热点事件中学习法律知识。

4月5日手机市场价格行情分享:

苹果手机:12系列对比昨天部分颜色下调10-50元;

华为手机:mate40系列价格维稳,P系列大部分缺货,其中PRO版本低于零售价100左右;

荣耀手机:V40及V40轻奢版货源充足,价格稳定;

#汕头手机易购#

#汕头本地#

#汕头手机#

#数码爱好者#

3月30日手机市场价格行情分享:

苹果手机:12系列与昨天基本持平,pro max80元内的涨幅;11简装版上涨20元;

华为手机:mate40pro及mate 40e对比昨天基本持平,价格适中可考虑入手,p40因整体缺货,价格高于官方零售,P40Pro及Pro+相对官方零售价低了300元-1000元;估计受到P50即将上市的影响,估计还会进一步探底,可再观望一小段时间;

荣耀手机:V40轻奢版整体价格平稳。

#汕头手机易购#

#汕头本地#

#汕头手机#

#数码爱好者#

【男子看到路边有手机,翻栏杆捡起就跑,机主追2路口:算抢还是捡】12月11日,广东汕头。一女子扔垃圾不小心把手机掉在路边,此时一名男子骑着自行车正好路过,他翻越栏杆将手机捡起又立马翻回,女子这时打电话呼叫自己手机,发现铃声从男子身上传来,但男子仍骑车就跑,面对女孩呼喊无动于衷,路人帮忙追赶但男子拐进小巷跟丢了。女子表示已经报警,这是强占他人财物,算抢。网友看后表示这男子眼睛够好的,当着人面拿走,算捡算偷还是算抢?

“追了几条街,没追上!”12月11日,广东汕头。女子不小心把手机掉在了路边。当她转身寻找时,发现它被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捡到了。女的想拦住男的,没想到对方不但不理他,还骑着马飞快的走了。女子一路追赶,最终没能追上。

视频显示,该女子倒垃圾,将手机留在路边。一个男人骑着自行车路过。他翻过路边的栏杆,拿起手机,马上翻了回去。

这时,女子用借来的手机给丢失的手机打电话,发现铃声是男子发出的。本来女的很庆幸没有别人拿走她的手机,但是男的对女的哭喊无动于衷,甚至骑上车跺着脚走了。

女子当场惊呆。她反应过来后,一路跑着追那个男人。路人听到女子的叫声,帮忙追赶,但男子骑车拐进巷子后就不见了。

该女子称,她丢失的手机是新款水果14,是她刚上市时买的。她开了自己的商店。相比手机本身的价值,手机里有很多客户信息,对她来说很重要。

当晚,该女子报警。当地警察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仍在寻找骑自行车的人。如果发现了,工作人员会及时联系女子。

1.网友看了视频后表示,手机主人一会儿喊一会儿追。当着人的面拿,是捡,是偷,还是抢?

首先,抢劫罪最显著的特征是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公然夺取财物。

本案中,男子拿到手机的方式是捡来的,既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也没有当面将手机偷走。所以本案肯定不属于抢劫。

2.有网友认为,男人当着女人的面拿手机,不是一种正当的抢夺行为。

这种说法似乎有一定道理,但是!抢劫罪是指在人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公然对财产行使有形的权力,使他人无法抵抗,取得大量财物的行为。

也就是说,抢劫一定是对被抢财物的暴力行为。同时,抢劫成功后,物品的控制权会发生变化,从受害者变成作案者。

本案中,男方没有对手机使用暴力,手机的控制权也没有直接从女方转移到男方。在男子发现手机之前,女子已经失去了对手机的控制。

因此,即使男子无视女子的哭喊,摔自行车逃跑,也不构成抢劫罪。

当然,这个案子不是盗窃案。盗窃的前提是秘密盗窃。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公然拿了别人的财物,肯定不是盗窃。

3.如果一个男人的行为不属于抢劫、抢夺、盗窃,那不违法吗?

其实不是!《民法典》第314条规定,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

也就是说,返还他人的遗失物是法律义务。不仅如此,如果一时找不到失主,拾得人仍有义务妥善保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果公安机关找到男子,对方仍拒绝归还手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构成侵占罪。

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相应的职务侵占罪数额也不同,从五千起到两万起不等。

本案中,女方丢失的手机为新果14,市值可能超过万元。如果男子拒绝归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5.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情没有错,但是你要用伦理和法律的方法来获得金钱。

男人霸占别人手机,不仅道德上应受谴责,法律上也有责任。

广东汕头一男子捡手机,无视失主追赶捡起就跑:算抢还是捡。

冻得要死

今晚跑出去吃煲仔饭

暖暖身子

最爱吃最底下的锅巴[爱慕]

嘎嘣脆

点的是排骨拼鸡肉的#汕头头条#

这份是19块钱

有点小贵

但是挺好吃的

吃了身体暖乎乎的

再去喝了杯奶茶

就回去躲被窝刷手机了

还是被窝舒服[偷笑]#冬日生活打卡季#

“追了几条街没追上!”12月11日,广东汕头。女子不小心将手机掉落在路边,当她回身去找时,发现手机被一骑车男子捡到。女子本想喊住男子,没曾想对方非但没有理会,还骑车飞快地逃跑。女子一路追赶,最终还是没能追上。

视频画面显示,女子倒完垃圾,将手机遗落在马路边。一名男子骑着自行车正好路过,他翻越路边栏杆,将手机捡起又立马翻回。

此时,女子用借的手机打电话呼叫丢失的手机,发现铃声从男子身上传来。女子本来还庆幸手机没有别人拿走,但男子面对女子的呼喊无动于衷,竟然骑上车猛踩逃跑。

女子当场就惊呆了,等她反应过来后,一路狂奔追男子。路人听到女子的呼喊,也帮忙追赶,但男子骑车拐进小巷后不见了踪影。

女子表示,她丢失的手机是新款水果14,刚上市时就购买了。自己是开店的,比起手机本身的价值,手机里有很多客户的资料,对她十分重要。

当晚,女子就报了警。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称,目前还在寻找骑自行车的人,如果找到,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女子联系。

1、网友看完视频后表示,手机的失主都喊了,还追了一段路。当着人面拿走,这算捡、算偷,还是算抢?

首先,抢劫行为最显著的特征是: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公然夺取财物。

而本案男子获取手机的方式是捡,既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也没有当面抢走手机。所以,本案肯定不属于抢劫。

2、还有网友认为,男子当着女子的面拿走手机,这不是妥妥的抢夺行为吗?

这种说法似乎有点道理,但是!抢夺是指趁人不备,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换而言之,抢夺必须对所抢财物暴力。同时,抢夺行为成功后,物品的控制权会发生转变,由受害者转为行为人。

本案中,男子没有对手机使用暴力,手机控制权的也不是直接从女子转移到男子。在男子捡到手机之前,女子已经失去了对手机的控制权。

所以,即使男子没有理会女子的呼喊,猛踹自行车逃跑,也能不构成抢夺行为。

当然,本案也不属于盗窃案。盗窃的前提是秘密窃取,本案男子公然拿走他人的财物,当然不能算盗窃行为。

3、男子的行为不属于抢劫、抢夺和盗窃,那么就不违法吗?

其实不然!《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也就是说,归还他人的遗失物是法定的义务。不仅如此,如果一时找不到失主,拾得者还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果公安机关找到男子,对方还是拒不返还手机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中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构成侵占罪。

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相应的侵占罪立案数额也不同,少的五千起,高的两万。

具体到本案,女子丢失的手机是新款水果14,市场价值可能超过一万元。如果男子拒不返还,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5、君子爱财,当取之有道!爱财没什么不可以,但是要用合乎道德、合乎法律的方法去取得钱财。

男子强占他人手机,不仅道德上要受到谴责,还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

我是老鱼@老鱼普法 ,看实时案例,学法律知识,做懂法公民。

#2022生机大会# #律师来帮忙#

“太可恶了,这是明目张胆的偷手机啊。”近日,广东汕头,女子扔垃圾时不小心把手机掉在路边,就在这时一男子骑着自行车正好路过,他翻越栏杆将手机捡起又立马翻回,无视女子的呼喊骑上车就跑。

女子扔完垃圾回屋后四处找不到手机,就打电话呼叫自己手机,发现铃声从男子身上传来,但男子仍骑车就跑,面对女孩呼喊无动于衷,路人帮忙追赶但男子拐进小巷跟丢了。

女子表示已经报警,这是强占他人财物,算抢。

对此网友看后表示这男子眼睛够好的,当着人面拿走,算捡算偷还是算抢?

我觉得捡到不还的,就属于偷了。不知道男子是怎么想的?他看着也不像是缺手机吧

现在到处都有监控,被找到家里不丢人啊

人家失主明明就喊你了,你为什么不还给人家。你这是偷手机了。

而且女子表示手机里有重要的资料,希望男子能主动把女子的手机还回来,想来女子也不会计较的。

记得好几年前我坐公交车时,在包里掏出了二十元钱,放在衣服兜里准备待会付车钱,结果不小心被掏掉地上了都不知道,我就看见一穿着很时髦的阿姨在我身旁弯腰捡什么东西,一晃而过很快就走了。

我后知后觉的掏了下衣服兜才发现我的钱不见了。

我当时很震惊,因为这位阿姨看起来并不像缺那点钱的人。

现在拾金不昧的人越来越少了,很多人她并不是就缺那点,而是占小便宜的心理。

一个人的自身修养真的很重要的,它往往决定我们以后的成功。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比如在公交车上要主动让座,要拾金不昧,要帮助有困难的人。只有不断的提高我们的个人修养,我们才有资格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欢迎您来我评论区发表观点

#头条创作挑战赛#

【#男子捡手机无视失主追赶捡起就跑#:算抢还是捡】12月11日,广东汕头。一女子扔垃圾不小心把手机掉在路边,此时一名男子骑着自行车正好路过,他翻越栏杆将手机捡起又立马翻回,女子这时打电话呼叫自己手机,发现铃声从男子身上传来,但男子仍骑车就跑,面对女孩呼喊无动于衷,路人帮忙追赶但男子拐进小巷跟丢了。女子表示已经报警,这是强占他人财物,算抢。网友看后表示这男子眼睛够好的,当着人面拿走,算捡算偷还是算抢?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232350/
1
上一篇sunup是什么手机(sunup翻盖手机)
下一篇 10 1 1越狱(10.21越狱)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