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儿子数学老师在QQ群发了本周数学周周练成绩,每个孩子多少分看得清清楚楚。一直以来数学和英语老师都是以这样的形式发成绩到班级群,说实话已经麻木了。
但这次数学周练儿子考得实在太差了,我第一时间微信联系了数学老师。并试探性地问他,以后发成绩能不能只发学号不要把孩子名字发出来?孩子考得太差真的无地自容。没想到我刚说罢,数学老师把群里第一次发的成绩单撤回了,重新发了一份只带学号和分数的表格出来。多好的老师啊,能够体谅我们差生家长的心情,只可惜自家孩子太不争气了!
看来我儿子走学习这条路是真的走不通了,只能让他学门技术了。我和孩子爸当年都无缘大学校园,说起来算是人生一大憾事。我是因为户口问题,孩子爸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如今想在儿子身上实现读大学这个愿望让自己脸上有点光恐怕是没希望了,真的是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吗?

2月14日情人节,上海,一位“美女”通过QQ加男子曹某为好友,之后二人通过视频进行裸聊。让曹某万万没有想到,接着对方立即将二人的裸聊视频截图和曹某的详细通讯录发送过来,要求给3000元,否则将这些截图群发给曹某的通讯录好友。
曹某向对方展示支付宝和微信余额,表示自己没有钱。对方提出“以劳抵债”,要求转发已经编辑好的裸聊威胁短信和照片,每发一条给5元好处费,曹某同意了。半个月时间发了近2000条,获利近8000元,看到这是一条生财之道,曹某越陷越深,还找来两个朋友帮忙一起发,每发一条给朋友1.5元好处费。曹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来源:澎湃新闻)
【在线看法】:
男子曹某原本是裸聊敲诈案件的受害人,却在之后变为加害人,还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下面详细聊聊这起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男子曹某裸聊被敲诈3000元,是该案中的受害人
“美女”通过QQ和男子曹某加为好友,之后主动聊天,并提出裸聊,曹某可能认为是艳遇,可以尽情释放激情,但却在双方赤诚相见后,对方却截取视频图片,并获取曹某的通讯录,以此威胁曹某给3000元,否则将不雅视频群发给曹某的通讯录好友。
或许是曹某当时看到美女后,精虫上脑,没有仔细考虑。想想看,对方作为一个陌生人,为什么要无缘无故加你为好友,还提出裸聊,她能得到什么好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对方显然是由企图的。
对方所谓的“美女”很多都是假的,通过播放网上下载的视频或者提前录制的内容,以此来迷惑对方,并使用病毒软件非法获取对方的手机内信息。即使利用手机病毒软件获取手机内支付账户和秘密也是轻而易举的事。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方式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和对方过多纠缠,只能陷入更大的陷阱。

二、曹某无力支付敲诈款,通过转发裸聊威胁短信和照片的方式抵债,涉嫌敲诈勒索罪
曹某在被对方截取裸聊图片,并获取通讯录,以此威胁索要3000元时,曹某担心被亲朋好友知道自己裸聊的事情,并未报警,而是选择和对方合作,但自己囊中羞涩,无力支付3000元,答应了对方“以劳抵债”的要求。
曹某即便给对方支付了3000元,也不一定能保得平安。很多敲诈勒索案件,一旦对方通过威胁获取财产,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多次敲诈,陷入其中很难解脱。
曹某同意“以劳抵债”,通过转发裸聊威胁短信和照片的方式抵债,每发一条短信给5元好处费。因为曹某曾经是裸聊敲诈案件的受害人,非常熟悉对方的作案手法,也知道帮忙转发裸聊威胁短信和照片,就是在帮助对方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其仍多次实施,有敲诈勒索犯罪的故意,实施了该行为,曹某涉嫌敲诈勒索罪。

三、转发裸聊威胁短信和照片的行为对敲诈勒索案件起到重要辅助作用,且从中获利,是案件中的从犯
从目前新闻报道中披露的信息看,对方提出“以劳抵债”,要求转发已经编辑好的裸聊威胁短信和照片,每发一条给5元好处费。曹某同意了,还找来两个朋友帮忙一起发,每发一条给朋友1.5元好处费。也就是说通过裸聊敲诈的事情是网络对面的犯罪团伙提出,并和受害人裸体获取信息,曹某发编好的威胁信息,之后由犯罪团伙收取敲诈款,按照曹某的工作量每条给5元好处费,曹某在作案中起到了辅助作用,所以应当认定曹某是敲诈勒索案件的从犯。
虽然曹某在犯罪中起到的是帮凶的作用,但还雇佣朋友转发威胁短信,以此获利,属于从犯中排名比较靠前的嫌疑人,也应当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以上是根据新闻报道进行的法律分析,至于男子是否属于从犯,还需要综合全案情况认定,以司法机关的调查认定为准。#我要上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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