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公厕被人用砖头殴打,警方通报施暴者为19岁男子
11月19日,浙江金华一女子在网上发文称,自己在公共厕所内被一男子殴打。文中称:在长达20多分钟的殴打中,他一直拿砖头砸头,把我嘴巴里的牙齿都砸掉,用手挖我的眼睛,还想用嘴巴把我鼻子撕咬下来,警察说我这个只能算是轻伤,最多只能判他三年以内。
至于为什么会被殴打,很多网友说:是不是因为穿衣暴露,引起了男子的欲望。
20日当事女子发表回应称:“并没有衣着暴露,出事当天穿的是高领的毛线连衣裙,到膝盖,还穿了肉色的打底裤;并不认识涉事男子,事发后周围有人说该男子已在门口转了好几天,他的父母在我出事之后直到现在一句道歉都没有。
11月20日,当地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为19岁男子,目前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经初步伤势鉴定,被害女子所受伤势为轻伤二级以上。
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很不能理解,为什么女孩子被变态打了或者被陌生人骚扰了,有的人第一反应还是女孩子穿着打扮暴露之类的想法。
伤势这么严重居然才二级,希望严惩嫌疑人,二十多岁的年纪,正是爱美的时候,这种伤势肯定会给面部带来严重的损伤,希望女孩子还是要时刻保持警惕,这种事情不是发过过一两次了,以后出门随身带点防狼喷雾什么的比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