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绝(reject)”这个词的历史由来
1、最早的使用。最早的使用出现在中世纪的英语中,它是由古英语中的“regectan”演变而来的,它的意思为“撇弃”、“丢弃”或“拒绝”,也就是今天所说的“拒绝(reject)”。
2、发展。在十六世纪以后,“reject”这个词被用在更广泛的上下文中,可以指代“拒绝接受”或者“排斥”,也可以指代“弃置”、“舍弃”或“抛弃”的行为。
3、进一步发展。十七世纪,“reject”正式被认为是“拒绝”的意义,这一义项也在十八世纪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它的含义开始更加的单一,指的是一种拒绝的行为,不再涉及到弃置、舍弃或抛弃的行为。
4、性质发生变化。十九世纪,“reject”从一个动词变成了一个形容词,开始用来形容“被拒绝”、“被弃置”或“被舍弃”的事物。
5、现代意义。现在,“reject”一词有多种不同的含义,因此它的意义也发生了变化,既可以指代“拒绝”的行为,也可以指代被拒绝、弃置或舍弃的行为。

reject:
一、拒绝、抵制:
1、拒绝物品或事物:某人向另一人提出的要求、提议或请求被拒绝。例如:The offer was rejected by the board. 董事会拒绝了这项提议。
2、否决:对某项提案的投票结果被否定。例如:The resolution was rejected by the government. 政府拒绝该决议。
3、被抵制:某人或某物被人或集团抵制或拒绝接受。例如:His application was rejected by the company. 他的申请被公司抵制。
二、撤回、取消:
1、取消:撤回某项宣布的事情,使其不复存在。例如:The decision to close down the factory was rejected. 决定关门的抉择被取消。
2、撤销:某活动或决定被撤销而不被执行。例如:The president was forced to reject the bill. 总统被迫撤销了那项议案。
三、抛弃、丢弃:
1、抛弃物品:把某物抛弃不用,拒绝继续接受它。例如:The student rejected the outdated textbook. 学生抛弃了那本过时的教科书。
2、抛弃人:拒绝对某人保持友善、理解或爱护。例如:In the end his family rejected him. 最后,他的家人抛弃了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