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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谷子思维:河北疾控提醒别捡垃圾

1983年,河北一农妇前往文物局鉴定传家宝,被工作人员污蔑偷盗文物不说,自家祖传宝贝还被没收了。农妇气不过,直接把文物局告上法庭。

1983年的一天,家住北张里村的刘翠钗一大早就带小包出门,她要去找专家鉴宝,看看祖传的东西值不值钱。

在文物局里,她对工作人员说,想请专家帮忙看看,爷爷留下的两件东西是不是古董?值不值钱?

这两件传家宝分别是白色药碾子和黑色的陶钵。

这时,有个男人走向刘翠钗,他说自己叫高英民,是鉴宝专家,可以帮刘翠钗鉴宝。

高英民收下刘翠钗的两件传家宝后,说鉴定结果出来,就马上通知她。

刘翠钗拿着高英民开的收据,就安心回家了。

没过几天,有几个人登门,交给刘翠钗600块钱,说这是她上交国家文物的奖励。

刘翠钗一下懵了,她是拿着东西去鉴宝的,可从没说过要上交啊。

刘翠钗赶紧查看收据,上面白纸黑字写着高英民收下物品,但没说上交之事。

她赶紧跑到文物局找高英民询问。

高英民把刘翠钗让进会客室后,说东西确实是文物,而且年代比较久远了。

这两件文物十分贵重,属于国家一级文物,按照相关规定,已经上交给国家了。

刘翠钗听完就不乐意了,连忙说自己没想上交,让高英民赶紧把东西还给自己。

高英民说,“东西现在不在我手里,已经交给上级单位,如果想要就去那里要吧!”

刘翠钗跑到高英民说的地方,结果那里的人说东西是高英民交上来的,不能证明属于刘翠钗,所以不能还给她。

此后的几年时间,刘翠钗往返于石家庄文物局和晋县文体局,结果双方互相推脱,就是不把东西还给刘翠钗。

眼见对方耍无赖,刘翠钗决定硬刚到底,于是2003年,她将高英民和晋县文体局告上法庭。

诉求是拿回自己的两件文物,以及3000元经济损失。

做陈述时,刘翠钗说自己拿的两件老物件都是爷爷留下来的,当初只想鉴定是不是文物,以及值不值钱,并不想上交国家。

后来听人说,东西被高英民上交了,因为高英民想晋升专家,为给自己捞晋升资本,私自将刘翠钗的东西上交了。

高英民马上反驳,说出一个完全不一样的故事:

据他说,收到刘翠钗交上来的两件东西之后,他马上拿去做鉴定。

两件东西确实是珍贵文物,但同时他发现了一点异常,那就是两件东西上沾着新鲜的泥土。

高英民怀疑这两件东西是刘翠钗刚从墓里挖出来的,不是家传的。

后来,为证实自己的猜想,高英民特意跑到北张里村,去刘翠钗家做调查,当时只有刘翠钗父亲在家。

高英民询问那两件东西是不是家传的,没想到刘父回答不是,是他儿子在村边的一个墓穴里捡回来的。

听完刘父的话,高英民让刘父带自己去现场看看。

到墓穴现场,高英民看到一座破坏十分严重的古墓,判断已经被不少人挖过,他赶紧雇人帮忙对古墓进行挖掘保护。

经过这一番调查,高英民确信,刘翠钗拿来的两件东西,就是从墓里盗取的,理应由国家收回。

同时,他说刘翠钗过20年才起诉,一方面是心虚,另一方面是贪心,看到其他文物都值几百万,所以也想要回东西重新卖钱。

法院听完两人的陈述后,判决刘翠钗败诉,东西不能还给她。

刘翠钗不服,又连续多次上诉,将涉及这两件文物的相关人员和相关机构都告上法庭。

直到2008年,法院才最终裁定,文物局和高英民私自将东西上交,没有通知刘翠钗,不符合相关流程。

同时现有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东西就是从墓里挖出来的,因此判决相关文物机构限期将东西还给刘翠钗。

最终这场“民告官”的文物争夺官司,以刘翠钗胜诉结束。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文物局应不应该私自上交别人的重要文物?

作者:南星

编辑:柳叶叨叨

#头条创作挑战赛##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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