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 张岑 记者 郑振国)前不久,潘某邀请三五好友聚会,地点选在了自己朋友张某上班的宁海桃源街道某KTV。好友相聚自然是很开心的。潘某也禁不住多喝了几杯。结果,没一会,潘某就喝多了。这酒劲一来,他就跟张某起了口角。双方互不相让,口角逐渐演变成了争吵推搡。
原本好好的“捧场”居然变成了“砸场”。因担心发生更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现场群众马上拨打了110报警。
处警民警到场后,对潘某和张某进行了耐心劝说。但处于醉酒状态的潘某根本听不进劝告,见张某提及包厢费还差钱的问题,喝高了的潘某一边嚷着“我有钱,就是不给你”,直接将五张一百元面额的人民币撕毁,丢到地上。
随后,潘某因故意毁坏人民币被民警带回了宁海桃源派出所,民警对潘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500元。醒酒后的潘某后悔不已,同时也很意外。潘某说:“其实我们(指与张某)平日里关系挺好的,那时我喝多了,觉得他问我讨几百块钱丢面子,就赌气把钱给撕了,我以为撕自己的钱没事。”
警方提醒市民,人民币作为法定流通货币并非专属个人。故意撕毁人民币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