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15岁智障男孩残杀同村两儿童抛尸案,是一个不幸的家庭毁掉了两个幸福的家庭,智障的父母生下了智障的独子,而被杀的6岁女孩是父母做了几次试管才来到这个世界,结果生命如昙花一现,而被害男童也是家里的独子。
1、案发经过,惨不忍睹
被害女孩小欣的父亲外出打工,母亲在县城打工,小欣和弟弟主要由外公外婆照顾。
案发当晚6点多,吃过晚饭,母亲去县城上班,外公外婆像往常一样带着小欣和弟弟在村里散步,看到附近在放电影,四人决定去看电影,同村5岁的小然也一同前往。
小欣的外公看了一会独子回家,中间隔了不大一会,小欣和小然也不想看了,决定结伴回家。由于放电影的地方离家只有5分钟的路程,外婆目送二人到了离家十几米的地方。
当二人走到杀人者洋洋家门口时,被其骗到家中,在厨房内对小欣和小然举起了屠刀。小欣被砍了一刀后,挣扎着跑到门口,并祈求洋洋:“放我回去,”结果还是被洋洋拉回去,残忍杀害。
然后,背着抛尸河塘,小然是被用麻袋装着背到河塘的,当时小然的腿还在动。
2、悲剧的家庭
洋洋15岁,有4级智力障碍,小学五年级毕业后辍学在家。据村民讲,洋洋有智力障碍是先天遗传的,他父母都有智力障碍。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而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其中包括严重性传染病。
我国法律虽然不禁止智力障碍人士结婚,但不能生育子女。那为何洋洋的父母生育了洋洋呢?我们不得而知。发生这样的惨剧,我们不知道对于洋洋的父母来讲,是悲还是解脱?
3、残暴的少年,难逃法律的严惩
洋洋为何要杀害无冤无仇的两个儿童我们不知道,但其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手段凶残,致两名儿童惨死的后果,根据刑法规定,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对犯罪嫌疑人洋洋不适用死刑,但应当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进行刑事处罚。
案发时间是晚上7点多,在这个时候,洋洋的家人在哪里。为何没有尽到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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