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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短租公寓(附近公寓短租)

杭州人大多很古板苛刻,自私,爱钱如命,我前些年在转塘租的搭建简易房月租1000元,押金1000元,我月底告知房东下月不租了,到下月3号退房时,房东要我出20元水电费,我说从押金里扣,房东说又是一个月押金抵房租了,沒有押金了,可下一位租客东西都搬来等在外面了,我要房东退一半押金,协商不成,我房子空了一个月,到月底才交钥匙。

月租1875元房东每天来检查卫生, 这样真的是很奇葩,据悉,网络媒体报道,在杭州工作的一名女子和男朋友租了一个房子,但是呢?房东每天上午8-9点就会敲门来检查房子的卫生,垃圾桶的位置摆放都会管理,而且说厨房和卫生间是公用的,如果不听从房东的管理,每个月就要多加200块钱,还说图方便也可以去租带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的。好像因为这后来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对此,你们怎么看,评论区告诉我。#月租1875元 房东每天来检查卫生##头条创作挑战赛#

令人窒息!浙江杭州。小张姑娘和男友在一个小区里租了一个房间,可是住了没几天,就发现房东的事儿特别多,每天都要来检查卫生,甚至连垃圾桶怎么放都要管,不满意就会敲门,最近因为厨房锅具摆放的问题,房东对着小张和她男友破口大骂,甚至将卫生间锁上,这让小张忍无可忍。

这间屋子,是小张上个月租的,每月房租1875元,第一次押一付一后面付二,额外又付了一个月的押金。租期从20231月1日到2024年1月1日。租这间房子,小张主要看中的就是房子比较干净,但刚入住了几天,她就发现不对劲。

每一天,房东阿姨都会在厨房和卫生间进行检查,按照正常生活习惯,卫生间的垃圾桶,都是放在马桶旁边,但这位房东要求必须放在洗手台的下面,而且每天房间都要开窗通风。一旦不满意,就会在早上八九点敲门,要求他们整改,因为男友是程序员,有时晚上工作睡得比较晚,所以对此很苦恼。

房东也给她发过消息,称她的房子她做主,按合同不能用厨房和卫生间,并没有写这个条款。住在这里,就得听他的话,如果不听话,每个月租金涨200元,不想涨价,就现实点,老老实实租她的房子。对此,小张也没说什么。而且对卫生一直都很注意。

但是几天前,房东发现小张男友的电饭锅摆在了台面上,就直接把他叫起来一直辱骂,嘴里说着“你们这些外地人,太不像话”一类的词语。这时小张男友终于忍不了,报了警。没想到,房东直接将小张二人的衣服、鞋子扔的一塌糊涂,满地都是。

对此,小张既气愤,又委屈。因为自己一天至少要做两顿饭,每次做完都会干干净净收拾好,但如果每做一次饭都收纳一次,实在太麻烦,只是摆放在那里而已。

后来,经过民警协调后,房东直接告知小张,要么就搬出去,要是继续住,就不要用厨房和卫生间,随后还把卫生间的门锁了起来。

小张和房东协商了一番,约好他们搬出去,房东退回押金和租金。不过对于之前发生的事,小张认为,房东应该对此道歉,并且赔偿违约金。于是找到了媒体,希望能够讨回一个说法。

记者刚刚拨通电话说明来意,结果房东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输出”,不论是电视台还是租客,统统说了一遍,而且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那份暴躁,最后也没做任何解释,只是把自己情绪输出完,就挂断了电话。

整件事看下来,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让人窒息。很难想象,和这样的房东住在一个屋檐下每天面对着什么样的环境。这已经不能用“事多”去形容了,就算是学校的宿管,也不至于管的这么细吧。

另外,这个房东的话也有问题,房子是她的没错,她也确实可以提出一些出租的条件,但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就拿她说的合同来说。

她说合同里没有写能用卫生间和厨房。这首先就是不合理的,这是楼房,又不是平房,不给租客用厕所,难道让他们自己在屋里解决吗?还是说每次想上厕所都要出去找地方?那这房子租的意义是什么呢?

厕所属于房东提供的公共使用场所,不让使用肯定是不合理的。另外,合同显示,租客要承担水、燃气费、网络费用等等,如果只能用一间房子,那水费和燃气费是从哪来的?

至于进入租客的房间,将里面的衣物直接扔到地上,这更是大错特错,虽然房子归属权是自己的,但是在出租期间,使用权是租客的,直接进入对方房间,属于侵犯隐私。作为房东,必须要明白这个道理。

总之,既然将房子出租,就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租客,你可以给租客提出入住条件,但是要在一个正常合理的范畴内,租客是花钱找房子,而不是花钱找“罪”。那么爱惜房子,那就别赚这份钱了。#月租1875元 房东每天来检查卫生#

最近想想男朋友跑了,但是以前因为他错过的投资可以继续整起来。

就在抖音关注了一些公寓。

然后抖音和头条信息流就开始疯狂推送我了。

只可惜信息都太假了,我用一款看房小程序看过,杭州公寓价格基本上是这样的。

抖音:总价只需要50万的loft公寓,靠近地铁,有45平,层高4.95米,太宽敞了,美呆了。

实际:平层35平,总价100-120万,loft25-35平(因为上下两层最多理论面积可达60平,算上公摊的,实际可使用面积可能在40-50平),130-160万。

位置有些离地铁在2公里左右(也就是离地铁挺远的),当然也有地铁上盖的。

公寓首付一半,也就是起步50-60万首付,只能用商贷,现在好像快涨到6%了,最多分期十年还是多久,有点记不清了。

价格基本上跟我前几年看的差不多。

杭州这个的公寓只有附近有商业综合体的,或者大厂的,一般房租还行(月租4000-6000),可以勉强覆盖月供了。

产权一般只有40年,是从拿地那会开始计算的。如果开发商捂盘,可能没剩下多少年了。

只可惜我们作为互联网行业从业者,最近几年明显地感受到了互联网大潮的退去,大厂尚且在裁员,我们底下小厂的日子也不好过。过去5年,我已经经历过2次裁员了。

在收入如此不稳定的情况下,再背一套房子的房贷,显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还是继续观望吧。

发现一个很奇怪的问题

杭州现在一说酒店式公寓,说起来就住的全是小姐,楼凤一流。

这么下去,公寓口碑还能行吗。

杭州最大的网红公寓楼,丽晶国际酒店式后继续,26万方超大单体建筑,1.2万个房间堪称国内第一,玻璃阳台上摆满了密密麻麻的物品,很多小网红就住在这里,据说杭州的很多新茶都是从这里卖出去,

近日,浙江,杭州,喻先生和女友租了一套60平米的房间,月租3000元。房间是经过改造的公寓式房间,家里的电器有空调,冰箱,热水器。

喻先生和女朋友都是白天上班,晚上回家才用空调。每月电费600多元。用电量最少的季节,电费也会超过300元。

余先生觉得电费有点离谱,就让房东给他看电费清单,但房东一直强调看电表数字就够了。喻先生感到的不满意。

经了解,该小区电费属于民用电费价格,单位电价为0.58元,但房东按照1元收取,并询问原因。对方说之前也是按照0.7元收取的,但是让他自己贴钱,不合适,所以和租客约定按照1元钱的价格收取。

楼主还说,夏天是高峰时间,所以阶梯电价也到了0.8元,按1元收,为了收支平衡。

房东有权利自己定价收电费吗?

根据《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收取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很明显,房东定价收取电费的行为是违反《电力法》的。喻先生要求房东提供电费缴费清单,要求合理。

类似电费,在水费中也很常见。房东私下定水费和电费的价格。让租客们怒而不敢言。

通常情况下,一般租客缴纳水电费分为两种情况:租客租一套房的,水电费多由租客本人直接缴纳,按照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费用较低;另一种是被房东收取后,代为缴纳。出于等角度考虑问题,收取的费用会更高。

用户都是‘一户一表’,国家严格执行电表收费标准。有的房东单独租房,安装多个电表,会导致线损消费。对于水,房东也会考虑跑冒滴漏的损失,采取增加费用标准的做法。

但是水电价格是国家统一规定的。租户使用子表,子表可能与总表不同。这样的损失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摊,房东不能从中赚取差价利润。

据此,即使房东考虑到损耗,也不能私自定价。本事件中,如果房东交电费,应提供电费清单给租客确认。如有损失,可由租客分摊。

那么对于私自收取电费并获利的人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

《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用户不按照国家核定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收取电费,或者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

最终,房东将多收的1500元电费退还给了喻先生。

有网友说:大部分房东都是收一块一度电的,除了房租,他们还要赚水电费?

有网友表示:知道房东名字的话,打电话给供电公司,查一下就知道自己用了多少度电。

一、租客需要注意什么?

1.注意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以防不法分子骗我们的钱。2.入住前检查房间设施是否完好。比如家具电器损坏,记录下来,避免纠纷。

二、签订租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实践中,一些出租人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导致承租人入住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这个时候,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就消失了。所以,一定要重视这个问题。

2.写明房屋的确切位置,比如某条路上的某个房间;住房面积;房屋装修,简要说明房屋的墙面、门窗、地面、天花板、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情况;设施设备等。;房屋的产权和产权人,说明这个房屋是什么样的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和产权人的关系,是否受产权人委托出租房屋。

特别提醒大家,一定要实地看房!

实地看房主要是看小区和房间的真实环境,以及周边的物价水平。一般一进小区就知道小区的便利程度,一进房间就知道是否符合自己的预期。

1.如果是女生一个人看房,最好找个男性朋友陪着,保险起见!

2.了解房子的位置:交通方便吗,有没有公交地铁,离路边近吗(离路边近可能会吵)

3.了解房子的通风采光:朝南的最好;

4.弄清楚房子有没有配套家具:床、桌子、沙发、冰箱、洗衣机(有的房东会给)

5.了解房子的结构和安全性:墙体是否有裂缝,门窗是否严密,房子的安防监控如何;

二、租房议价技巧

1.不要对房子表现出太多的感情。最好保持一副悲伤的样子。

2.适当说说一些房子的缺点,寻找砍价机会!

3.衣着得体、朴素,不要穿太新潮、夸张的衣服,不要暴露自己的工作单位;问你在哪工作,就说哪个区。

第三,一定要签合同!必不可少!

租房一定要签合同。合同是法律保护我们的基础。

签合同前有几点要和房东确定:

1.确认房东身份,确认和你签约的人或者中介背后的公司拥有这套房子的房权!一定要要求看房东的身份证和房产证,保证真实性。不要不好意思。楼主也会要求看你的身份证。这真的太重要了!记住!

2.定金和合同:明确定金和租金的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仔细校对合同期限等信息(自己的复印件和房东的复印件)。

3.转租条件:如果租房方案发生变化,可以退租吗?押金能退吗?

你出去工作的时候有没有租过房子?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杭州头条# #新闻# #我要上头条#

所购房屋曾是“烂尾楼”,索赔购房定金是过度维权吗?

交了定金后才才发现购买的公寓曾是“烂尾楼”,他想反悔

黄先生是外地人,儿子在杭州工作。2019年7月,黄先生驱车来杭州看望儿子,在驶离机场高速时恰遇杭州某置业公司正在宣传该公司在新开发的某酒店式公寓项目。

“这个公寓地段好,既适合儿子自住又适合投资。”

看到宣传广告,黄先生十分心动,当即驱车去售楼处看房,当天就和置业公司签订了《购房定金合同》,支付购房定金10万元。

眼看就要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黄先生却后悔了。他通过上网搜索发现,该酒店式公寓项目曾是“烂尾楼”,由现在这个置业公司“接盘”后才继续开发。因为自己是做生意的,黄先生觉得购买“烂尾楼”不吉利。

黄先生认为

置业公司在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时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属于欺诈,想要回自己的定金并解约。

双方协商不成,同年9月,黄先生将置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撤销与置业公司的《购房定金合同》、返还自己的定金10万元。

“《购房定金合同》中没有附房屋设计图纸,也没有写明房屋交付的时间,导致我对具体户型完全不知情,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曾口头承诺房屋交付时间是2021年,但在签订定金合同之后又告知将于2022年交付。我认为他们这是欺诈。”庭审中,黄先生说道。

置业公司表示自己很“冤枉”,认为黄先生的要求很无理。案涉酒店式公寓确实在前几年因开发商资金链问题停过工,后来引进其他投资公司,目前该项目正常施工建设;房屋设计图不是定金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且黄先生在签合同之前在售楼处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详细查看了各户型样板房,对各房屋户型都清楚知晓;至于交房时间,因酒店式公寓一般有两个交房节点,一个是毛坯交房,一个是完成统一精装修交房,工作人员承诺的2021年交房是毛坯交房,也明确告诉黄先生统一进行精装修需近十个月时间。

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了黄先生的诉讼请求。

购房定金不能退,“过度”维权法院不支持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可得撤销的受欺诈行为须具备以下要件:欺诈方须有欺诈行为;欺诈方须有欺诈故意;被欺诈方须因欺诈行为而陷于错误认知,并基于错误认知作出意思表示;被欺诈方的意思表示违背其真实意思。

“烂尾楼”一般指因开发商资金问题暂停开发的工程。

本案中,案涉酒店式公寓项目是否曾因资金问题停工的情况不属于销售房屋时必须披露的房屋信息;房屋设计规划图纸一般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提供,并非定金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黄先生称销售人员承诺房屋于2021年交付,但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再者,黄先生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是在对案涉房屋位置、户型、价格、周边配套、交付时间、投资前景等因素综合考量而达成的结果,即便销售人员确实混淆毛坯交房和精装交付的时间,该行为也并不足以使黄先生因此陷入是否购买该房屋的错误认知并实施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法律行为,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法律鼓励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但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也应当得到履行。毫无依据、有违诚信的“过度”维权,必然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来源:萧山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及时联系

浙江杭州。吴先生的女儿今年17岁,因为跟自己吵了一架,就到外面租了一间酒店式公寓,为此还交了4000多块钱,大概住了一个月,吴先生把女儿哄了回来,但他想要将费用退回,却遭到了租房管家的拒绝,并反问道:“你懂不懂法”?

因为在平时沟通中有些代沟,所以吴先生和女儿经常会吵架,其中一次双方言辞都有些激烈,女儿一气之下就走了,后来找到一家公寓式酒店,并和对方签了合同。合同约定,双方租期为一年,每个月的租金是3180元。一个月一交。

随后她又交了3180元的押金,然后还交了1200元的一年物业费。一共是4000多块钱。吴先生将女儿劝回家后,希望酒店方面能把这4000多块钱退回来,因为女儿还未满18岁,他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该是无效的。

不过这个要求,遭到了酒店方面的拒绝。无奈之下,吴先生又将此事反映给媒体,希望能够把这笔钱顺利地要回来。

记者先是询问了吴先生女儿的情况。吴先生的女儿表示和父亲经常吵架,感觉受不了就搬家出走了。至于收入方面,现在由于年龄原因,属于兼职做主播。一个月保底工资是5000块钱。不过具体做了多久等细节她没有细说。

后来,记者又联系了酒店公寓的管家王先生。他表示这件事就是吴先生的女儿违约,而且当时她是被中介带过来的,他们也付过了中介费,中介费就是房租的一半。而且当时看了女孩的身份证,还特意算了一下,是17岁,这个年纪,已经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另外,前一天吴先生找过民警协调此事,当时他们已经做出了退步,最多退回500块钱,但吴先生想要对方退回2000块钱,王先生表示不可能,并且反问道:“你懂不懂法”?

看到对方的态度,显然想要通过协商把钱退回来,基本是不可能了,接下来,吴先生准备通过继续沟通或者法律程序进行下一步处理。

对于这件事,有网友认为:酒店是想钱想疯了,对方都不到18岁,应该把钱给人家退回去,实在是不会做生意。

也有网友表示:自己17岁的时候别说是4000块钱,就连500块钱都没见过,要是小姑娘一个月保底工资就是5000,那就让她单独出去住吧,省着以后继续吵架。

这里其实就有一个问题,未满十八签的合同生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的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问题其实就出在这里,吴先生的女儿今年17岁,他和酒店方面签订的合约是否有效,就要看她的收入来源。如果她还在上学,那这个事情就很简单了,合同肯定是无效的,扣除已支付的费用后,剩余的费用应该退回。

但现在复杂的是吴先生的女儿已经工作,那就要举证证明几个问题。首先就是兼职问题,比如收入并不固定,今天有,明天没,这种情况下是应该退回的。如果说每个月都有固定的保底工资,那这种情况就很难退回了。

总而言之,不管最后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但真正的问题还是父女之前的情感沟通问题,父女间还是多说说自己的想法,不然这样的事情,下一次可能还会发生。

#媒体人周刊#

杭州九堡璞玉公馆烂尾两年了,1000多户业主没有容身之处,当初项目首次开盘时吸引了一大批购房者。当时酒店式公寓精装均价约20000-21000元/㎡,公寓的主力户型约35-67㎡,算下来总价在140万上下,相对于周边的住宅房实惠不少。首付大概70多万,当时手上有足够积蓄的都买了,据现场看房的人说,当时的场面跟抢一样,我朋友去看几次,地段户型样样都喜欢,无奈首付款不够没买成。如今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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