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房产认购书,房子就是你的了吗?|今晚九点半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签了房产认购书,房子就是你的了吗?|今晚九点半
签了房产认购书,房子就是你的了吗?|今晚九点半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签了房产认购书,房子就是你的了吗?|今晚九点半
法院观点:双方就不同房屋同时签订多份认购书,其中大部分因违反限购政策导致解除,对不违反限购政策部分的房屋认购书是否能同时解除?
江西省高院认为:
对2018年5月11日订立的4-206号《正盛太古港商业城认购书》能否解除的问题。
本院认为,该认购书约定的4-206商铺的建筑面积为88.6㎡、销售单价为36443元/㎡、总价为6434741元,胡学群已支付3857729元。该认购书第二条约定了胡学群在签署本认购书时支付定金10万元,该认购书中约定的定金和销售单价远远高于同时段胡学群、胡颖峰与正盛公司签订的22套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应价格;且正盛公司在一审时提供了4-205、4-206房屋的登记信息为商业用房;此外,胡学群在一审提供的证据《原告在被告开发的正盛太古港商业城购买的商品房赔偿利息损失计算表》中针对4-206房也自认已交纳的3447729元为公寓房款。
综上,一审法院作出的4-206为商业用房、该商业用房不属于南昌市房屋的限购范围、该套房屋的《正盛太古港商业城认购书》可以履行的认定并无不当。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赣民终238号 · 2021-05-11
房屋买卖案件胜诉指南
【退还两万元意向金】
2022.10.11日,在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梁江山印交两万元意向金,销售顾问诱骗交意向金两万,转至他个人微信,然后在我打电话与家人沟通期间,不断催促我签字,并未告知签的内容为认购书。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刻与企业联系,企业称:您已与企业签订了购房协议,后您因某种原因想退房。关于此事,我局已协调多次,但因企业不愿协调,鉴于此双方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通过司法途径得方式解决问题。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南阳头条#
我在头条帮忙泉州站发布了一条消费权益帮忙求助:今年7月10日我跟中介到惠安县黄塘镇“金龙华庭”看房,在置业顾问和中介的各种套路下,付了一万元的认购款,认购书都没给时间看,催着让我签字。回家后发现认购书的价格和置业顾问说的价格不一致。要求退款,置业顾问不予处理,请求媒体主持公道。@头条帮忙 @海峡都市报 @第一帮帮团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胶州某知名楼盘,“玩弄”购房者的智商,搞霸王条款被处罚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根据处罚公告,花样年碧云湾项目因于消费者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中出现霸王条款且属于严重违法情节,被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警告并罚款两万元。这个开发商大家一定很熟悉,在胶州有两个楼盘,近期产业新区的业主正在讨说法,房子存在问题,业主不乐意了。当年可都是被中介忽悠来的。中介和销售赚大了,苦了这些业主了。投资梦碎于此,想解套得等十年。#青岛头条# #青岛爆料# #青岛身边事#
肥东万科新房销售中被投诉认购金额与约定金额相差100多万!
肥东万科之光被投诉,与置业顾问约定好的房价2504978元,但签认购书的金额是3553160元!相差100多万,购房者沟通无果,且开发商不予退还5万定金!
官方回复:建议向肥东住建部反映!
看到了吧!这就是你们要的万科!这都乱成什么样子了,直接定义开发商行为为欺诈,也不为过吧!最后想不开的是,你不管花的是250多万,还是350多万,跑肥东买个底复产品,到底图啥?图钱多?
#沧州头条# 有网友爆料称:2020年12月10日在沧州南大港恒大文旅城交付认筹金2万元,微信付款2000元,共计2.2万元,现场不给出认购书,后来导购以微信图片形式将认购书发送给我妻子,导购自己代签,代签价格与事实不符,涉嫌虚假销售,导购在事实情况没有跟乙方完全沟通明白情况下,私自代签认购书行为不合规,我要求恒大文旅城退还我认筹金2.2万,恒大文旅城不给退,希望领导给预帮助,万分感谢1、认购书写提交两成房款,结果是两成无法兑现。 2、事实提前不沟通明白,微信图片形式导购自己代签合同,不符合规定。沧州渤海新区恒大文旅城虚假销售定金不退 - 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书记 - 沧州市 - 河北省 - 领导留言板 - 人民网
4月29日下午签完认购书后还在另一房签了名。当天开发商只给我认购书,如果是合同,开发商可以不给一份我吗?现在我在住建局信访那里才看到商品房预售合同,请问开发商预售合同都不给我合法吗?
各位大神,签了认购书后工作人员叫交首付多交7000块,交车前返回给我,会是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