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还没醒,就不要侥幸开车上路。这不,这位大巴司机吕某,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
4月2日中午12点50分,机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的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航安路抵港道路与航辉路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
在询问事故时,民警发现事故一方的大巴司机吕某身上有股酒气,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52mg/100ml。
吕某交待,前一天晚上与两个朋友聚餐,喝了二两白酒。本来第二天是休息的,但单位突然有发车任务,他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过了一夜没事,就直接开车出来了。结果撞车,被交警查获。
由于吕某开的是营运性客运车辆,涉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调查取证后,机场交巡警大队对吕某做出拘留15天,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这时,吕某才追悔莫及。他就为了一时贪杯,丢了饭碗不说,还要拘留、罚款,代价实在太大。 本报通讯员 施乾彬 本报记者 王健